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章(2/2)
南天烛像是想起往事,冷笑一声:“他长得那样高大,本就容易被人误以为是异类,在常人眼中,一个异类就和野兽没有区别,自然就会吃人了。”
“你怎么忽然生气?”
孔雀心细,觉察到南天烛面色不对,想也不想便问:“难不成你因为鼻子太好,所以过去也被人误会过吧?”
这话不说还好,一说南天烛登时翻了个白眼:“你还好意思说?你没说过我是狗?”
“那还不是因为你在我身上闻来闻去?。”
孔雀还想嘴硬,最终却是在南天烛刀子一样的视线里败下阵来,无奈道:“我从小到大长着这张脸,你以为就没人把我当异类吗?我那两个兄弟成天笑我,拽我头发,说我给羊羔施针是小姑娘,反正后头我就想开了,越是看不惯我,我就越要穿好看的衣裳在他们面前晃悠,这样谁也别想好过。”
孔雀摆出一副凶狠模样,只可惜,他那俊俏的脸蛋无论怎么扭曲,看起来也像是小猫呲牙。
勾娘忍不住笑:“这就是你打扮如此放浪形骸的缘由?包袱里每件衣服都花花绿绿的?”
孔雀不服:“不行吗?谁规定男子不能穿得花花绿绿的?再说了,我都叫孔雀了,花花绿绿有什么不对?”
他气势汹汹,但显然并没有说服力,勾娘和南天烛对视一眼,双双笑成一团,而曹野却只是出神地抿着茶,心思早不在这上头。
异类……
南天烛虽是无心之言,但或许,她说的没错。
一个身高九尺的巨人,在他人眼中是茹毛饮血的异类,这些人会如何待他可以说是一目了然的事。
这么说,他身上的伤……
一时间,曹野心中隐隐浮上一些猜想,恰逢掌柜的亲自来给他们上菜,又问他们吃得怎么样,曹野随口说道:“没想到中州还有这等醉生梦死的好地方……”
“这位爷,您是外地来的吧,这才哪儿到哪儿啊?”
因为南天烛和孔雀一口气将店里所有大菜都点了,掌柜的眉开眼笑,一边端菜一边道:“咱们中州菜虽是一绝,但这酒足饭饱之后的去处那才是真的妙。”
“酒足饭饱之后的去处?”
曹野心里咯噔一下,莫不是因为孔雀打扮放浪,他们看上去就这么像是会流连勾栏的登徒子吗?
老板也很快发现他会错了意,好笑道:“这位客官,你误会了,你还带着女眷,我又哪里敢说旁的地方……我说的,是咱们中州的斗鸡。”
曹野一愣:“斗鸡?中州也流行这个?”
此事对曹野来说自是不陌生。
他出身富贵,但因自小体弱多病无法远游,故而小时闲来无事时,就如寻常的公子哥,也常常偷跑出宅子,去看人斗鸡。
正所谓,博戏驰逐,斗鸡走狗,作色相矜,必争胜者,重失负也。
斗鸡本就是一场赌博,胜者赢钱,败者输钱,故而就和斗狗赛马一样,作为一种消遣,在民间一直久盛不衰。
勾娘没看过斗鸡,一听便来了兴趣:“斗鸡说到底不就是两只鸡啄来啄去,将另一只鸡啄死了便算赢了,这有何趣味可言?”
掌柜的摇摇头:“姑娘此言差矣,我们这儿常说,斗鸡斗犬,其乐无穷,城中善斗鸡者极多,前头街上还住着斗鸡翁,专饲斗鸡,你们要是看过便知,他养的鸡比狗还威猛,扑腾起来,一口就能啄掉人的眼珠子,寻常人根本不敢去招惹。”
“是吗?”
曹野回想起他幼时也曾饲过一只斗鸡,浑身雪白,威风凛凛,他那时戏称那鸡便是阮云夷,从不吃败仗,结果不出半月,那鸡便自己啄开鸡笼飞了,气得他连喝了三天茯苓鸡汤,后头阮云夷从北境回来意外知道此事,还因此笑他许久。
曹野笑道:“斗鸡的趣味在于下注,我小时也爱斗鸡,后头给我爹发现了就不许我再斗,他老人家还说,此事比寻常赌坊还有瘾……”
话说到一半,曹野却忽像是想到什么,脸色一变。
斗鸡,下注?
先前他便一直觉得奇怪,那武斗场的庄家似是深谙此道,如今看来,中州本就好斗鸡,两鸡相斗下注,其本质和两名弟子相斗下注并无不同,非要说有哪里不一样,那便是鸡不通人性,须得由人捧上场去,而人则不同,为了利益,他们会自己走上赌桌。
“有斗鸡斗狗……为何没有斗人呢?”
他想得出神,竟是将心中所想直接说了出来,只让那掌柜的脸色骤变:“公子!这话可不能随便乱说啊!这人又不是畜牲,斗起来万一把人斗死了可是要偿命的!谁敢斗啊?”
“不敢斗?”
眼看那掌柜的满脸心虚,曹野在瞬间意识到,之所以店家会下意识说出不敢斗,那是因为在中州过去就曾有人斗过。
而想想也知,既然斗鸡斗狗都其乐无穷,斗人又怎会没有看头?
思量一二,曹野让掌柜的先退下,几人交换了目光,似乎都有同感。
“没想到吃这顿饭还能有意外收获。”
事到如今,曹野终是不觉得这顿饭钱花的冤枉了,他忍不住笑起来:“看来明日我还是得去一趟中州官府,再查一下,除了斗鸡和斗狗,中州过去,到底有没有斗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