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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章(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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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章

“不过巫娘娘也真是辛苦,每天为了我们,不得不早出晚归,我们还时不时就能休息,她就只能天天上工了。”

“不过今天那个实验其实我早就悄悄做过了,就算不去也没有影响。”

“温主事,你知道吗,原来我们看到的鬼火其实因为我们骨头里面含有一种叫做磷的东西,如果加入其它的东西,火焰也能改变颜色,还有,原来人真的能点水成冰,还有还有,原来小说中的化骨水真的存在,那个浓硫酸,皮肉无存,还有一种叫王水的东西,就连骨头都能给你化掉。”

周老二想到在那个叫做电脑上的东西见到的画面,打了个冷战。

说到这里,他有些理解,为什么有的大臣会反对开办新的书院,教授异界的学问了。

要是真的有那心思歹毒之人学了这些知识,再用来害人,那可真的是杀人于无形,死无对证啊。

不过难道为了防这些小人,就要放弃一片森林吗?

“要不问问巫娘娘有没有办法,能阻止这些人拿着这些学问去干坏事?”

周老二开始自言自语。

一旁的温主事听着这话,没有开口。

他到现在都希望自己的判断是错的,只是想到刚刚在路口碰到的人,这说明他的能力并没有出错,温主事心里又开始纠结了。

倒不是因为京里的人,那家人对自己来说,本就无关紧要,要不是因为养母的要求,他这辈子都不想和他们有往来。在他心里,可没有人死为大的想法,那两人做过的事情并不会随着他们的死亡而消失,要不是他的养父养母,他现在估计早就变成一个小小的坟包了,不,自己当时还是个婴儿,以那家人的性子,只怕连个坟包都没有,只会随便找个地方就把他扔了埋了,所以哪怕知道那两人可能已经离世,他心中也没有丝毫悲痛。

可是巫娘娘不一样,自从他去过异界后,哪里还不知道,大周能有如今的一切,全部都是从异界所得,而他们大周人能够去到异界的关键,在于巫娘娘。

亩产千斤的良种配上增产的化肥,让大周人从此不再担心会被饿死,干净整洁的水泥道路,大大缩短了各地的距离,同时方便了大周人的出行,纺织机缝纫机的出现,降低了布匹的价格,让无数大周百姓从此有衣穿,还有最重要的电灯,让大周漆黑的夜晚从此有了光明。

更不用说其他的温主事现在看不见的好处。

他看看屋顶的电灯,听着周大人的话头已经转向了异界书院食堂的饭食有多好吃,种类有多么丰富,价格有多便宜,他当初书院的饭食和异界的比起来,就像是猪食。

“我第一次听到鱼香肉丝的时候,以为里面真的有鱼呢,结果里面居然是猪肉,不过味道还不错,酸酸甜甜的。”

“那个学校因为人特别多,修了好几个食堂,不过我觉得二食堂最好吃,特别是它的黑米粥,哇,好好喝,我每次都能喝一大碗。”

“不过三食堂的干锅也不错,里面给的肉很多,配菜更多,我上次和张大人去吃,我们两个人吃到最后居然都没有吃完,还剩了好些肉,又没办法打包带走,真是好可惜。”

真是个孩子啊,温主事想,说到吃的就一脸兴奋,不过对方这个年纪,正是能吃的时候,也难怪一门心思都在吃上。

眼前的周大人看着不过十五六的样子,最多不超过十八岁,虽然在大周,这已经是属于要成亲的年纪了,但他知道,这个年纪在异界,才算是刚刚成年,想要成婚,必须还要等到二十二岁才行。

二十二岁,这个岁数,大周的好多男子都已经是几个孩子的爹了,那边的人才能成亲。

不过想到异界的平均寿命,居然将近八十岁,温主事又不感到奇怪了,能活这么久,晚两年成亲又何妨。

温主事又想到他在镇上买货时,听到的抱怨,有个老人,按那人自己的话来说还算是中老年人,说他们村上现在留守的几乎都是七八十岁的老人,他自己五十八岁,居然是村子里最年轻的,有什么事大家都只能让他跑,还叫他小娃娃。

周围的人听见他这抱怨的话,都忍不住笑出声来。

哈哈,这么老的小娃娃,不过比起在那些七八十岁的老人面前,他也确实算是小娃娃了。

温主事一边跟着笑,一边心惊,这里的人可真是长寿啊,就连农村的人都能活到七八十,还很常见,在大周,农人因着常年劳作,身上总是少不了伤病,能活到五六十已经是好命了,能到七十的极少,所以大周才有七十古来稀的说法,至于八十,那就更是少见了,吃好喝好,还有大夫随时候着,只怕才能活到这个岁数。

像他的养父母,不过才刚刚过了六十,就离他而去了,温主事叹了口气,要是他们能投身在这异界多好。

“上次见到我夫子,他一见我就说我长高长胖了,嘿嘿嘿,上次回家我爹也说我长高了许多,我爹因着从小时候起就起早贪黑磨豆腐,又担着豆腐去卖,个子其实不高,我大哥长得虽然比我爹高,但也不算高大,本来我以为我这辈子估计也就和我大哥差不多了,没想到去年回家,我竟然已经比我哥高了好多了,嘿嘿嘿。”

周老二想到自己如今可是家里最高的人,心里不由美滋滋,他其实刚刚有些美化自家人的身高了,他爹在三墩村其实算是最矮的那几个,他大哥也就比他爹高了个额头,但在村里,也还是属于最矮小的那一批,当时他哥那个子,就算家里卖豆腐攒了些银钱,出得起聘礼,有些个子高挑的小娘子还是看不上他,还好他哥遇到了他嫂子,不嫌弃他长得矮。

本来他当初还担心自己也会像他大哥一样,长得矮,不好找媳妇,才努力苦读,好弥补自己身高方面的不足,结果这两年,自己的个子一下就窜起来了。

周老二心想,看来自家人也不是天生就那么矮小,只要吃得饱吃得好,还是能长高的,老爹和大哥之所以那么矮,还是因为干活太累了,吃的又节省,营养不够,该长个头的时候长不起来,等过了那个时候,再想长高就难了。

想到这里,周老二有些心酸,自己现在做了官,有了俸禄,虽然他把自己大部分的俸禄都寄回家了,只是就怕家里人舍不得花,还是像以前一样过苦日子。

他可是知道自家爹娘的性子,虽然他家里是做豆腐的,但他自己小时候其实并没有吃过多少豆腐,他爹娘说了,那可都是要留着卖钱,或是换豆子回来的。也就是他后来读书了,他爹才舍得每天给他吃一碗豆花补补身子。

看着对面今天刚从平安县城回来的温主事,周老二心想,要不自己改天也去趟县城吧,平安县城如今有不少吃的,尤其是他在平安村里吃过的腊肉,色泽金黄,咬一口下去,咸香可口,味道很是不错。自己可以买些,再找人带回去,让他爹娘也尝尝,烟熏的腊肉能够放很久,也不用担心路上会坏。

主要他觉着,以他爹娘的性子,手里不管有多少银子,在吃食上,那都是舍不得花大钱的人,他们只会想着要把银钱存在那里,用来给他娶媳妇或者补贴哥哥嫂嫂,还不如他直接买了肉寄回去,他们再怎么舍不得也只能吃掉。

“温主事,那天村里大头娶媳妇你去了吗,那席桌上的腊肉可真好吃啊,那次是我第一次吃腊肉,吃完后就一直念念不忘到现在,你这次去平安县县城有没有看见卖这个的,我想给我家里买些寄回去。”

“虽然也可以直接找村里人买,但是我担心到时候他们不收我银钱,反而不好。”

温主事看着周老二期盼的眼神,点了点头。平安县当然有,腊肉香肠是这边的特色,他娘子在酒楼尝过后也很是喜欢,这次还买了许多带回去。

周老二见温主事点头,立马就开心起来,也不介意对方话少,又开始对着他感叹起来。

“这平安村人的日子可真是好过啊,那天的宴席,就算放在西京,也算是很有牌面的人家了,温大人你说是不是?”

温主事继续点点头,表示赞同。

虽然这两人严格来说,都没有吃过西京的宴席,毕竟一个之前在地方上勤勤恳恳当地方官,一个在认认真真读书背书。

不过这话是他们的同僚当时在宴席上感叹的,还不止一个人这样感叹,这两人便真的以为大头家的席面,比之西京的还要不错。

毕竟一桌子十二个菜,有九个菜都是肉,主食也是精米和白面馒头,在他们这两个算是穷苦出身的人看来,这规格别说是西京,就算是整个大周,也是难得了。

这些年因着良种和化肥的出现,大周人都不愁粮食,但真要说顿顿□□米白面,对大多数大周人来说,还是一种奢望,玉米红薯终究是粗粮,只能饱腹,但真要说好吃,那肯定是=是比不上大米饭和白面馒头的,所以这两样粮食的价格现在还是市面上最贵的。

这年头,谁家要是能顿顿吃上精米白面,那可就是村里有名的富户了,更别说用这样的好东西来招待吃席的人。

所以其实温主事和周老二两人想的也没错,前些年里,特别是巫娘娘出现之前,就算是西京的重臣,家里办喜事,能像前几天的平安村人这样,用精米白面招待客人的很是少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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