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67章 反击!反击!(2/2)
“根据两高《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二款明确规定:行为人因婚恋、家庭、邻里、债务等纠纷,实施辱骂、恐吓他人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行为的,一般不认定为寻衅滋事!”
“除非——”王倩故意拖长了尾音,目光直视审判台,“经有关部门批评制止或者处理处罚后,继续实施前列行为,破坏社会秩序的除外!”
王倩反击道:“请问公诉人,在你们提交的卷宗里,有任何一份证据证明,我当事人在发布视频前,受到过公安机关的警告训诫吗?”
“有任何证据证明,她在群里吐槽前,收到过相关行政部门的批评制止吗?”
“甚至,你们有证据证明短视频平台向她下发过违规处罚通知吗?”
王倩猛地合上卷宗:“没有!什么前置处罚都没有!”
“在没有任何有关部门进行批评制止的前提下,公诉方仅仅因为后果严重,就直接跨过司法解释明确规定的前置条件,强行将我当事人由偶发矛盾引发的过激言论,拔高并定性为寻衅滋事罪!”
“辩护方认为,这属于极其严重的法律适用错误!公诉方不能为了追求定罪,而肆意扩大寻衅滋事这个口袋罪的打击范围!”
这番话一出,被告席上的陈锦婷猛地抬起头,眼睛里爆发出狂喜的光芒。
她听懂了!
她虽然不懂那些复杂的法条,但她听懂了王倩的意思——因为没有警察先来警告她,所以直接定罪是错的!
“好姐妹!太专业了!”陈锦婷激动得浑身发抖,姐妹果然是在装糖,就等着阴对面一手!
但直播间的网友却彻底炸了锅。
【我草泥马!这特么也能洗?】
【神特么没有前置处罚就不算犯罪!那女摊主都跳江死了,还要什么警告?警告死人吗?】
【太不要脸了!把逼死人的网暴说成‘过激言论’,这律师的良心被狗吃了吗!】
【虽然我很生气,但她引用的那个司法解释好像真的是这么写的……这也太恶心了吧!难道真能让她逃过去?】
【钻法律空子!这就是无耻的讼棍!】
【虽然.......但是........这四个典型案例好像只有四岁男童猥亵案能跟债务搭上点关系,毕竟张伟是真给钱了】
面对王倩的反扑,公诉席上的检察官脸色瞬间沉了下来。
“辩护人,请你不要断章取义,偷换概念!”
公诉人怒斥道:“司法解释第一条第二款写得清清楚楚,是因‘婚恋、家庭、邻里、债务’等特定的人际关系纠纷,才属于一般不认定为寻衅滋事的范畴!”
“这也是法律出于对熟人社会、民间矛盾的宽容与调解考量!”
“请问辩护人,本案中的这三十七名受害者,哪一个是陈锦婷的家人?哪一个是她的邻居?她和受害者之间存在任何债务或者婚恋关系吗?”
“没有!全都是素不相识的陌生人!”
公诉人厉声喝问:“一个专门在公共场合、网络空间里狩猎陌生人,利用极其微小的摩擦无限放大,肆意摧毁他人生活的恶势力团伙头目,你竟然敢用处理‘邻里纠纷’的条款来为她脱罪?”
“辩护人,你是在公然挑战法庭对汉字的正常理解吗!”
(太惨了,今天写上头了,没注意到时间忘了发章节占位,直接过了24点,19号缺勤,痛失2000块钱全勤,啊啊啊啊啊,该死的臭柿子,竟然没有补卡的选项,还我血汗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