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1章 不是代签,是换个人签(1/2)
客户的视频会议一接通,先问的不是公共邮箱,也不是授权编号。
“代理人回错了,孙浩回来以后,正舟认不认?”
孙浩坐在镜头旁边,没有抢着回答。
陆沉舟说:“授权内的,认。”
“你不同意也认?”
“先看他有没有越过授权。没越过,就认结果。”
客户合同负责人把昨天的记录调出来。
“秦薇答应接现场复核,你们认。那如果她拒绝呢?”
“也认。”
“孙浩不能回来再改成接受?”
“不能。”
对方没有点头,只把另一份附件共享到屏幕上。
客户愿意给正舟一条例外,但不接受“内部谁签都算”这种写法。代理回复必须能从外面查出来:从哪个邮箱发、依据哪一张授权、谁作的决定、授权什么时候开始、什么时候结束。
还要写清楚,孙浩仍是系统里的固定联系人。
客户合同负责人又举了个例子。
“代理人只被授权确认现场核查,却在邮件里顺手答应了设备长期保留。我们收到以后,是全认,还是一半认?”
秦薇说:“授权范围以外不认。”
“那你们必须让我看见范围。不能只给一串编号,让我们回头找孙浩解释。”
赵启明记下这一条:授权页随邮件同时发送,事项、时间和不能承诺的内容直接写在第一页。
牛庆山看着最后一条。
“名字还是他,那代理有什么用?”
“系统先不改。”客户说,“我们可以在附件里认另一条回复路径。先试一次,试通了再说。”
“要是试的时候,现场又不认呢?”
“合同接口会提前转发。现场能不能照着走,也是测试的一部分。”
会议结束后,孙浩把客户附件投到墙上。
第一版写得很宽:固定联系人无法回复时,公司可由其他管理人员代签。
秦薇看完就说:“‘管理人员’是谁?”
“客户模板上的。”赵启明说。
“删了。这个词一留,谁坐办公室都能说自己算。”
牛庆山指着“代签”两个字。
“这个也别用。像拿孙浩的名字替他签。”
孙浩把词改成了“授权人回复”。
新附件只保留一条很窄的路。
正舟收到本协作安排下的公司级事项后,可以由取得该事项有效授权的人,以真实姓名从公司公共邮箱发出回复。邮件必须附内部授权编号、事项范围和有效时间。客户按附件认定该回复属于正舟公司决定。
固定联系人孙浩负责统一接收、转交和保存结果,不对已经生效的代理决定重新选择。
项目工作单内的排程、到货、质量、验收和现场许可,仍由原项目及职能岗位处理。
价格、付款、采购、不可撤销资源投入和超出附件的长期义务,没有明确授权就不能顺带承诺。
赵启明拿昨天那封邮件做了一遍核对。
如果按新附件发送,客户收到的会是四份东西:公司回复、真实签名、单事项授权页和对应编号。客户不用登录正舟内部系统,也不用问孙浩授权是否存在。
牛庆山看着那一摞文件。
“临时活就等你把这些凑齐,时间也过去了。”
“所以授权页不能临时写一大篇。”孙浩说,“事实没齐,谁也不能先签;事实齐了,页上只留决定和边界。”
“谁保管编号?”
“赵启明留原件。我只把已经形成的那份发出去。”
“你能改吗?”
“不能。”
他们用一张空白测试页走了一遍。
赵启明先生成编号,授权人写下接受或拒绝,孙浩只能看到已经签完的结果。孙浩试着改动正文,系统没有拦他,但赵启明保存的原件立刻对不上。
“所以客户收到的附件要带原件页。”赵启明说,“邮件文字和原件不一致,以原件为准,并马上报错。”
客户接受了这一核验方式,却要求正舟发现不一致时不能自己重发另一项决定,只能说明该邮件无效,再由仍在时限内的有效授权人重新发送。
陆沉舟看完,没有在后面加“重大事项仍由老板批准”。
秦薇问:“要是授权人签的是你不想要的结果呢?”
“留着结果。”
“不收回?”
“越权才停。不好看,不等于越权。”
孙浩把这句听完,抬手删掉了附件里原本准备补的一行解释。
牛庆山问:“删什么?”
“没用的话。”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