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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8章 再帮我立个案!你要起诉谁?(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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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庭长盯着他看了好几秒,嘴唇抿成一条线。

他转头看了一眼窗口方向,圆脸工作人员正紧张地往这边张望,旁边已经围了两个来办事的群众在偷听。

“你跟我来。”李庭长压低声音,转身往里走。

宋贵朝赵锦年夫妇摆了下手:“你们在这等着。”

赵锦年急了:“宋律师。”

“放心。”宋贵把薄荷糖换到另一边腮帮子,“我又不是去打架,就算真是打架我也没事的。”

他跟着李庭长穿过立案大厅侧面的门,走进一条走廊。

走廊尽头是间小会议室,李庭长推门进去,里面已经坐了两个人。

一个是位四十来岁的女法官,戴着眼镜,面前摊着一台笔记本电脑。

另一个是位五十多岁的男人,头发灰白,穿着夹克,手里攥着手机,正焦躁地转来转去。

“院长,宋律师来了。”李庭长说。

灰白头发男人停下脚步,转过身来。

下县法院院长,宋贵之前在网上查过他的照片。

院长上下打量了宋贵一眼,直接问:

“宋律师,你这份起诉状,是认真的?”

“认真的。”宋贵说,“起诉公安部,要求其作为国家赔偿案件的共同被告,对下县公安局的违法扣押行为承担监督失职责任。”

“胡闹。”院长一拍桌子,“公安部的法定职责里,哪一条规定了下级公安机关的具体执法行为要由公安部承担赔偿责任?”

“没有。”宋贵坦然道,“但国家赔偿法第七条规定,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共同行使行政职权时侵犯公民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共同行使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

公安部对全国公安工作有指导、监督职责。

下县公安局在扣押过程中存在的重大违法行为,公安部作为上级主管机关,在赵锦年夫妇提出申诉后未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导致违法状态持续两年之久,这就是共同赔偿义务机关的法理依据。”

院长听完,沉默了几秒。

那位女法官推了推眼镜,开口了:

“宋律师,你这个逻辑,法院很难支持。

公安部的监督职责是宏观的,不是对具体个案的。

你把它列为被告,主体上就有问题。”

“主体有没有问题,是审理阶段的事。”宋贵看着她,“立案登记制,形式审查。

被告明确,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属于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法院管辖,四个条件我都符合。

至于最终判不判,那是合议庭的事。”

女法官张了张嘴,被院长抬手止住了。

院长走到会议桌前,双手撑在桌面上,盯着宋贵:

“宋律师,我跟你交个底。你这个案子,我们下县法院立不了。”

“为什么?”

“级别管辖。”院长说,“以公安部为被告的第一审行政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你这份起诉状,应该递到市中院去。”

宋贵笑了。

都是千年的狐狸,玩什么聊斋。

“院长,您这话对。

但您也清楚,我要是直接去市中院递,市中院第一句话就是你怎么不去基层法院先递。

我递了,你们不收,给了我回执,我拿着回执去市中院,这才叫程序走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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