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章 心情不好,看看美腿(二合一,求一波追订和月票)(2/2)
陈师曾感慨道:“德潜,没想到砚之组织能力这么强,只是几句话就让这些女子气质不一般了起来。”
迅哥儿则说:“素面翻嫌粉涴,洗妆不褪唇红。说到底,还是这些女子的底子好。”
蔫巴巴的钱夏见到满眼的汉家衣冠,顿时活了过来。
迅哥儿笑道:“德潜,你哦,不是我们拉着还不来,来了就死死盯着人家女子看,似要生吞活剥了人家,收一收。”
钱夏闻言来了精神:“你懂什么!你是后来加入的,知不知道当初是我陪着砚之熬夜才捣鼓出来这些汉服的原型?汉服复兴,砚之第一功劳,怎么着我也能排个第二。是吧?
砚之!”
林砚之想着他是个病人,心病也是病,便应道:“啊,对对对。”
“砚之,你就惯着他吧。”迅哥儿可是知道钱夏的贡献,他最多就是个执笔的,三岁————只要接受过丹青教育,七八岁的孩子也能干。
不过鉴于最近钱夏的心情不好,迅哥儿收敛了许多。
钱夏情绪感慨万千,以前他受老师章太炎复古思想影响,主张恢复汉民族传统服饰,发挥考据派特长,依据《礼记》等古籍推演“深衣”的形制与制度,写了篇《深衣冠服考》。他还自制“玄冠深衣”,去单位上班,成为当时的笑谈。
“翠裙轻摆风中舞,宛如仙子降人间。”钱夏的情绪从低沉到激动再到高亢,“魂兮归来!魂兮归来!”
陈师曾和迅哥儿对视一眼。
陈师曾挤眉弄眼,这是犯病了?
迅哥儿摇了摇头:“他之前就这样。”
林砚之倒是能够理解他,毕竟这段时间情绪高高低低的,情绪就难以控制。
钱夏捏着拳头,额头青筋暴露:“素纱如雪,承先秦之清骨;曲裾若水,续两汉之遗章。襟带间山河未改,纹绣里日月重光!”
“纵前路霜刃加颈,亦护此衣冠如目。待得东风满故国,万方齐诵汉家章————”
说着,钱夏怒视迅哥儿:“当初你弟嘲笑我的玄冠深衣如乡下重孝所穿孝袍,现在又如何!说话!”
迅哥儿脾气也上来了:“我兄弟和我有什么关系,你要脾气,你回老家找他发去!”
周作人在浙省教育司当了半年视学,和钱夏一样的职位,因为是同事,所以在单位看到钱夏穿着他自制的深衣才嘲笑他。后来钱夏因为投靠兄长来了北平,周作人则去了省立第五高级中学当教员。
“育才育才,别和德潜一般计较,他有病,包涵包涵。”林砚之可是知道迅哥儿的这
张嘴,这要是开口发言,绝对是不留情面。
而钱夏情绪激动,两人凑一块,那就是火星撞地球。
喊他们来是看模特走秀,不是让他们自己个儿成为一场闹剧。
“哼。”傲娇的迅哥儿把头偏到一旁,暂时不搭理他。
钱夏就像是得胜的大公鸡,环顾四周,不禁想大喝一句:敢问天下英雄谁是敌手?
林砚之盯着他:“德潜,坐下,差不多得了!”
“好嘞!”
总算是消停了,林砚之招呼女工们接着登场,好好展示一下各类汉服的款式。
这些女工都有些不错的容貌,配上汉服非常亮眼。
有句话怎么说的:我每天都要看妞,不为别的,只为心情愉悦。
有林砚之压着,钱夏也正常了起来,几人看过之后就举牌,得到大多数认可的就进入下一轮。
有一个很残酷的事实:若不是从小就有些潜质,说实话八大胡同也是不收的。他们买来,便是做生意的,买货尚且挑挑拣拣,何况是买人呢。
林砚之看到田曦挤眉弄眼的,忍不住说道:“小田,媚眼收一收,我们这是正儿八经地展示衣裳,你眼神太勾人了。”
田曦闻言脸颊微红,不好意思地解释:“林先生,我自小在青楼里长大,老鸨平时就是让我们练这些,一时没改过来。”
都是些年轻的女子,面带笑容或者有些小眼神确实显得亲切活泼,不过林砚之不需要。汉服复兴一开始就得树立起高端的形象,如此才能改变如今国人的认知:觉得国货不如洋货。就沈寿这一手刺绣手艺,说一句世界第一一点都不过分。
所以哪怕是走秀,都得矜持,是为了让购买汉服的消费者感觉到地位崇高。人天然慕强,喜欢高不可攀的事物。
邻家妹妹和颜悦色固然让人开心,却不会有什么挑战性,让人觉得双方是平等的,甚至是邻家妹妹比自己低一些。犯贱的人还是会喜欢面无表情的女神,追赶这样的妹纸才有挑战性。
现代大多数专业的秀场,国际模特基本都是面无表情,就是大品牌在用消极的表情塑造自己高端的品牌形象。
愿意跟着唐群英离开八大胡同的女子,多少是有几分脾气,否则早就被魔窟磨平棱角,沉迷在张开腿就能衣食无忧的日子里。在场的女子,渴望新生,足够叛逆,也吃尽了苦头。
田曦一句,让不少女子觉得哪怕是离开了八大胡同,身上还带着那风月场的烙印,不由悻悻然。
林砚之见状宽慰:“不必耿耿于怀,人生没有白走的路,等你们苦尽甘来,每一步都会成为你们回望时的感慨。那不是黑历史,而是你来时的路。往前看,别回头啊!前头才有崭新的日子丶可期的未来————”
这话语,瞬间戳中了人心底最柔软的地方。田曦想起十年寄人篱下丶受尽打骂丶步步艰难的过往,再也忍不住,红了眼眶,泪水簌簌落下。其他人又哪有如意的过往,有人起了头,就带着一片呜咽,个个哭得梨花带雨丶楚楚可怜。
这突如其来的一幕,直接让林砚之手足无措。好在吕碧晨挺身而出,连忙上前安抚情绪。
“真牛比,不愧是写小说的,张口就来。”钱夏惊叹道。
迅哥儿点点头:“说得都是些套话丶空话,偏偏就能引得一众女子有了共鸣。”
钱夏嘚瑟道:“这就是白话文的魅力,懂吧?育才,白话文才是未来,要是砚之说些之乎者也,这些女子听都听不懂,哪能带动她们的情绪。你要是投靠得早,你就是先驱,若是晚了,那可就成了跟风。”
迅哥儿翻了个白眼:“这是先来后到的事情吗?你怎么不当这个先驱?”
“呵~我要是写文章和你一般厉害,我早就写点什么当这个先驱了!”
迅哥儿噎得很难受,钱夏都“我蛮夷也”的态度了,你让他能说啥。
林砚之此时凑了过来,小声问道:“迅哥儿,你写日记吗?”
“写啊。”
“正经人谁写日记啊。”
“写日记和正不正经有什么关系?”
“这看姑娘————不是,看汉服的事情不会要写进去吧?”林砚之有些担心,迅哥儿的日记可是文学史研究的重点领域。
迅哥儿沉吟片刻:“每日都写也挺累的,这段倒是不必写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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