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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74章 嘿嘿,没错,就是她。(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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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如烟又仔细找了找,还翻开那些书看。

有的书很破旧,翻开后书皮都差点掉了。

书里面写了密密麻麻的笔记,她看了眼内容,大概是当年上课的物理课本。

破烂的封面后面还有名字。

丁守墨。

这些破旧发黄的书,都是当年上学的书。

这丁守墨字不错。

只是柳如烟看了一会,总觉得这些字的风格有几分熟悉。

按道理来说,她之前也没见过这丁守墨的字。

那就是原主。

但记忆中原主也没见过,甚至从小到大只是在村里见过,甚至都不打招呼的那种。

自然也没有机会碰到他写字。

至于熟悉感从哪而来,柳如烟又观摩了好一会,努力搜寻脑中原主的记忆。

终于有了发现。

原来这人的字的风格有几分像原主的老师。

不得说,记忆中原主老师是写了一手好字的。

他也曾经努力教过原主书法。

无论毛笔还是钢笔,他很用心去教了。

但原主和她一个鸟样,喜欢草书,而且是狂草。

就是一草起来,亲妈不认的那种。

两辈子她的字都一个鸟样。

原主老师努力过后,发现掰不过来,人麻了。

最后放弃纠正,任由原主野蛮生长。

原主老师的字,用她现在眼光看,绝对就是个书法大家,那是相当好看。

眼前的字也不错,但细看,只学到其形,没学到内里的风骨。

而形也只有三分。

所以她一时半会看不出来也不奇怪。

说实话,换了其他人都看不出来。

除非也拥有过目不忘的能力,能与记忆中的字迹做对比。

这种画虎只画些许皮毛的,就更难察觉了。

柳如烟翻看过课本后,又把全部书都翻了一遍。

然后翻出一本撕掉名字的语文书,上面的字尽管没有大成,但她一眼就看出是原主老师的字。

年轻时老师的字,还没有后期的好看,但每一笔都毫不掩饰字里行间的朝气蓬勃。

这是用钢笔写的,

除此之外,她在书桌内找到一卷用毛笔抄写的滕王阁序。

依旧是熟悉的配方熟悉的味道。

是原主老师的字,但署名不是老师,而是丁守墨。

细看,其实是署名被撕掉,然后换了新的宣纸补上,重新写上名字。

当然一般人看不出来,但瞒不过她的火眼金睛。

这是直接用别人的书法,硬生生贴上自己的名字,将东西占为己有。

之后,柳如烟就再也找不到和原主老师有关的东西。

柳如烟看着这些字,摸摸下巴。

有问题。

丁守墨学原主老师的字,尤其是那一卷滕王阁序,旁边还有一堆临摹的书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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