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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2章 到时候再打官司吗?(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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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正沉默了两秒:“出警记录是手写,判决书是正式文书。手写记录的法律效力低于判决书。”

宋贵:“手写记录是民警在案发当晚第一时间写的,判决书是一审法官事后根据卷宗写的。哪个更接近事实发生的时间?”

李正抬起头:“宋律师,你是在质疑一审法官没有审查证据?”

宋贵笑着说道:“我没质疑谁。

我只是说,出警记录和判决书对不上,这个矛盾应当查清。

如果查清了,报警时间确实是当晚,而不是次日,那王金城先报警、后私了、再报警的行为逻辑就完全不同。

他第一次报警说的是敲诈,第二次报警还是说敲诈。

中间夹着一个私了。

李法官,一个被敲诈的人,会跟敲诈他的人私了,然后又报警?”

李正手指在文件夹上敲了两下。

“还有。”宋贵把王金城询问笔录的复印件抽出来,“王金城第一次报警时,先说的是被敲诈,后来说被打。

判决书里认定的顺序是,先被打,后被敲诈。

这个顺序,直接影响案件定性。

先被打,后要钱,是敲诈。

先要钱,后被打,是纠纷。

您说对吧,李法官?”

李正:“宋律师,你这些所谓的矛盾点,都属于细枝末节。

核心事实没有变:刘建杰打了人,拿了钱。”

“核心事实是刘建杰为什么打人、钱是谁提的。”宋贵身体前倾,“王金城睡了他老婆,被他当场撞见,他打了王金城。

王金城怕事情闹大,主动提私了,主动给钱,主动写备注精神损失费。

刘建杰一分钱没多要,两万五,其中一万八是王金城欠他的工钱。

这个事实,一审判决里一个字没提。”

李正双手按在桌面上:“一审判决不需要写王金城欠不欠他工钱。

欠工钱是民事纠纷,跟敲诈勒索是两码事。”

宋贵:“如果王金城欠他工钱,那王金城主动提私了、主动给钱,就有了合理动机。

他怕刘建杰揪着工钱的事不放,怕事情闹大影响他公司投标。

他不是被敲诈,他是花钱平事。”

李正盯着宋贵:“宋律师,你办这个案子,法援指派,收多少钱?”

宋贵也看着他:“我收多少,跟案子没关系。”

“我是说,你花这么大功夫,写申诉状、跑派出所、做时间线对照表,为一个还剩一个月就出来的当事人。有必要吗?”

宋贵把材料收回档案袋:“李法官,你刚才说,判都判了,快出来了,还申诉什么。

我就问一句,他孩子以后上学,填家庭信息,父亲有刑事犯罪记录。

这个案底,谁负责呢?到时候再打官司吗?”

李正低头把文件夹合上。

“你材料放这儿。我回去再看看。”

宋贵站起来,把椅子轻轻推回去:

“李法官,我留个电话。有什么需要补的,随时找我。”

宋贵推开门,张伟跟在后面。

憋到楼梯口张伟才开口:“宋哥,他那个态度,”

“正常。”宋贵把档案袋换到另一只胳膊下,“人家干这行的,天天有人喊冤。

要是每个喊冤的都信,法院早塌了。”

.......

装修公司的几个项目经理围着一桌。

王金城夹了片毛肚,手机响了,看了一眼来电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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