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未婚妻反咬(1/2)
赵琳的视频在第二天早上发布。
标题叫《谈了五年,婚房被男友姐姐一句话毁掉,我还应该结婚吗》。
她没有提自己索要五十万元青春损失,只从订婚宴开始讲。林耀承诺姐姐出首付、母亲名下有一套房,赵家才同意婚期;后来林昭突然要求弟弟签借款协议,又“怂恿”母亲藏起房产,导致林耀负债、婚房落空。
视频里放了不少聊天截图。
“首付我姐出,房本写咱俩。”
“我妈还有一套房,结婚肯定给我。”
“你放心,我姐离婚能分不少。”
这些话全是林耀说的。
可赵琳的旁白把每一句都变成林昭毁约。
“我承认,我相信了男朋友,也相信一家人不会拿婚姻开玩笑。我没想到他的姐姐为了控制弟弟,宁愿让老人把房子锁起来,也不愿成全两个年轻人。”
视频最后,她哭着说:“我不是贪一套房。我只是想要五年感情的公平。”
评论很快分成两边。
有人同情她被男友骗了五年。
有人问,既然所有承诺都是林耀说的,为什么要找林昭兑现。
还有人翻出之前小区群的借款记录,指出林耀已经接受姐姐三十多万元资助,新的八十万元仍不愿签借条。
赵琳在评论区回复:“我不否认林耀有错,但他姐姐明明有能力帮,却故意在双方父母见面时让他难堪。她如果早说不管弟弟,我不会浪费五年。”
这句话把矛头重新推向林昭。
下午,第二条视频出现。
赵琳母亲坐在镜头前,称周秀琴已经亲口答应把槐荫路房子给儿子,现在突然反悔,赵家为婚礼支付的酒店定金、装修设计费和亲友通知损失,林家必须承担。
她还展示一份手写清单,总额七十六万八千元。
其中十八万八千元是彩礼,六万多是可核验的婚礼支出,五十万元则写着“女方青春及名誉损失”。
林昭的名字被放在清单责任人第一位。
孟晴看完视频,气得想笑:“他们恋爱的时候你都不认识赵琳,怎么青春损失算到你头上?”
“因为林耀没钱。”林昭说。
“要回应吗?”
“让律师先看哪些是事实,哪些构成侵权。”
律师团队很快给出分类。
恋爱时间、订婚和彩礼支付基本属实;林耀对婚房和首付作过虚假承诺,有聊天记录支持。周秀琴“亲口答应过户”的说法没有证据,她只在一次饭桌上说过“有房子总会帮孩子”,当时她甚至不知道房子已经登记在自己名下。
至于林昭控制母亲、破坏婚姻、承诺出资后反悔,均缺乏事实基础。
“先发函给赵琳和首发平台,要求更正涉及你的部分。”律师说,“彩礼和婚约支出让双方当事人处理,不替林耀辩。五十万元青春损失是否有法律依据,也不是你需要评价的私人道德问题。”
“可以做一期通用内容。”林昭说,“只讲大额家庭承诺怎么留证。”
平台先安排了一次线上争议调解。
赵琳坚持自己没有造谣,因为林耀确实多次说过姐姐会出钱。平台人员问她:“林昭本人在哪一条记录中确认?”
她翻了十几分钟,只找到林耀的一句“我姐已经默认”。
“这是林耀的陈述,不是林昭的确认。”
赵琳又拿出订婚宴录音。周秀琴在里面说:“孩子买房,家里能帮肯定帮。”
律师指出,这句话没有具体房屋、金额、过户时间,也不是产权处分协议。更重要的是,当时周秀琴并不知道槐荫路房屋已经登记在自己名下,林昭也不在场。
平台最终没有删除赵琳对恋爱和退婚的个人叙述,但要求她对“林昭承诺首付后反悔”“强迫母亲藏房”等无法举证的内容作出修改,并限制继续使用林昭正脸和公司画面引流。
赵琳认为平台偏袒公众人物,转去另一个账号继续发。律师没有追着每一条评论争吵,而是把新增传播纳入证据,准备统一处理。
林昭不要求团队发动粉丝举报。她很清楚,一旦把二十多万关注变成围攻赵琳的工具,自己和顾曼做过的事就没有区别。
当天晚上,律师函送达。
赵琳收到后立即截图,发到网上。
“有钱人解决不了问题,就解决提出问题的人。”
她以为这句话会激起更大同情。
可律师函正文没有要求她删除全部视频,也没否认林耀撒谎。要求更正的只有三项:林昭从未承诺首付;周秀琴房产处分由本人决定;不存在林昭强迫母亲藏匿房产的事实。
网友看完反而问得更直接。
“律师函都承认林耀骗你了,你为什么一直骂他姐?”
“彩礼找收钱的人,婚礼定金找签合同的人,青春损失为什么列林昭?”
“你可以退婚,但不能谁有钱就找谁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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