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你也百万索赔?(2/2)
“讲道理,店主确实有责任吧,人死在他店里了。”
“楼上你心是黑的?老人家自已身体不行,进来歇歇脚还给水喝,这也能讹?”
“一审那个律师我查过了,叫张伟,从业三年没赢过几个案子,纯纯送人头。”
冯文文调整了一下摄像头,清了清嗓子。
“朋友们,二审庭审马上就要开始了,我先给大家简单分析一下这个案子。”
她打开手边的平板,调出判决书截图。
“一审法院认定面馆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承担四成责任,赔偿四万块。”
“这个判决在法律上不能说完全错,但确实存在争议空间。”
“核心问题在于:老人进店时,面馆有没有能力预见风险?”
“监控显示,老人进店前就已经有身体不适的迹象。”
“但面馆经营者不是医生,没有专业的医学判断能力。”
“二审改判的概率本身不高,全国民事二审改判率大概在百分之十到十五之间。”
“但这个案子舆论影响大,而且一审确实有些细节没查清楚。”
“所以我个人判断,削减赔偿金额的可能性比较大,可能从四万降到两万左右。”
“但完全推翻一审判决、判不承担责任,很难。”
弹幕顿时炸了。
“啊?还要赔?”
“做好事要付出代价是吧。”
“现实版农夫与蛇。”
“冯律师你是认真的吗?”
“法律就是这么规定的,你们别骂冯律师啊。”
“那我以后看到路边有人晕倒,是不是得先拿手机录像证明不是自已推的?”
“楼上的哥们,这方法不行。有录像只能证明从这里之后和你没关系,不能证明不是因你造成的。你得给自已安个三百六十度二十四小时的全景监控。”
“卧槽!666!踏马的,气笑了。”
......
法庭内,审判长敲响法槌。
“洪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今天依法公开开庭合并审理上诉人赵勇、赵梅与上诉人宋卫国生命权纠纷一案。首先核对当事人身份。”
宋贵坐在上诉人席上。
对面,赵勇和赵梅坐在另一侧的上诉人席上。
因为双方都是上诉人,各自的位置上都有上诉人的桌牌。
赵勇、赵梅两人身后,坐着他们的代理律师钱正明。
“上诉人赵勇、赵梅的委托代理人,钱正明。执业律师。”钱正明起身。
“上诉人宋卫国的委托代理人,宋贵。执业律师。”宋贵站起身。
身份核对完毕,审判长宣布进入法庭调查阶段。
“根据上诉顺序,先由原审原告方,即上诉人赵勇、赵梅,陈述上诉请求及事实理由。”
赵勇微微挺直了背,看了钱正明一眼。
钱正明站起来,推了推金丝眼镜:
“审判长,我方上诉请求为:撤销一审判决,改判被上诉人宋卫国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赔偿金额合计人民币一百万元。”
旁听席上响起一阵低低的议论声。
钱正明翻开文件夹,继续说:
“理由如下:一审判决仅判决四万元赔偿,远不足以弥补我方损失。”
“我方当事人之父生前每月退休金四千三百元,按人均预期寿命计算,至少还有十五年余命。仅退休金损失一项,就达七十七万四千元。”
“此外还有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交通费、误工费等,合计请求赔偿一百万元。”
“面馆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未能及时发现老人的异常状况,导致老人猝死店内,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赵勇坐在席上,双手抱胸,脸上带着志在必得的表情。
审判长转向宋贵:
“上诉人宋卫国,请发表答辩意见,并陈述你方的上诉请求。”
宋贵从座位上站起身。
双手撑在桌面上,微微前倾。
“审判长,上诉人宋卫国一方,我方亦提交了上诉状。”
“上诉请求为:撤销一审判决,改判驳回被上诉人赵勇、赵梅的全部诉讼请求。”
“同时,判令赵勇、赵梅赔偿我方当事人宋卫国经济损失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合计人民币一百万元。”
“理由详见上诉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