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章 、战幽影真君(2/2)
幽影真君心中的忌惮更甚。
他们虽然有过数个回合的交手,但两人之间尚有千里之隔,而受到影响的空间又何止千里?
他最大的倚仗就这么被宋长生给破解了。
“他是如何做到的?”
幽影真君百思不得其解,他在空间一道的造诣已然达到小成之境,影响范围却远远不及。
难道宋长生在空间之道的造诣远在他之上?
可他才元婴初期修为啊!
这当然不可能,宋长生在空间一道的造诣其实比幽影还差了一线。
能够做到这一切,完全是通天道树的功劳。
通天道树乃是他【无量大道】的外在显化,说得直白点,就是“道”的本身,通常来说,这是化神至尊才能掌握的力量,而他完全是误打误撞。
虽然是取了巧,但那强大的力量却做不了假。
后来它又与宋长生的假婴融合成为了第二元婴法相,经过一场场实战的磨砺,得以逐渐掌握它的力量。
眼下展现出的不过是冰山一角。
其原理也非常的简单,通天道树树冠上的每一朵道花都可以视作其对应大道的一个“放大器”,只要通过道花施展对应的力量就能得到增幅。
至少能有一倍。
正因如此,才会让幽影真君产生宋长生空间之道的造诣在他之上的错觉。
“大神通【画地为牢】”
逼出幽影真君的真身之后,宋长生伸手在空中画出了一个标准的圆圈。
这个直径不到三寸的圆圈极速扩张,很快便将方圆数千里之地囊括其中,形成了一个毫无破绽的空间牢笼。
双方的目的都非常的明确。
幽影真君不想在这里做过多的纠缠,因为元婴修士大战造成的空间波动传播范围极广,暗影阁的天级黑市距离此地只有不到万里海域,镇守在那里的元婴真君察觉之后肯定会过来一探究竟。
白无忧与他修为相仿,乃是暗影阁“内阁”培养出的嫡系修士,对于暗影阁的忠诚度远不是他和孤影能比的,一旦得知消息,肯定不会放过他这个“叛徒”。
除此之外还有万象宫,无论是谁支援过来,对他来说都是一场灭顶之灾。
拖的时间越久,形势对他就越不利。
宋长生同样清楚这一点,因此他并不急着和幽影真君一较高下。
他已经同时给镇守天级黑市的白执事和万象宫方面传讯,他们收到消息之后很快便会赶来,他只需要将幽影真君在此地困上一时片刻就能稳胜,根本不需要去冒险。
幽影真君能够在暗影阁身居高位,自然不是寻常人物,他敢孤注一掷来斩杀徐妙音,事先便已经做好了最坏的准备。
只见大袖一挥,祭出了一柄断裂的青铜残剑。
残剑表面锈迹斑斑,泛着阵阵幽光,剑锋处隐约还能看到已经干涸的暗红色血液。
看上去就像是一柄普普通通的残兵,没有任何的力量波动。
幽影真君右掌毫不迟疑的拍向自己的胸口,张嘴喷出一大口鲜血。
他的血液不似常人那般鲜红,反而有些偏暗。
这一蓬尚且带着热气的鲜血浇在那青铜残剑之上,残剑好似遭遇了硫酸一般,发出“滋啦滋啦”的声响,冒出一团刺鼻的白雾。
残剑上的铜锈大片大片的被腐蚀,最终露出了其原本的模样,虽然表面有些坑坑洼洼的,但吸收精血之后绽放出的锋芒却摄人心魄。
宋长生心中不由得一跳。
看到这残剑的第一眼他就觉得有些熟悉,只是一时没有具体的方向。
当铜锈完全消失,封印的力量被激活的时候他才悚然发现,这残剑不是别的,而是人道气运至宝,【人王剑】!
之所以会觉得熟悉,是因为他也接触过【承渊剑】的残体,而且不止一次,其外貌比幽影真君手中这柄还要不堪。
两者之间的力量同样不能同日而语。
“锵”
幽影真君举起手中没有剑尖的残剑,铿锵的剑吟直冲九霄,迸发出凌厉的剑气,令风云激荡。
“咔嚓咔嚓”
周围的空间在剑气的肆虐下发出不堪重负的“哀鸣。”
这残剑他显然是第一次动用,如当初的【承渊剑】一般,里面还蕴含着一股强横的气运之力。
这股力量来自某一方破灭仙朝的子民,他们亲眼目睹人王陨落,社稷崩塌,于无尽的不甘与绝望之中,将最后的气运注入了人王手中的残剑。
吸收了幽影真君的精血之后,沉寂多年的力量重新复苏。
这一剑,让宋长生响起了当初他用来攻破空桑白绝【九龙定海阵】的那一剑。
那一剑,名为【国殇剑歌】。
这一切,是如此的熟悉。
铮铮剑吟之中,编钟齐鸣,苍凉悲壮的号角声在战场上响起,随后是震撼人心的战鼓,每一个鼓点仿佛都落在他的心间。
剑出,如万千将士悲歌,社稷崩坏,天地同悲。
“嗤”
这一剑,没有绚烂的剑光,像是万千亡国英魂唱着悲歌对敌人发动了最后一次决死冲锋。
当初的宋长生用这一剑扭转了战局,现在,轮到他来面对了。
“大神通【花开顷刻】”
数之不尽的金色莲花在空中绽放,形成了一道坚不可摧的屏障。
“唰”
无形的剑气涤荡而过,金色莲花大片粉碎,而宋长生矗立在通天道树广袤的树冠之下,他目光沉凝,巍然不动。
不断有新的金莲凝聚,却无法迟滞那剑气分毫。
就在他准备动用体内的【天下第三杀阵】倾力一搏的时候。
这道剑气却突然偏转了方向,斩在通天道树粗壮的树干上,树冠猛然一颤,空间牢笼瞬间告破。
随后,幽影真君手中的残剑化作了一道流光,直冲下方徐妙音所在的战舰,自己则反手撕裂空间,头也不回的极速离去……
……
……
ps:一晃又到月底了,还欠了道友们一万一千字的更新,明天双更。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