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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章 一对二,我来吗?(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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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人席上站起一名四十来岁的女检察官,短发,干练。

她翻开起诉书,声音清亮:

“经依法审查查明:被告人李芳与被害人周建军登记结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被告人李芳与被告人赵大强长期保持不正当两性关系,并先后生育三名子女。

经DNA鉴定,三名子女均为李芳与赵大强所生。

被告人李芳、赵大强在明知李芳已婚的情况下,仍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构成重婚罪。”

“另查明:被告人李芳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隐瞒三名子女非周建军亲生的事实,骗取周建军抚养费共计人民币四十八万余元。

周建军死亡后,被告人李芳又擅自转移、侵占周建军遗产及死亡赔偿金共计人民币一百四十一万元。

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构成诈骗罪。”

“上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重婚罪、诈骗罪追究被告人李芳、赵大强的刑事责任。”

公诉人读完坐下。

吴明看向被告席:“被告人李芳,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你认罪吗?”

李芳抬起头,嘴唇动了动:“我......我不认诈骗。

孩子是周建军的,他自已愿意养的,怎么算骗?”

旁听席上一阵低低的哗然。

吴明敲法槌:“肃静。”

“被告人赵大强?”

赵大强缩了缩脖子:“我......我跟李芳是真心相爱的。

周建军常年不在家,李芳一个人带孩子,我是去帮忙的......”

直播间弹幕飘过。

“帮忙帮到床上去了?”

“这可太上心了。”

“有人需要帮忙吗?”

......

吴明看向公诉人:“公诉人对被告人进行讯问。”

公诉人站起来,走到被告席前:

“被告人李芳,你与周建军结婚后,是否与赵大强保持性关系?”

李芳低着头:“是。”

“你们是否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没有......就是偶尔在一起。”

“偶尔?你们共同生育了三个孩子,这叫偶尔?”公诉人声音陡然拔高。

李芳不说话了。

“被告人赵大强,你知不知道李芳已经结婚?”

“知道。”

“知道你还和她生孩子?”

赵大强梗着脖子:“她跟我说她跟周建军没感情了,迟早要离,”

“迟早要离?离了吗?”

“......没有。”

“十二年,三个孩子,你住在李芳租的房子里,周建军回来的时候你躲出去,周建军一走你就回来。这叫没感情了要离?”

赵大强不吭声了。

公诉人转向审判席:“审判长,公诉人讯问完毕。”

吴明:“被害人近亲属诉讼代理人是否有问题向被告人发问?”

宋贵站起来。

他整了整领带,走到被告席前,先看了李芳一眼,又看了赵大强一眼。

然后他开口:

“李芳,我问你几个问题。你如实回答。”

李芳抬眼看他,眼神里满是厌恶。

就是这个人。

本来好好的事,让他给搅黄了!

怎么能有这种律师啊!

“第一个问题:周建军每个月跑长途挣多少钱?”

李芳愣了一下:“......七八千吧,有时候多点。”

“七八千。他自已留多少?”

“......一千多。”

“那剩下的呢?”

“给我了。”

“给你干什么用?”

“养孩子。”

“养谁的孩子?”

李芳沉默。

“我再问一遍,养谁的孩子?”

李芳咬着嘴唇:“......我跟赵大强的。”

“你什么时候知道孩子是赵大强的?”

“......生第一个的时候就知道。”

“周建军知道吗?”

“他不知道。”

“你告诉他了吗?”

“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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