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2章 舌战,斗法 儒(1/2)
第122章舌战,斗法儒
他竖起第一根手指,目光扫过文武百官,最终落回贏政身上。
“其一,秦法森严,民畏法而不怀德,更生逃亡之心。法网过密,则民动輒得咎;刑罚过重,则民不聊生。李胜一路行来,闻听边郡之民,或因琐事触法,或因赋税逼迫,竟有举家逃入山林,或冒险潜往他国者。民,国之根基也。根基若流失,纵有广厦千万间,亦难免倾覆之危。秦法驱动万民如精密机关,然,机关零件尚需保养润滑,何况活生生的人心若能使法度张弛有度,令民畏法亦感其公,方能真正稳固根基。此疾,我墨家兼爱”、尚同”之思,或可提供调和之策,使法理与人情得兼。”
这番话直指秦法核心,点出了严刑峻法下民眾的艰难处境与潜在危机。
殿內不少官员,尤其是出身关东客卿者,神色微动,显然对此深有感触。
然而,文官队列前列,廷尉李斯眉头微不可察地一皱。
他想起中车府令赵高曾提及,这位年轻的墨家巨子出身屠夫之家,更有杀吏奔楚的前科。
看来他对施行了几百年的秦法很有牴触之心啊!”
他心中暗忖,但並未立即出列,而是静观其变,想看看这位巨子还能拋出何等“高见”。
不等眾人反应,李胜竖起第二根手指,声音更加清朗。
“其二,耕战立国,可聚强力,却难增国本。秦以军功爵位驱民,举国之力皆繫於耕战二事,固然能淬炼出无敌雄师,聚敛惊人財富。然,天下之大,岂止耕战二字百工技艺之巧思,商贾流通之活络,士人学问之探究,皆为国力之源泉。譬如我墨家所传机关之术,若只用手军械,便是杀伐之器:若用手水利、农耕、交通,便是利民之宝。將天下方民束缚於耕战一途,如同只取一飘饮而弃江河,实则限制了国力更进一步的可能。唯有百花齐放,使百工竞巧,商贾通衢,士人尽智,方能真正厚植国本,使大秦不仅强於兵戈,更富甲天下,文教昌明!”
“荒谬!”
李胜话音刚落,文官队列中,一位身著深衣、面容肃穆的青年男子便厉声出列,看其衣著与神態,正是法家士子。
他面向贏政躬身一礼,隨即怒视李胜。
“大王!此子之言,大谬!我秦国之所以能横扫六合,正因商君之法,驱民耕战,利出一孔!法令分明,赏罚必信,方能令行禁止,凝聚国力。若如他所言,弛法度,纵百业,必导致民心思异,国力分散,昔日山东六国便是前车之鑑!此乃惑乱朝纲,动摇国本之论!”
看到儿子冯劫出列,位居文官前列的冯去疾微微頷首。
他原本因昌平君举荐和颖川郡守內史腾的表功,对李胜还存有几分结交之心,毕竟昌平君外放陈地后,左丞相之位空缺,他正需广结善缘。
但李胜此番公然炮轰秦法根基,触及了根本立场,他冯家作为法家重臣,必须与之划清界限。
让儿子出面驳斥,既表明了態度,也保留了迴旋余地。
虽然法家在朝堂上势大,但是他仍然要爭。
法家是法家,他冯家是他冯家。
他话音未落,另一位博士官模样的儒者也站了出来,先是对贏政恭敬施礼,然后看向李胜,语气虽缓,却带著质疑。
“李胜巨子所言百花齐放”,听著悦耳。然,我儒家亦主张教化百姓,明礼义,知廉耻。巨子只提墨家兼爱,却不知仁政”、王道”方为治国正理。况且,重百工、扬商贾,岂非令民趋利轻义,坏风俗、乱尊卑此等主张,莫说与法家不合,与我儒家圣贤之道更是南辕北辙!”
儒者的发言,点出了在“百花齐放”口號下,各家学说对主导地位的爭夺,暗示墨家想藉此扩大影响力。
儒家在秦国朝堂势力虽弱,但在打压墨家这一点上,他们绝不吝於出手。
面对法、儒两家的先后发难,李胜並未慌乱,反而微微一笑,向两人各看了一眼,从容应对。
“冯廷尉维护秦法,其心可鑑。然,李胜所言,並非要废弃秦法,而是使其更臻完善,刚柔並济。水至清则无鱼,法至严则无民。潁川郡试行新政,律法条令清晰简明,减少株连,罪罚相称,百姓知晓何可为,何不可为,逃亡者日减,这便是明证。此非坏法,实乃固法之基。”
他顿了顿,又看向那位儒者。
“这位博士所言差矣。墨家非攻,是反对不义之战,兼爱,是主张平等互利,此心与儒家仁爱相通,只是路径不同。至於重百工商贾,並非要弃置礼义,而是要丰富强国之手段。民富而后知礼,仓廩实而后知荣辱。若百姓连饭都吃不饱,衣都穿不暖,空谈礼义又有何用墨家之利,在於兴天下之大利,此利,既包括物质丰沛,亦包括精神安寧,与儒家所求之太平世道,並无二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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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胜巧妙地將墨家理念与法家的“完善法令”、儒家的“太平世道”联繫起来,试图化解直接的学派对立,將问题提升到如何更有效“强国利民”的务实层面。
奈何秦国朝堂上法、儒两家都不是省油的灯。
冯去疾与李斯默契的相视一眼,李斯直接站了出来。
他神情肃穆,向贏政深施一礼,语气沉稳却带著不容置疑的力量。
“大王,李胜巨子之心或可称善,然其言大谬!当今秦法,集我法家法、术、势之大成,乃帝王之具,旨在尊君强国,秩序井然,已臻至善。巨子所言完善”,实则暗藏机锋,欲以墨家之兼爱”混淆法令之纯粹,以虚无之人情”动摇赏罚之根基。法者,编民之绳墨,治国之准绳,岂可因一时之弊而轻言更张若法失其刚,术失其隱,势失其威,则君权旁落,国將不国!此先王之道,万万不可易也!”
李斯之言,犀利地指出了核心矛盾。
李胜脑海中的“法”带有后世平等色彩,而秦国之“法”本质是强化君主集权的统治工具。
对贏政而言,法律的“公”首先体现在对王权的绝对维护上。
如今秦国这柄法家之剑,是李斯依照韩非的“法、术、势”法家三道替他铸造的至强至善之剑,他是绝对不可能改变秦国的根本之法。
淳于越也立刻跟进,紧抓李胜话语中可能触动等级秩序的部分。
“李廷尉所言极是!礼者,天地之序也,尊卑有別,上下有分,乃维繫人伦、安定社稷之根本。李胜巨子鼓吹百业並举,使黔首亦可因奇技巧淫获利,此风一开,必致民心浮动,竞相逐利,长此以往,尊卑何以维繫礼制何以存焉此乃取乱之道!”
李胜看著眼前为了维护各自学派地位和利益而激烈反驳的法儒两家代表,心中瞭然。
他知道,再纠缠於“辩经”已无意义,问题的最终裁决权,只在那个高踞王座之上的人。
他再次转向高台之上的贏政,朗声道。
“秦王!法过於刚猛,则折;民过於困顿,则反。耕战可强一时之国力,百花齐放方能增万世之国本。此二疾,看似无形,实则关乎国运。墨家愿献上兼爱非攻之思、兴利除害之技,非为取代谁家,只为助秦国扫清积弊,奠真正万世不移之基!望秦王明察!”
他心中明镜一般,自己所指出的问题,那些在秦国深耕多年的秦墨前辈,恐怕早已以各种方式向贏政进言过。
他们也曾怀揣理想,试图让墨学在这片土地上扎根,但最终似乎也未能改变这架战爭机器的根本轨跡。
如今的秦墨,与一座战爭工坊別无二致,墨家理念早就被忘在箱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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