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悬疑推理 > 人在木叶,猫狗双全 > 第247章 婚姻法细则增添

第247章 婚姻法细则增添(1/2)

目录

青山国目前的婚姻法案保障所有人的婚姻自由。

一妻一夫可以,一夫多妻可以,一妻多夫可以,一夫一夫、一妻一妻、一夫多夫、一妻多妻都可以。

只要自己愿意,政府不干涉任何人的恋爱、结婚自由。

政府只保证婚姻双方感情破裂时的财产及人身安全。婚前财产受保护不列入婚姻资产之中。婚后资产则统一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由所属地区法院工作人员评估后分配。

评估的参考项目有家庭劳动分配状况、家庭关系维系状况、是否生育、是否背叛感情和违背婚前契约等。

以一妻一夫为例,只要不背叛感情和违背婚前契约,那分配状况大概在五五分到六四分之间。但若是有背叛感情和违背婚前契约的情况,那二八分都算是双方还有感情。

像井上冬花小姐这个情况,她只要向法院申请强制离婚,就能够在离婚时获得所有夫妻共同财产,甚至她的丈夫还需要再额外赔偿她一大笔钱。

但她丈夫马上就要进监狱去了。他的婚前财产很可能不够赔偿数额。这种情况法院会让警备队协助对她丈夫的资金来源进行调查,如果他和家人仍保持着单向或双向的供给关系,则他的家人会被强制要求赔付剩余部分。

小林小姐和加藤小姐把相关法律都咨询了一遍后,高高兴兴地挽着手离开了。

“婚姻法还有很多细节可以填充。”

我对朔茂叔说:“井上冬花小姐的案子是很好的参考对象。假设他丈夫的家人需要被强制赔偿剩余的补偿金,那么如何确定他们需要赔付多少钱?强制他们为已经成年多年的儿子赔付掉自己所有的养老金吗?”

这些过于详细的部分,没有在婚姻法上标明,但会在之后一个又一个实际的案子中补全。

朔茂叔点头:“如果他们和自己儿子的金钱往来足够密切,他们确实需要支付所有的剩余赔偿。一部分是因为他们儿子在婚姻期间供给给他们的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另一方面则是足够密切的金钱往来能够有效证明他们和自己的儿子仍构成照管关系。他们或多或少会知道自己儿子和儿媳的情况。但他们漠视了自己儿媳的遭遇,放任了自己儿子的犯罪行为。”

“这就构成了家庭共谋罪。”

我点点头,继续问:“那要是他们和自己儿子异地居住,真的毫不知情呢?”

朔茂叔:“那就属于照管失责,同样需要承担责任。”

“有点太笼统了。”我说:“再细分承担责任的标准吧。”

“参考去年的木叶平均消费水平和赡养情况——”

“倘若其父母的生活资金中有百分之三十以上都来源于自己的儿子,则判定其与儿子仍构成照管关系。在此基础上,若异地且没有证据证明他们知情,则只需要在返还夫妻共同财产后承担剩余赔偿金的百分之五十。”

“若受害者也认定对方不知情,则只需要在返还夫妻共同财产后,根据其实际财产状况,承担剩余赔偿金的百分之五到百分之二十。”

“剩余的,孩子给的钱在生活资金中所占比例不到百分之三十的,只要没证据能证明他们知情,返还夫妻共同财产后按无罪且无责任处理。”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目录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