第491章 炁吞山河(1/2)
缴获战利品如何分配,自然是有制度的。首当其冲第一条就是“先上缴、再瓜分”。在绝大多数的情况下,军士获得战利品都需要先上缴战利品,然后统一核算瓜分。
唯有竖仁城这一次,杨兴允许将士们不封刀。在这种情况下,将士们其实是各自分散缴获,这些战利品是什么杨兴就不多问了。因为没必要问,问了伤和气。
这就是不成文的规矩,将士但凡能自己藏得下的,那就是他的。
但其实这只是很少的一部分。因为这种战利品有个特点,必须是军士可以随身携带的小东西,比如金银细软之类。
重的、大的、多的、活的、拿不了的。那还是要按照集体缴获,先上缴核算之后再瓜分。
在这件事上,付自安的自在商会起了极大作用。
原先不论是个人的缴获,还是集体的缴获。那都得等战争结束,凯旋而归才能带回家。而这次,无论是个人的还是集体的。辎重营收到东西,就估价、核算。只要将士要求,商会就立刻开始走流程,大概月余就能让将士家里得到钱财。
而且付自安给的价格还十分厚道,自在商会基本不从中获利,只拿维持这套系统运转的那一部分。甚至,付自安还投入了很多。因为这就是在为下一步的钱庄票号做铺垫。
……
至于到底怎么分,也有规矩。
在道祖征战的时期,施行“五成战赏令”。把所有战利品分成三份,国朝得三成。军团得两成,还都是用于行军开销、抚恤。而将士个人得五成之多!
所以那时候的军士十分勇猛,犹胜现在。因为攻城略地,每打下一个地方,个人的收获都很丰厚。
后来随着时代变迁,这“五成战赏令”就不执行了。主要是妖族也是穷,收获都不大。龙魂军粮食自给,其余的还等着国朝给呢。
所以有了缴获,龙魂军留着。分三成给国朝,说是税收。但也完全填补不了国朝的支出,还邀功意味明显。因此国朝的态度多是看不上眼,嫌太少了。
而这次远征荻鞨,分配制度则是在战前新制定的。虽然有过一番争执,但确定的还挺快的。这种事,反而扯皮的空间不大。归根结底就一个原则,付出和收获相对应。
道祖“五成战赏令”给将士五成,那是因为当时的将士自备铠甲、军械、粮草!修士从军也是极多,更是自备法器、丹药。如此出钱又出力的,当然是占大头。
而这次国朝投入如此之大,再说什么“五成战赏令”就不切实际了。
所以商议后最终确定的方案是,国朝占六成。其中包括了各大家族、支脉。至于他们怎么分,国朝会上再吵就是了。
然后三成归龙魂军,主要用于支付将士们的抚恤、军功犒赏、以及包括猛火雷在内的其它军用物资费用。
最后,还有一成贵军士个人,这就是额外的奖赏了。
对将士们而言已经很不错了。毕竟是额外的收入,再加上到了荻鞨之后,不是还有些门道可以走吗?将士们还会获得军功,所以争破头的抢着加入远征军。
国朝投入很大,战利品之六成不一定能填平支出。但国朝得到的其实最多。因为土地、城池、田亩、灵田,这些东西可不是战利品,那是默认归国朝的。
从长远利益来看,包括大家世族和支脉在内的国朝团体,都获利丰厚。
如此来看,战利品一类的东西也算是让利给龙魂军了。国朝只求填一填家里的窟窿。
总体来说,这个方案对谁都不错,所以敲定的很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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