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5章 玫瑰人生(三续·上)(1/2)
“要走可以。”红梅坐在椅子上没动,两只手正在给小年重新系领结,墨绿的小领结歪了,她拿指尖把结扣往里推了半寸,推正了。她没抬头,声音稳稳的,“你要走,你就走。”
常莹的嘴张开了。她的嘴唇动了两下,第一下没出声,第二下才从嗓子眼底下挤出一句:“你说什么?”
红梅把小年的领结整好了,拍了拍他肩膀,让他去玩。小年从椅子上跳下来,奥特曼卡车攥在手里,跑到常莹腿边站住了,仰着脸看她。
常松两步从桌子那边迈过来,站在她俩中间,脸冲着红梅,手在裤子上蹭了一下。
“你干什么?你怎么让我姐走?”
他看了红梅一眼。红梅没接他的目光,像刚才那句话根本不是对她说的。
常松又转过身对着常莹,声音压下去一截,压得嗓子都哑了半寸:“姐,你说什么呢?什么走不走的。你在这儿总比你在家种菜卖菜强吧?你在这儿,杜森也在这儿,我们一家人在一起不好吗?”
杜森从他妈身后绕出来,站到常莹跟前,伸手把她胳膊往下拉。他的手掌包着他妈的胳膊肘,往下拽了拽,没拽动,又拽了拽。常莹被他拉得身子跟着往下坠了一下。
“妈,不走。”杜森的声音闷在嗓子里,低着头没看他妈,手指头捏着她的袖子角,“妈,你别闹了,给舅妈认个错,行不行?”
小年把奥特曼卡车举起来,车轱辘蹭着常莹的裤腿往上滚了一下。他歪着脑袋,卡车举得老高,挡在自己半张脸前面,只露出一只眼睛看着常莹。
“姑姑不走。”
常莹低头看他,没说话。小年把卡车的前轮在地上推了两下,车轱辘在瓷砖上咕噜咕噜转了两圈。他又往前凑了半步,脑袋一歪靠在常莹腿上,拿额头蹭着她的裤腿,从左蹭到右,又从右蹭到左。
“姑姑——不走嘛。”
小年从常莹腿上抬起头,转身跑到红梅跟前,站住了。他把奥特曼卡车往地上一搁,两只小手攥成拳头,举起来在红梅膝盖上捶了两下,捶得不重,捶完自己眼泪先掉下来了。
“妈妈坏。你不可以欺负姑姑。”
他的嘴瘪着,眼泪淌到嘴角,拿手背蹭了一下,又蹭了一下,手背湿了。他仰着脸看红梅,嗓子哑哑的:“你要是欺负姑姑,宝宝就不爱妈妈了。”
红梅蹲下来,拿手掌托着小年的后脑勺,大拇指在他眼角上轻轻蹭了一下,蹭掉一滴眼泪,又蹭掉一滴。她声音放得很轻。
“宝宝不哭。妈妈不让姑姑走。姑姑不走。”
小年抽了一下鼻子,眼睛红红地看着她,嗓子眼里还哽着一口气,上不去也下不来。红梅拿手指头把他下巴上的泪痕抹了,又把他额前的头发往旁边拨了拨,然后站起来,抬起眼看向常莹。
“姐,你好好干。以后要是真能开分店,我自然不会亏你。你跟外人,到底不一样。”
常莹抬起眼。眼圈红了,眼眶里那点水光转了转,没掉下来。她拿手背蹭了一下鼻尖,蹭完了把手垂下去,手指头捻着裤缝,捻了两下又松开。
“你从生小年坐月子,我就来这儿。”她的声音往上走了一截,又跌回去了,“给你做饭,给你洗衣服,伺候小年。那时候你躺床上不能动,小年夜里哭,我怕吵你睡觉——都是我抱着他在客厅里来回走。尿布我洗的,饭菜我端的,月子里你那点脏衣服,我一件没让你碰过。”
她把手在店里四面指了一圈,手指头从后厨点到收银台,又从收银台点到门口。
“我从来不计较。起早贪黑帮着店里忙,帮着带孩子,帮着干这干那。这么多年,你算算,我歇过几天?我没有功劳也有辛劳,没有辛劳也有苦劳吧?”
恩情这东西,欠的时候是暖的,讨的时候是冷的。常莹把恩情记成了账本,每一页都清清楚楚——她以为拿出来是感动,红梅接过去的却是负担。恩人一旦变成债主,比仇人更让人喘不过气。
常莹的声音往上拔了一截,嗓子劈了个叉,又自己接回去了。她拿手背横着擦了一下鼻子,手背上的眼泪蹭在鼻梁上,亮晶晶的一条。
“张春兰一个人能管一个店,我为什么不行?你防我跟防外人一样。配方配方不给,账本账本不给,我跟你要个门头,你一句话就给我堵回来——不行。你说不行就不行。你还跟你女儿一起打我。我从没计较过。红梅我问你,我还不如那个胖妇女?
红梅的眉头往中间收了一下。
“我什么时候打过你了?”
“没生小年的时候——你和你家英子,就你那个宝贝闺女。就你俩,就站这店门口。”常莹拿手指头朝门口的方向戳了一下,戳得胳膊都在抖,“你家女儿打我。不是你让她打我,她能打我吗?就是你们娘俩一起打我。”
杜森转过头看着他妈。他的嘴张开了,张了一个手指头的宽度,然后合上了。他的喉结上下滚了一下,没出声。
红梅没动。她的后背靠到椅背上,两只手还交叉着搁在膝盖上,手指头绞在一起。她看着常莹,眼睛里没有火,没有霜,什么都没有。
亲戚合伙做生意,是世界上最凶险的合伙。雇佣关系可以辞职,亲情关系没法辞退。钱和情搅在一起,就像水和油装在一个瓶子里——看着是一瓶,摇一摇才知道根本没溶过。
“当时不是非要打你。当时因为什么,你不清楚吗?”
常松脸色变了。他一步跨到常莹面前,肩膀把红梅挡在后面,一只手往身后挡了一下,挡在红梅前面,手掌张开。他腮帮子上的肌肉一紧,牙关咬了一下又松开。
“姐!你怎么哪壶不开提哪壶?过去的事不要再提了。”
常莹看着常松。她的嘴唇抖了两下,上下嘴唇碰了碰,要说什么,又抿住了。她看着常松,看了好一会儿,看得眼眶里的水光越转越快,快要在下眼睑上溢出来了。
“我心都掏给你们了,也没用。我还不如回老家。”
把心掏出来的人,往往最吃亏——因为心这东西,掏出来就不值钱了。放在肚子里是红的,掏出来晾在桌上,很快就凉了,黑了,缩成一团没人认识。
红梅看着常莹。看了好一会儿,眼眶红了。她把脸往旁边偏了半寸,又转回来。
“那随便你。”
常莹也把脸转过去,却没看任何人。她盯着墙角那块踢脚线,踢脚线上有一块漆蹭掉了,露出底下的灰色水泥。她盯着那块水泥看了好一会儿。
“我走,杜森也走。”
她把脸转过来,盯着杜森。眼泪掉下来了,她没擦,任它挂在颧骨上,往下淌了一道亮的水痕。她看着杜森,下巴抬起来,脖子上的筋都绷起来了。
“杜森。你跟不跟我走?有手艺还怕没地方去?哪儿没有饭店,哪儿不缺厨师?你是我儿子。你说。你跟我走还是留在这儿。”
杜森站在他舅和他妈中间。他低着头,眼睛看着自己的鞋带——左脚的鞋带松了,鞋带头拖在瓷砖地上。他的喉结又滚了一下,嘴巴动了两下,嘴里含着一口咽不下去的话,嚼了又嚼,就是咽不下去。
红梅先开了口。她的声音还是平的,但平里多了一层硬东西。
“要走你走。杜森留下。”
常莹笑了一声。那声笑从嗓子眼里挤出来,又干又短。她把脸转向红梅,眼泪还在颧骨上挂着,嘴角却往上扯了一下。
“你说什么笑话?我走,我儿子当然跟我走。你以为我们离了你就活不成?”
她把脸转回来,盯着杜森,一个字一个字往外蹦,每个字都拿牙咬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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