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1章 三个工作日以后(1/2)
秦薇刷新公司账户时,孙浩正把项目方那份书面回复压在桌面上。
纸上写得很清楚:
三十四万三千元已经重新提交完整付款计划,预计三个工作日内处理。
三个工作日已经过去。
银行账户里没有这笔钱。
孙浩又查了一遍项目方流程。
付款申请没有退回,金额和账户信息也没有变化。最新状态只多了一句:
付款批次正在处理。
“支付指令生成了吗?”陆沉舟问。
“没有记录。”
“新的付款时间呢?”
“也没有。”
陆沉舟看着那句“正在处理”,没有把它当成新的付款结果。
九折方案不再作为付款条件后,项目方已经书面确认工程金额没有争议,正舟付款资料齐全。
现在连预计的三个工作日都已经过去,对方仍然只能给出一句没有实际支付节点、没有新日期,也没有银行回单的流程说明。
孙浩拨通沈经理的电话,开了免提。
“沈经理,书面计划里写的三个工作日已经到了。”他说,“三十四万三千元还没有到账。”
电话那头停了一下。
“批次正在走。”
“现在停在哪个节点?”
“财务统一安排,我这边只能看到正在处理。”
“支付指令生成了吗?”
“还没有反馈给我。”
“那请你们书面确认当前付款节点,以及新的预计支付时间。”
沈经理没有当场给出日期,只让他再等财务回复。
电话挂断后,孙浩在追款记录里补上通话时间和对方答复。
他没有写“项目方承诺今天付款”,也没有写“款项即将到账”。
记录中只有能够确认的事实:
预计处理期限已经过去;
付款申请未退回;
银行账户未到账;
项目方仍以付款批次正在处理作为回复;
未提供支付指令、明确付款节点和新的支付时间。
孙浩随后发出升级追款函。
函件引用了完整资料收件记录、原付款期限、逾期登记、九折方案不再作为付款条件的书面回复,以及三个工作日处理计划。
最后只要求项目方确认:
当前付款节点;
未完成支付的原因;
负责处理的部门;
可以执行的支付时间。
“要不要把语气再重一点?”孙浩问。
“事实已经够重了。”陆沉舟说,“别加我们证明不了的话。”
秦薇把银行页面转给两人看。
余额没有变化。
她没有调整任何一项可用现金,也没有把三十四万三千元放进近期到账栏。
“对方给的是预计时间,不是银行回单。”她说,“预计没有兑现,现金表就不能变。”
孙浩刚把追款函归档,邮箱里又进来一封回复。
不是九十万元项目方发来的。
是另一笔旧应收的询证回复。
此前,孙浩按照秦薇整理的账目,向旧应收客户重新发出了余额和处理状态确认。
邮件中单独列明:
应收金额十八万一千六百四十元;
截至询证日未收到对应银行入账;
请确认当前处理状态及是否存在退件、争议或者补充资料要求。
对方现在回复:
款项仍在内部处理中,如有新进展另行通知。
没有写付款日期。
没有附支付计划。
也没有银行凭证。
孙浩把回复打印出来,单独放进旧应收文件夹。
“三十四万三和十八万一千六百四十,现在都是‘正在处理’。”他说。
“不是一笔账。”秦薇提醒。
“我知道。”
孙浩在两份记录上分别写下客户、金额和询证结果。
一笔是九十万元项目的逾期阶段款。
一笔是此前延续下来的旧应收。
客户不同,合同不同,追款证据也不能混用。
陆沉舟问:
“旧应收这封回复,能证明什么?”
“能证明对方收到了询证,也没有说这笔款已经支付。”孙浩说,“但证明不了什么时候到账。”
“那就继续按未到账处理。”
两笔钱在纸面上都存在。
银行账户里却没有增加。
孙浩此前向永安化工发出的首张工作单进场窗口询证,也在这时有了回复。
永安化工项目部打来电话。
陆沉舟示意孙浩开免提。
“之前延后的第一张工作单,进场窗口重新开了。”对方说,“三万六千八百元那张,你们还能不能安排?”
孙浩没有立即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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