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9章 总要有个地方说理(2/2)
你让他们自已审自已?
他们宁可得罪我,也不会得罪当年一起办案的兄弟单位。”
“那你还递?”
“我递,是为了拿回执。有了回执,七个工作日不给答复,就是逾期。逾期的证据在手,再去中院,中院就不能说你基层还没走过。程序上,我滴水不漏。”
赵锦年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
刘敏在旁边低声问:“那中院要是也不接呢?”
宋贵笑了笑:“中院不敢不接。
公安部那份起诉状,级别管辖在那儿摆着,他们要是敢往下推,就是程序违法。院长比谁都清楚。”
两个多小时后,三人站在洪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立案大厅门口。
和工作人员,每个人面前都摞着一摞材料。
宋贵取号,走到窗口前。
接待他的是一个三十出头的男工作人员,头发梳得油光水滑,袖口别着工牌,上面写着立案一庭。
“什么事?”
他接过宋贵递进去的材料,翻了两页,手停住了。
“起诉下县公安局,以及起诉公安部?”他抬起头,目光从材料移到宋贵脸上,“你是律师?”
“宋贵。”
男工作人员的眼皮跳了一下。
他显然听过这个名字,但没多说什么,低头继续翻材料。
翻到那份不予立案裁定书时,他停了一会儿,又翻回来看了第二遍。
“下县法院给了不予立案裁定?”
“给了。”宋贵把裁定书原件递进去,“连同起诉下县公安局的受理回执,以及公安部起诉状,一并提交。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二条,法院不接受起诉状或者不作出不予立案裁定的,当事人可以向上一级法院起诉。
现在下县法院作出不予立案裁定,我依法向中院申请立案。”
男工作人员把材料放下,看了宋贵一眼:“你等一下。”
他起身往里走。
这一等,又是四十分钟。
四十分钟后,男工作人员回来了,身后跟着一个五十来岁的男人,穿着深色西装,胸前别着法徽。
男人走到窗口前,隔着玻璃打量了宋贵几秒。
“宋律师,我是中院立案庭的庭长,姓周。”
“周庭长。”
周庭长手里拿着宋贵的材料:
“你这个案子,我们看了一下。
下县法院出具了不予立案裁定,程序上你没有问题。
但我要跟你确认几件事。”
“您说。”
“第一,你起诉公安部,是作为共同被告。但你的诉请里,对公安部的具体诉讼请求是什么?”
“确认公安部对下县公安局违法扣押行为未履行监督职责违法,并判令其承担共同赔偿责任。”
周庭长点了点头:“第二,如果中院指定其他基层法院立案,你有无异议?”
宋贵听出了这句话的意思。
中院也不想自已审这个案子。
以公安部为被告的第一审行政案件,虽然级别管辖在中院,但中院完全可以通过指定管辖,把案子交给
这是中院最稳妥的做法,既收了案,走了程序,又把烫手山芋扔出去。
“没有异议。
“但我有一个要求。”
“你说。”
“指定哪家基层法院,我来选。或者至少,我要有知情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