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1章 秦岳很喜欢这顿饭(2/2)
他的双手伸出去,一只手将温云清面前的碗摞到自己的碗上面,另一只手同时将盘子摞起来,两只手分工明确,配合默契,没有一秒的空档。
摞碗,摞盘,收拢筷子,归位勺子。
动作行云流水,一气呵成,像是在部队里做过无数次类似的训练——虽然在部队里他摞的不是碗盘而是别的什么东西,但那种“将散乱的物品归整到一起”的肌肉记忆是相通的。
他端着那一摞碗盘转身走向灶房,脊背笔直,步伐沉稳,留下一个不容置疑的背影。
那个背影的意思很明确:这件事我来做,你不用跟过来。
温云清张了张嘴,想说“不用”或者“我来吧”或者“你放着别动”——但看着那个背影的坚决程度,他把所有的话都咽了回去。
他想了想,觉得也行。
他做了饭,岳哥洗碗,天经地义,没什么好争的。
而且说实话,他确实不太喜欢洗碗。
做饭是有创造性的,是把一堆乱七八糟的食材变成一桌赏心悦目的菜肴,是有成就感的。
洗碗不一样,洗碗是纯粹的劳动,洗完了还是那样,没有任何成就感可言。
乐得有人帮忙洗碗。
他推开堂屋的门,走了出去,站在了院子里。
傍晚的空气清冷而新鲜。
太阳已经偏西了,挂在远处的山脊线上,只剩下一小截圆弧还露在外面,像是一个正在慢慢沉入水中的橘子。
余晖将半个天空染成了橘红色,由深到浅,从地平线向上方晕染开去,最远处与灰蓝色的天幕交融在一起,像是一幅被水洗过的水彩画,颜色淡淡的,边界模糊的,整个村子都被笼罩在这种温柔的暮色里。
空气中有雪的味道。
不是那种刺骨的、像刀子一样刮脸的冷,而是一种干净的、微微发甜的、让人忍不住深呼吸的清新。
那是雪在白天被阳光晒过之后散发出来的气息,混合着远处山林里松木的清香,在这个傍晚的空气中缓缓流动。
温云清站在院子中间,深深地吸了一口气,让那股清冷的空气填满他的胸腔,然后再慢慢地吐出来。
白色的雾气从他的唇间溢出,在暮色中飘散,像一声无声的叹息。
他低下头,目光落在面前那片空地上。
院子很大。
大到有些奢侈。
当初选这块地的时候,支书李建国还说“你要这么大院子干什么”,在支书看来,院子大还不如房子大呢。
温云清当时只是笑了笑,说“院子大点好,宽敞”。他没有说出来的理由是:他想要一个大院子。非常想要。在曾经的那个世界里,他住过很多地方——城市里住楼,学校宿舍。
现在有了,他就要最大的。
盖了房子、圈了院子之后,前面还能剩下这么大一片空地,在村里也是少见的。
村里人盖房子都讲究实用,院子够用就行,多出来的地方不如多种两垄菜,多起一间房。
温云清不这么想,他想要一个院子的感觉——门前有空地,空地上有阳光,阳光里有他种的花和菜,花和菜中间有一条石子路通向院门。
那样的日子,光是想想就觉得美好。
此刻这片空地是光秃秃的,只有一层薄薄的雪覆盖在上面,像一张白色的画布,等待着春天的画笔。
但在温云清的脑子里,这片空地已经不再是空的了。
他站在那里,目光扫过院子的每一个角落,脑子里已经在规划着春天到来之后的景象了。
东边靠墙的那一片,阳光最好。
从早上的第一缕阳光到下午三四点钟,那片地方都是亮的。
那里可以种点蔬菜——黄瓜要搭架,顺着墙边竖几根竹竿,黄瓜藤就会自己爬上去,到了夏天,墙上会挂满翠绿的黄瓜,摘一根下来,不用洗,在衣服上蹭蹭就能吃,脆生生的,满口清香。
西红柿也要种,那种大个的、红透了之后沙沙的、咬一口汁水横流的品种,他去年在县里的种子站买到了一包好种子,一直没机会用,就等着开春。
豆角也要种,那种细长的、嫩绿色的、炒出来又甜又脆的品种,可以做豆角焖面,可以做干煸豆角,怎么做都好吃。
茄子也要,他喜欢吃烧茄子,用大量的蒜和一点点肉末,烧得软烂入味,配米饭能吃两大碗。
再种几棵辣椒。
他自己喜欢吃辣的,而且不是一般的喜欢,是无辣不欢的那种喜欢。
没有辣椒的饭,总觉得少了点什么。
要在阳光最好的位置种几棵朝天椒,那种小小的、红红的、辣度极高的品种,晒干了可以存一整年。
西边那一块,下午的阳光会照到,但不如东边充足。
那里可以种点叶菜——小白菜长得快,从播种到收获只要一个多月,可以多种几茬。
油菜也快,比小白菜还快,二十多天就能吃。
菠菜慢一些,但菠菜好吃,嫩菠菜焯一下水,拌上蒜泥和香油,是一道能让人多吃半碗饭的好菜。
这些叶菜不挑地,西边那片地给它们正合适。
靠院门的那一小块,他想种花。
不是什么名贵的花,就是那种好养活、能开、看了让人心情好的花。
凤仙花,指甲花,步步高,太阳花——村里常见的那些花,撒一把种子下去就不用管了,到了夏天自己就会开,红的粉的黄的白的,那多好看。
温云清站在院子里,但能听到厨房里传来的动静。
灶房的方向传来归置东西的细微声响——那是最后一点收尾工作的余音,碗盘碰撞的清脆声,锅盖被盖上的闷响,抹布被抖开晾在灶台边上的窸窣声。
那些声音一个接一个地落下,然后灶房彻底安静了。
温云清不用进去看就知道,灶台一定被擦过了。
灶台上那些炒菜时溅出来的油星子和汤汁,一定被一块湿抹布仔仔细细地抹过,抹得灶台表面光可鉴人。
锅一定被洗过了,铁锅里外都刷得干干净净,锅底的水渍被灶膛的余温烘干了,不会生锈。
碗盘一定归位了,大碗摞在小碗上面,盘子立着排在碗架里,取用方便,整齐划一。
连抹布都被洗好晾在了灶台边上,叠得方方正正,四个角对得整整齐齐。
灶房恢复成了做饭之前的样子,甚至比之前更整洁了一些。
“云清。”
身后传来秦岳的声音,不大,但在安静的傍晚听得很清楚。
那声音像一块圆润的石子被投进了平静的湖面,涟漪从堂屋门口一圈一圈地荡过来,穿过院子里的暮色,穿过温云清脑子里那些关于黄瓜架和凤仙花的规划,稳稳地落在了他的耳朵里。
温云清回过神来。
他转过身,看到秦岳已经洗完碗了,正站在堂屋门口。
暮色从西边漫过来,将他的轮廓镀上了一层淡淡的橘红色,军装的颜色在光线里变得柔和了许多,不像白天那样硬挺醒目,反而和这乡村的傍晚融在了一起。
他的身影高大而安静,像一棵在黄昏里沉默伫立的松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