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章 撤不了啊,我签了合同的(1/2)
这一等,等了四十分钟。
赵锦年腿都坐麻了,站起来在立案大厅里来回走。
宋贵坐在椅子上,翻着手机,看不出着急。
四十分钟后,一个五十来岁的男人从里面走出来,头发梳得整整齐齐,穿着法院制服。
他走到窗口前,圆脸工作人员把材料递给他。
男人接过去,翻了翻,然后抬头看向宋贵。
“宋律师是吧?”
“庭长。”宋贵站起来。
男人走出窗口区域,来到等候区,在宋贵对面坐下,把材料放在茶几上,语气很客气:
“宋律师,你这个案子我们看了一下。
立案不是不能立,但有几个问题我得先跟你沟通一下。”
“您说。”
“第一,被告主体。你要告的是下县公安局,但国家赔偿的赔偿义务机关是公安局没错,可你诉请是返还原物。
返还原物是民事诉讼的范畴,你走行政诉讼,主体和诉请之间有矛盾。”
宋贵说:“国家赔偿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返还财产,属于国家赔偿的法定赔偿方式,不是普通民事返还。”
“最高法关于国家赔偿案件立案工作的规定里,对赔偿方式有争议的,可以单独提起赔偿诉讼。”
男人点了点头,然后又说:
“第二,你这个案子牵涉面比较大。
当年赵锦年夫妇的案子是县里挂牌督办的,公检法三家都参与了。
你现在起诉公安局,法院这边......立案可以,但你要考虑后续的审理压力。
县里、市里都会关注。”
这话说得很委婉,但意思很清楚。
宋贵看着他:“庭长,立案登记制改革之后,法院对符合形式要件的起诉,应当当场登记立案。
您说的这些,是审理阶段的事。”
男人脸上的笑淡了一点。
他靠回椅背,手指在膝盖上敲了两下,换了个语气:
“宋律师,我也不跟你绕弯子。这个案子,你立了,后面很难审。
合议庭怎么组?法官怎么判?判公安局败诉,县里什么态度?
这些不是我立案庭能决定的。
我的建议是,你先回去,跟当事人再商量商量。
撤诉也行,换个案由也行。
没必要一上来就搞这么僵。”
赵锦年在旁边听得脸都白了。
刘敏攥着档案袋,嘴唇抿成一条线。
宋贵没急着说话。
他从兜里掏出手机,点亮屏幕,放在茶几上。
屏幕上是一段录音界面,红色的录音键亮着。
“庭长,您刚才说的这些,我都理解。
但法律规定的立案条件,我对照过了,形式要件齐全。
如果您认为不符合立案条件,请出具书面不予立案裁定,我们依法上诉。
如果您认为符合条件但需要时间研究,请出具接收材料的书面回执,注明收到日期。”
男人看了眼手机,见宋贵说不通,笑了笑,把起诉状收走。
“行,那七个工作日给你消息。”
“回去等通知吧。”
从法院出来,日头已经偏西。
赵锦年站在台阶下问道。
“宋律师,庭长那话......是不是没戏了?”
宋贵把手机揣回兜里,抬头看了眼法院大门:
“他越这么说,越说明这案子有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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