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0章 被捕的杀手(终)(1/2)
公元九年五月十一日下午,浙江区心杏城。
天色灰蒙蒙的,云层压得极低,像一块永远拧不干的灰布捂在城池上头。气温零下三十五摄氏度,湿度百分之八十六,北风三级。没有下雪,但空气中的冰晶比前几日更密了,呼吸的时候能听到细微的沙沙声。这是入冬以来最漫长的一个冬天——从去年十月到现在,气温几乎没有上过零度。百姓们已经习惯了这种冷,就像习惯了天一阳的存在。
城北那片老居民区里,天一阳的家很普通,灰瓦白墙,木门斑驳。门口种着一棵枣树,光秃秃的枝丫伸向天空。与周围邻居的房子没什么不同。天色已经暗了,天一阳站在窗前,手里端着一碗热粥,慢慢地喝着。粥是光阳米熬的,加了红枣和枸杞,比前几天稠了一些。他喝了几口,把碗放在窗台上。
他已经不数了。杀了多少人?二百二十三?也许更多。他早就不计数了。这已经成了日常,像吃饭、睡觉、喝水一样自然。他不再记录在纸上了。那个本子已经烧了,灰烬冲进了下水道。他不需要靠记录来回忆了,每一个画面都嵌在脑子里,像刻在骨头上的字。
心杏城的街道上行人稀少。戒严还在继续,但比起前两个月松了一些。百姓们开始试探着出门,商铺半开半掩,茶馆里偶尔传出几声咳嗽。城东的信息站门口依然停着几辆马车,但进出的人少了许多。追捕陷入了僵局。
天一阳不知道的是——不,他知道。他从报纸上看到了,从信息站外偷听到的谈话中拼凑出来了。各地的专案组已经合并了。浙江、安徽、湖北、河南、四川、江西、河北、山东、陕西——九个省区的侦查力量汇成一股。广州城中央成立了专案组,总人数超过五千六百人。他们掌握了他的户口信息——天一阳,男,二十二岁,心杏城城北人,配偶光阳米。他们有他的基本信息——身高、体重、部分走路痕迹、作案手法、受害类型、抛尸地点分布。他们摸清了他的规律、路线、习惯,几乎掌握了一切。
唯独没有抓到他。
天一阳把粥喝完,放下碗,走到厨房。光阳米弯着腰在灶台前忙活。她已经怀孕四个月了,肚子微微隆起,圆润的弧线撑起棉袄,动作比从前慢了一些,但脸上总带着笑。她穿着一件淡紫色的棉袄,围着一条白兔毛围巾,头发用一根木簪子挽着。灶台上的锅冒着热气,不知道在煮什么。
“天大哥,粥喝完了?”她回头看到天一阳,笑着问。
天一阳点头:“嗯。你还想吃什么?我明天去买。”
光阳米想了想:“我想吃酸的。上次你买的那种梅子,还有吗?”
天一阳说:“有。明天我去买。”
光阳米笑了,笑容温暖而满足。她不知道,天一阳今天刚从河北区回来。昨天下午走的,坐马车,走官道,花了将近六个时辰。今天凌晨到的,杀了一个人,埋在邢台山脚下的一片树林里。然后他洗干净手,换了身衣服,赶在心杏城开城门之前回来了。光阳米还在睡觉,他躺到她旁边,闭着眼睛假装睡了一会儿。
早上,他照常起来,给她烧水,递暖壶。光阳米问他昨晚睡得好不好,他说好,就是做了个梦,忘了梦见什么了。光阳米笑着说,那肯定不是噩梦。天一阳也笑了笑,笑容礼貌而乏味。不是噩梦,是美梦。梦里他在雪地里奔跑,身后没有人追。
天一阳现在很有钱。他的小商店开在城东的一条巷子里,卖杂货——盐、油、酱、醋、针线、布头、火柴。店面不大,但货品齐全,价格公道,生意不错。邻居们都喜欢来他这里买东西,说他话少,但实在,从不缺斤少两。
更重要的是,天一阳是整个心杏城局部区域的顶梁柱。这话不是他自称的,是邻居们说的。去年冬天雪灾,他带头清雪、修房、分粮。邻居赵婶家的屋顶被雪压塌了半截,天一阳二话没说,扛着木头爬上房顶,在零下三十多度的寒风里干了一整天,修好了屋顶。赵婶给他送了一碗红烧肉,他收下了,第二天给赵婶家送去了一袋米。
邻居钱叔家的儿子生病,没钱抓药,天一阳掏出二两银子,说“先给孩子看病,钱不急着还”。钱叔握着银子,眼眶都红了。他不敢给光阳米知道的,是他每次去省区外旅行都带着杀人工具。
五天有那么一两次,他出门“进货”——去别的省区,河北、山东、陕西。他会换上一身旧衣服,戴上假发,在脸上涂一层油彩。他会坐马车走官道,避开所有关卡,等天黑透了下手,找那些无家可归的人,找那些离家出走的孩子,找那些没人会在乎的人。
他杀了人之后把尸体埋在山里、河边、废弃的枯井里,然后洗干净手,换回衣服,回家。光阳米问货物呢,他说没找到合适的,下次再去。光阳米说下次别太晚回来,天一阳说好。他把生活切割得无比完美。
公元九年五月十五日,心杏城。
气温零下三十摄氏度,湿度百分之七十四,北风二级。天一阳今天没有出门“进货”。他在家里照顾光阳米。光阳米的肚子又大了一些,脚开始浮肿,走路不太方便。天一阳给她烧了热水泡脚,帮她揉脚踝,手法笨拙但很轻很轻,怕弄疼她。光阳米看着他低头揉脚的样子,忽然说:“天大哥,你以后会是个好爹。”
天一阳的手顿了一下,然后继续揉。光阳米又说:“孩子像你就好了,话少,踏实。不像我,话多,烦人。”天一阳抬起头,看着她,笑了笑。那笑容和平时不一样,不是礼貌而乏味的,是一种说不清的、他自己都陌生的温柔。光阳米看得有些呆。
晚上,光阳米睡了。天一阳等她呼吸变得平稳,轻轻掀开被子,穿上衣服,走到门口,回头看了一眼。光阳米侧躺着,脸朝着窗户,月光照在她脸上,很安静。
天一阳拉开门,走进夜色里。
森林深处的秘密
心杏城北边有一片森林,不在任何官道附近,也不在任何一个村庄的范围内。天一阳在森林深处建了一座小屋,用木板搭的,不大,只有一间房,一个窗户,一扇门。光阳米以为那是度假屋。天一阳说,等夏天暖和了,带孩子去住几天。
光阳米说好,问他小屋漂亮吗?天一阳说漂亮。她没看到那个小屋的墙上,密密麻麻挂满了东西,不是画,不是装饰品,是一排排的布条,上面绣着名字。不是绣的——是用炭笔写的,或者用手指沾着血写的。天一阳花了很长时间,把每一个名字都写了下来。
他第一次杀人,心蓝。第二次,蓝衣女人——他不知道她的名字,就写了“蓝衣”。第三次,那个姑娘,他写的是“食盒”。第四次,窑洞里的老人,他写的是“窑洞”。名字越来越多,字迹越来越潦草。后来他完全不在乎名字了,只写日期和省区。但他没有扔掉那些早期的名字,它们挂在墙上瞪着他,像无数双眼睛。
天一阳站在小屋中央,环顾四周。墙上挂满了名字,他数了一下——二百四十六个。比他自己记的数字多了一些,也许是他忘了,也许是这面墙替他记着。他看了很久,每一张布条上的名字都认识。不是认识那些人,是认识那些名字——它们是他的一部分,是他存在的证明。他从来没有在一个地方感受到过这种满足,前所未有的满足。他赢了。他赢了治安队、官兵、侦察队、信息兵、侧写师。五千六百多个人追捕他,他一个都没让他们抓到。他比他们更聪明,跑得更快,隐藏得更深。他们是猎人,他也是。他是更高明的猎人。
他嘴角微微上扬。他成了自己以前梦寐以求的样子——不是杀人狂,是胜利者。
公元九年五月十七日,心杏城。
气温零下三十摄氏度,湿度百分之七十五,北风三级。天一阳今天做了一件以前从不敢做的事——他回到了抛尸地。不是去埋新尸体,是去故地重游。
他赶着马车,来到湖北区南桂城城外那片荒地。五个月前他在这里埋过一具尸体,那时候他还没开始跨省作案,还是个新手。他在那片荒地里站了很久,看着那块被野草覆盖的土包。
然后他去了当地的信息站。没有进去,是站在门外,假装等人,耳朵竖着听里面的谈话。几个士兵在聊天,说追捕那个“跨省幽灵”的行动已经花了朝廷几十万两银子,到现在连个影子都没抓着。天一阳听了一会儿,转身走了。
回到马车里,他从坐垫,蘸墨,想写一封信,寄给信息站,嘲讽他们。他已经想好了措辞,但笔尖悬在纸上停了很久,最后他把纸揉成一团,塞进坐垫
公元九年五月二十日,心杏城。
天一阳刚从山东区回来,杀了一个人。他坐在马车里,靠着车厢壁,闭着眼睛。快感来得快,去得也快。以前杀完人,他能兴奋一整天,那种从骨头缝里往外冒的痒意,要很久才能消退。现在,他刚收拾完现场,那种感觉就已经淡了。像喝了一杯白水,解渴,但索然无味。
他不是一个会被欲望冲昏头脑的人了。他成熟了,冷静了,杀人不再是为了快感,而是一种习惯。他知道自己迟早会被揭露,心里很清楚——五千六百人在找他,他们掌握了他的一切信息,只是还没有锁定他的具体位置。每一次出门,每一次动手,每一次埋尸,都可能是最后一次。他不再冲动。他不想被抓,不想被关进那个小黑屋,不想在刑场上跪下。
他把脸埋在手掌里,坐了很久。马车外,北风呼啸。老马打了个响鼻,蹄子刨着地面,像是在催他出发。天一阳放下手,拿起缰绳,甩了一下。马车缓缓移动,消失在灰蒙蒙的天色里。
五月二十一日清晨,天一阳回到心杏城。光阳米已经醒了,正在厨房熬粥。听到门响,她探出头来,笑着说:“天大哥,你回来了。这次找到了货吗?”天一阳说:“找到了。过几天去拉。”光阳米点点头,没再问。她盛了一碗粥递给他,他接过来,喝了一口。粥很烫,烫得他舌头生疼,但他没有放下碗。
“天大哥,孩子踢我了。”光阳米忽然说。
天一阳放下碗,看着她。光阳米把他的手放到自己的肚子上。过了一会儿,他感觉到了一下轻轻的跳动,像鱼在水里翻了个身。他的手指微微颤了一下。光阳米没有注意到。她只是笑着,笑得很满足。
天一阳低下头,继续喝粥。
窗外,灰蒙蒙的天空下,心杏城的街道又热闹了起来。卖菜的摊贩扯着嗓子吆喝,孩童们在巷口追逐,几个老人在墙根下晒着那根本不存在的太阳。没有人知道,那个他们口中的顶梁柱,刚刚从外省杀人回来,手上还残留着没洗净的血腥味。没有人知道,那间所谓的度假屋里挂着二百四十六个名字。“他们”不会知道。至少现在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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