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9章(2/2)
——这对我来说,是一件非常可怕的事。
我不是那种非恋爱不可的人,也不是出于嫉妒心,或嫌弃别人过得太过“幸福”。
我只是觉得,每个人在进入婚姻之前,应该先翻翻民法典。
每一个想谈恋爱的人,都应该清醒地意识到,谈恋爱这件事,有时候真的是激素在作祟。
等几个月的激情退去,可能眼前这个人就没那么爱了。
继续相处下去,或许是因为习惯,或许是因为适合,或许是因为面子,但并不是因为爱。
如果他们最终觉得彼此“合适”,就会走进婚姻,开始漫长的忍耐和磨合。
如果他们最终觉得彼此“不合适”、选择分开,那么这段经历,除了最开始带来的短暂情绪价值之外,其实毫无用处。
谈恋爱并不是人生的必选项,结婚当然也不是。
我的同事们对此不太理解,他们很好奇,或者说十分奇怪。
他们会问我:“你没有那种生理上的冲动吗?”
他们会建议我多看看街边海报上的帅哥靓女,还有人干脆塞给我一个电子网盘的链接,跟我说:“你试试,看看这些青春期的必修课件,会不会有什么冲动?”
其实,两种方式我都试过了。
试过之后,我开始怀疑自己是个无性恋,因为不管是面对貌美的男人,还是貌美的女人,我都生不起任何想要靠近的感觉,也几乎没什么生理反应。
当然,我也想过是不是自己身体有问题,甚至跑到医院挂了个专家号。
经验丰富的医生开了单子,我在医院楼上楼下检查了一大圈,又被安排到小黑屋里去试了试。
但最终的检查结果证明,所有相关生理指标都是正常的——我没什么问题,只是单纯地在心理上并不太喜欢做这种事。
从我记事起,我一直挺讨人喜欢的。有很多女孩,还有更多的男孩子,都试图追我,想跟我共度春霄。
我其实很尊重他们的喜欢,但如果给我造成烦恼,那就不好了。
最后,我只能反复对周围的人说,我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