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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68章 熟识的人(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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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现场完成后,秦仁杰立即进行现场调查,被害者张志云,四十岁,在鹤城电脑城经营一家电脑公司。有钱,人称“张百万”。

半年前,张志云开始做走私小车的生意,就在案发前一天,他还与人相约去广佛省,云海省等地购买走私车。

张志云阅历丰富,社会交往复杂,平日为人吝啬,待人刻薄。经常同别人发生经济上的纠纷,曾请过不少江湖溜子为自己“收账”。因此,积怨极多。

一年前,张志云与结发妻子肖丽梅离婚,与女青年龙娟结婚。三个月前,张志云因为和龙娟性格不和,两人闹离婚后又回来与肖丽梅同居。

张志云爱嫖,与社会上一些不三不四的女人往来甚密。此外,案发当天张志云收到袁云华的五万元欠款,案发后那笔现款不知去向。

张志云前妻肖丽梅为人善良,勤俭持家,品行端庄。

张志云的女儿张雯十五岁,儿子张磊十二岁,在校读书,平日表现良好,27月为学校考试日,姐弟俩没有上学。

张志云的岳母陈丽英,七十岁,居住在张家。

秦仁杰在调查中听到张家附近居民反映:26晚上,好像听到有人哀叫,但不知是哪层楼哪间房发出的。

还有居民对秦仁杰说:“27月凌晨,听到现场那边传出人倒地发出的“啊”的叫声。早晨六点多钟,有一高一矮两个青年人俏俏进了现场那个单元的楼梯。

针对案情重大,刑侦总队成立了“6.27”专案组,由秦仁杰担任组长,全面负责案件的侦破工作。

秦仁杰通过现场勘察,法医检验,以及调查走访后,于6月28日召开了第一次案情分析会。

在分析会上,秦仁杰向参与侦破的刑侦专家,刑侦员进行了案情分析:“张家铁门无撬压痕迹,说明凶手是在正常状态下进入室内,这表明凶手应该同张家人熟识,很有可能是熟人作案。

如果是熟人作案,那应该是被害人张志云让凶手进屋后,在与凶手谈判时发生了利害冲突,从而导致行凶杀人。

案发时间以法医王鹏的检验为依据,认定五名被害者的死亡时间是6月27日下午二点至四点之间。

凶手的作案工具,在现场勘察时发现的电熨斗是主要作案工具,此外还有水果刀及绕在张志云和肖丽梅脖子上的皮带等物。根据张家客厅茶几上的三杯茶水分析,凶手应该在三人以上。

秦仁杰在案情分析会上最后作出了破案计划:从被害人张志云的熟人入手,立足本地,调查摸底。

对现场提取的物证,特别是“鹤州”牌香烟,《鹏城晚报》进行查访,以便更加准确地确定侦查范围。

通过鹤城市新闻媒体,网络平台,发动鹤城市民,悬赏提供破案线索。进一步细致勘察案发现场,提取更多的犯罪痕迹和证据,对现场提取的足迹指纹进行检验。

案情分析会后,刑侦员分头行动,按秦仁杰的计划展开侦查,调查重点嫌疑对象近千人,查阅指纹档案五千多份,但案件侦查却没有取得实质性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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