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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3章 房产证发到了催款群里(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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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秀琴抬头辩解:“我没有想替他还。我只是……想弄清楚最坏的结果是什么。”

“那就先把所有文件核查清楚。你的生活费、医药费、房产安置,绝对不能优先拿去填他的债务窟窿。”

次日,律师拿到了完整的合同副本。借款人明确是林耀,所有借款资金也全部打入他的个人账户。整套材料里没有正式的房屋抵押合同,也无任何抵押登记记录。但附件中,赫然附着一张纸条,内容为“本人同意以槐荫路房产为林耀临时周转提供保障”,落款处是周秀琴的亲笔签名和手印。

落款日期,定格在三周前。

林昭将这份文件摊到母亲面前,没有质问一句“你为什么又骗我”。

当晚,槐荫路的租客再次来电反馈,有陌生男子在楼下向邻里打听周秀琴是否在此居住,没有上楼,也没有留下任何身份信息。物业监控仅拍到对方短暂停留数分钟后离开。周秀琴担心报警会把事情闹大、引来更多麻烦,律师告知她,备案只是留存异常记录,并不等同于定性违法。她最终主动拨打报警电话,如实陈述所见事实。

民警督促物业加强外来人员登记管控。租客因此心生顾虑,决定提前退租搬走。周秀琴主动同意退还剩余租金,自行承担换锁费用。一张被泄露裁剪的证件照片,没有改变房屋的产权归属,却实实在在造成了经济损失,也打乱了无关人员的生活安排。

债权公司书面否认派员上门打探,并同步提供了员工行程记录。材料仅能证明公司工作人员未曾到访,无法排除群内其他人员自行上门打探的可能。公司承诺再次提醒群成员禁止传播私人证件信息,却无法保证所有已保存照片的人全部彻底删除。

周秀琴将所有陌生来电设为静音,却因此错过医院的预约确认电话。她只得重新设置白名单,逐一留存医院、物业、律师的联系方式。林昭只示范了一遍便不再插手,周秀琴反复操作失误两次,第三次才终于独立设置完成。

整理证据材料时,周秀琴想起林建平和林耀都曾索要、拍摄过旧的房产查询证明。律师比对照片裁剪边缘后判定,催款群内流传的版本,与周秀琴后期发给林耀的照片高度吻合,恰好裁掉了手写的用途限定。林耀坦然承认照片是自己裁剪的,辩解是中介要求画面整洁清晰,并未征得母亲同意。

中介则声称,收到照片时就已无手写限定文字。传播责任归属仍需进一步核查,但房屋产权状态可以先行确认。登记中心最新查询结果再次明确:房产产权归周秀琴独有,无抵押、无查封、无任何产权异议登记。

即便拿到这份定心结果,周秀琴依旧没有松开装着房本的布袋,先追问律师这份担保协议会不会影响自己的退休金,又担忧租客退租后,空置产生的房租损失该如何承担。

债权方随后补交了借款前置材料清单。清单流程原本要求产权人本人视频核验确认,实际档案中并无视频记录,仅留存中介备注:“家属年长,不便出镜,已书面确认。”这一流程漏洞对周秀琴有利,却无法解释她亲笔签名的担保文件。

林昭要求对方调取签名原件、完整页码及放款全程沟通记录,不让律师只筛选有利己方的材料。完整文件送达后,那张被林耀轻描淡写称作“临时周转证明”的纸张,终于完整展现在母女二人眼前。

文件共计四页。前两页记录借款金额与用途,第三页列明风险责任提示,第四页才是家庭房产保障声明。周秀琴清晰记得,自己当初只粗略浏览了第一页和最后一页,标注“保证责任可能牵连个人财产”的第三页旁,既无她的签名,也无勾选确认记录。

中介提交的送达截图显示,电子合同仅发送至林耀手机,从未直接推送、告知周秀琴本人。债权方主张林耀可代为转交告知,律师则反驳,对方无法证明林耀具备合法代收权限、且已完整履行风险告知义务。双方当场未能达成统一结论。

周秀琴主动提出申请笔迹鉴定。她不否认签名是自己所写,只质疑签字时,最后一页是否与前三页完整装订成册。文件无骑缝签名,扫描件页码格式规整,却无法排除单页单独展示、诱导签字的可能。原件需进一步核验装订痕迹与打印时序。

林昭陪同她线下核验原件。周秀琴认出自己的笔迹,同时发现文件上业务员的签字位置是空置的。她将文件推还给律师,声音微微发颤:“当时工作人员具体说了什么,我已经记不全了。”

核验结束前,债权方主动提议,可先行签署分期意向书,换取暂停公开催告追责。但意向书中暗藏一句“确认承担全部未偿债务”。这一次,周秀琴没有因为恐惧慌乱仓促落笔,她将文件悉数交给律师,坚持看完所有条款再答复。

返程路上,她收到林耀的消息:“妈,你先稳住对方,我这边很快就能回款。”她没有回复,只将这条消息截图留存,归入证据时间线。从前儿子一句轻飘飘的“很快”,就能让她毫无保留交出证件材料;如今她终于清醒,先要问清,“很快”具体是哪一天、有无确切期限。

林耀始终无法给出准确回款日期,只发来一个加载中的项目后台页面。页面能够正常打开,可账户余额始终无法提现。周秀琴将截图交给律师存档,再也不会把这种虚无的页面,当成真实的回款凭证。

周秀琴垂眸看了一眼原件,双手控制不住开始发抖。

“这个签名……确实是你的吗?”

良久,她缓缓点头。

催款群里还挂着林耀当初的承诺:母亲名下房产无贷款,姐姐经营公司,家庭具备充足还款能力,随时可结清债务。周秀琴下意识想打字辩解“我儿子不是骗子”,被林昭一句反问打断,问她究竟要替对方确认哪一项未知承诺。她指尖一顿,慢慢删掉了输入的文字。她根本不清楚儿子在外许下过多少承诺、揽下多少债务,绝不能贸然把所有未知欠款一并认下。

律师正式要求群主及管理员删除泄露的证件图片。对方直到平台投诉提交、压力落地,才彻底撤下图片,但已有大量群成员保存备份,无法彻底清除。周秀琴只能特意叮嘱槐荫路租客,切勿给陌生来人开门。租客担忧影响租约权益,她亲自出具说明,明确房产产权未发生任何变动,租房合同依旧合法有效,不受影响。

债权公司的放款凭证真实有效,资金确实足额打入林耀个人账户,对方也能举证放款前收到过“母亲同意担保”的回复记录,唯独这条回复是林耀擅自代为发送。林昭选择对接对方官方渠道,转入一对一书面沟通,没有将所有出借人一概定义为寻衅滋事的一方。

“耀耀当初只说是临时周转,只是想让别人相信他有家里兜底,撑过难关,从来没说过真的要抵押房子抵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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