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我一个人去,我怕(1/2)
“经审理查明,原审被告宋卫国经营的洪市卫国面馆,于案发当日接纳赵志刚老人入店休息,提供座位及饮用水,发现老人身体异常后拨打120急救电话,并垫付部分医疗费用。以上事实,双方当事人均无异议。”
“本案争议焦点在于:宋卫国是否对赵志刚老人负有安全保障义务,以及其施救行为是否构成侵权。”
审判长翻过一页。
“本院认为,赵志刚老人系自行进入面馆,未与宋卫国建立消费合同关系,双方之间不存在法定或约定的安全保障义务关系。”
“宋卫国对老人的照顾行为,属善意施救范畴,不构成侵权法意义上的过错行为。”
“一审法院认定宋卫国未尽合理注意义务,承担四成责任,适用法律不当,本院依法予以纠正。”
旁听席上有人倒抽了一口气。
直播间里,弹幕疯狂滚动。
“驳回了!!!驳回了!!!”
“一审判决被撤销了!!!!”
“我就知道!!!宋贵赢了!!”
“四成责任变成零!!!赵勇兄妹一分钱拿不到!!!!”
赵勇的脸一瞬间塌了下去。
赵梅的嘴唇彻底失去了血色,僵在原地。
审判长没有停顿,继续往下念。
“关于上诉人宋卫国一方的反诉请求:”
“本院认为,宋卫国对赵志刚老人的施救行为符合《民法典》第九百七十九条规定的无因管理构成要件,管理人有权请求受益人偿还必要费用及赔偿因此遭受的损失。”
“经合议庭评议,酌情认定赵勇、赵梅作为赵志刚的法定继承人,应当在其继承遗产范围内对宋卫国因无因管理支出的必要费用及遭受的损失承担相应补偿。”
“判令赵勇、赵梅共同向宋卫国支付补偿款人民币两万元整。”
“驳回上诉人宋卫国其他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由赵勇、赵梅承担。二审案件受理费由赵勇、赵梅承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审判长放下判决书,拿起法槌,轻轻敲下。
“退庭。”
......
听到结果,赵勇感觉太阳穴像是被锤子砸了一下。
嗡嗡嗡,耳鸣声灌满了整个脑袋。
他的目光死死盯在对面。
宋贵正慢悠悠地拉开椅子站起来,抻了个懒腰。
右手握拳在腰间晃了晃,一副运动完拉伸的松弛模样。
钱正明已经站起来了,正在收拾面前那摞厚厚的材料。
赵勇一把拽住他的袖子。
“钱律师!就这么算了?”
钱正明没抬头,把自已那副金丝眼镜从桌上拿起来,塞进了西装内袋里。
“赵先生,这是终审判决。法律规定这个结果已经......”
“法律规定什么了?”
“法律不是讲公平吗?”
“那老东西弄死了我爹,现在反过来我还要给他两万块?”
“公平在哪儿?!”
赵勇的声音骤然拔高,旁听席上正往外走的人纷纷回头。
有人举着手机对准了他。
赵梅这时终于反应过来,一把拽住赵勇的胳膊:
“哥,你别在这闹,外面全是记者。”
“闹?我现在回家就把我爹的骨灰盒端过来,我让他们家那破面馆天天开门见棺材!”
走出法院。
宋贵站在台阶最上面一级,眯眼看了看天。
午后的阳光有些晃眼,他抬起左手挡了一下。
右手顺势插进外套口袋里。
整个人从刚才庭审时那副锐利如刀的架势,肩膀微微内收,背脊不那么挺直,步伐带着一点局促和迟疑。
一瞬间,切换成了标准的刚出校门的大学生模式。
台阶
长枪短炮的摄像机、举着自拍杆的手机博主、拿着录音笔的纸媒记者。
还有几个扛着稳定器做直播的自媒体人。
把法院门口那几级台阶堵得水泄不通。
法警站在两侧维持秩序,但架不住人多,人群还是挤成了一个半圆,把出口围了个严严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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