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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7章 撤不了啊,我签了合同的(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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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等,等了四十分钟。

赵锦年腿都坐麻了,站起来在立案大厅里来回走。

宋贵坐在椅子上,翻着手机,看不出着急。

四十分钟后,一个五十来岁的男人从里面走出来,头发梳得整整齐齐,穿着法院制服。

他走到窗口前,圆脸工作人员把材料递给他。

男人接过去,翻了翻,然后抬头看向宋贵。

“宋律师是吧?”

“庭长。”宋贵站起来。

男人走出窗口区域,来到等候区,在宋贵对面坐下,把材料放在茶几上,语气很客气:

“宋律师,你这个案子我们看了一下。

立案不是不能立,但有几个问题我得先跟你沟通一下。”

“您说。”

“第一,被告主体。你要告的是下县公安局,但国家赔偿的赔偿义务机关是公安局没错,可你诉请是返还原物。

返还原物是民事诉讼的范畴,你走行政诉讼,主体和诉请之间有矛盾。”

宋贵说:“国家赔偿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返还财产,属于国家赔偿的法定赔偿方式,不是普通民事返还。”

“最高法关于国家赔偿案件立案工作的规定里,对赔偿方式有争议的,可以单独提起赔偿诉讼。”

男人点了点头,然后又说:

“第二,你这个案子牵涉面比较大。

当年赵锦年夫妇的案子是县里挂牌督办的,公检法三家都参与了。

你现在起诉公安局,法院这边......立案可以,但你要考虑后续的审理压力。

县里、市里都会关注。”

这话说得很委婉,但意思很清楚。

宋贵看着他:“庭长,立案登记制改革之后,法院对符合形式要件的起诉,应当当场登记立案。

您说的这些,是审理阶段的事。”

男人脸上的笑淡了一点。

他靠回椅背,手指在膝盖上敲了两下,换了个语气:

“宋律师,我也不跟你绕弯子。这个案子,你立了,后面很难审。

合议庭怎么组?法官怎么判?判公安局败诉,县里什么态度?

这些不是我立案庭能决定的。

我的建议是,你先回去,跟当事人再商量商量。

撤诉也行,换个案由也行。

没必要一上来就搞这么僵。”

赵锦年在旁边听得脸都白了。

刘敏攥着档案袋,嘴唇抿成一条线。

宋贵没急着说话。

他从兜里掏出手机,点亮屏幕,放在茶几上。

屏幕上是一段录音界面,红色的录音键亮着。

“庭长,您刚才说的这些,我都理解。

但法律规定的立案条件,我对照过了,形式要件齐全。

如果您认为不符合立案条件,请出具书面不予立案裁定,我们依法上诉。

如果您认为符合条件但需要时间研究,请出具接收材料的书面回执,注明收到日期。”

男人看了眼手机,见宋贵说不通,笑了笑,把起诉状收走。

“行,那七个工作日给你消息。”

“回去等通知吧。”

从法院出来,日头已经偏西。

赵锦年站在台阶下问道。

“宋律师,庭长那话......是不是没戏了?”

宋贵把手机揣回兜里,抬头看了眼法院大门:

“他越这么说,越说明这案子有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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