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章 律师界最快的男人!(1/2)
审判长翻了两页,眉头微微皱起。
旁边的审判员凑过来看了一眼,表情也变了。
人民陪审员手里的笔停在半空,不知道该不该记。
“原告方,”审判长抬起头,“你方提交的这份材料,是刑事自诉状?”
“是。”宋贵点头,“原告方决定,就本案所涉刑事部分,另行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
民事诉讼部分,原告方申请撤回起诉。”
审判庭里安静了一瞬。
李彦推了推眼镜。
宋贵这人太老辣了。
他来之前都准备好就第一次庭审的问题进行回答。
但对方突然转变,猝不及防。
一直被他牵着鼻子走可不行。
想到这里,他站起来:
“审判长,原告方在开庭当日临时变更程序,我方需要时间核实,”
“李律师,”宋贵打断他,“我还没说完。”
他转向审判长:“原告方提起刑事自诉的罪名是,诽谤罪。”
陈婷在被告席上愣了一下,转头看李彦。
李彦眉头紧锁,低声说了句别急,然后抬头看向审判长:
“审判长,诽谤罪属于自诉案件,原告方有权提起。
但我方认为,本案不符合诽谤罪的构成要件,”
“李律师,”宋贵笑了笑,“你看你又打断我?”
李彦嘴唇抿了抿。
宋贵拿起桌上那份刑事自诉状,翻开第一页,对着审判长念道:
“自诉人系本案被害人王浩宇之父母。
被告人陈婷,于案发当日,在无任何事实依据的情况下,捏造五岁男童王浩宇对其实施性骚扰的虚假事实,制作视频并在网络平台公开发布,播放量达三百二十七万次。
该行为已构成诽谤罪,且情节严重。”
“更为关键的是,案发后,被告人陈婷在恒宇市宁静茶楼当众承认,五岁小孩嘛,能有什么故意。
但我看见了机会。”
审判庭里安静得能听见书记员敲键盘的声音。
陈婷的手指攥紧了桌沿。
“上述行为,”宋贵继续念,“已严重危害社会秩序。
被告人陈婷利用未成年人制造网络舆情,煽动网络暴力,导致自诉人家庭遭受大规模网暴,五岁幼童王浩宇身心受到严重伤害。”
陈婷的脸刷地白了。
李彦的笔在笔记本上戳出一个洞。
“审判长,”宋贵放下材料,“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诽谤罪告诉的才处理,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的除外。
根据两高一部《关于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网络诽谤行为严重扰乱网络社会公共秩序的,应当认定为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的情形,适用公诉程序。”
他抬头看向审判长,语气平静。
“原告方请求法庭:
一,准许民事诉讼撤诉。
二,对刑事自诉部分依法立案。
三,鉴于被告人陈婷的行为已涉嫌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将本案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建议转为公诉程序。”
审判长翻完那份刑事自诉状,又看了看附在后面的证据材料,茶楼直播完整视频截图、五岁男童父母的报警回执、孩子心理评估报告及伤情报告。
他抬起头,目光从材料移到宋贵脸上,又从宋贵脸上移到被告席。
“被告方,”审判长开口,“对原告方提交的刑事自诉状,有无意见?”
李彦站起来:
“审判长,被告方认为,诽谤罪要求捏造事实。
被告人陈婷在案发时的主观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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