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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1章 北行千里烟火暖,一骑出塞赴草原(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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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没有说话,只是默默策马跟在赵志敬身后,身影有些单薄。

“华筝姐姐!”

黄蓉策马退后两步,与她并骑,压低了声音,笑得狡黠又温柔。

“等咱们从草原回来,这关墙上的旗子还是大汉的。但草原上的风,可就要从你们家往这边吹了。”

她晃了晃华筝的胳膊:“到时候你当了女大汗,这关墙两边,就都是一家人啦。”

华筝抬起头,望向关墙上那面猎猎作响的汉旗。

沉默了片刻,然后轻轻“嗯”了一声。

攥紧缰绳的手指,缓缓松开了。

过了居庸关,山势渐缓。

道路两旁从悬崖峭壁变成了起伏的丘陵。

秋色正浓,满山的桦树和橡树被霜染成了金黄和赭红,层层叠叠地铺到天边,像一幅浓墨重彩的油画。

山道上落满了厚厚的枯叶,马蹄踩上去发出沙沙的声响。

偶尔惊起一只野兔从灌木丛中窜出来,又飞快地消失在另一片灌木里,引得黄蓉一阵惊呼。

午后经过一处山泉,泉水从石缝间汩汩流出,清冽见底,泉边石头上长满了翠绿的青苔。

三人下马歇脚。

黄蓉蹲在泉边掬了一捧水洗脸,冰凉的泉水激得她呀了一声。

然后回头冲赵志敬调皮地甩了甩手上的水珠,水珠在阳光下闪着细碎的光,落在他的衣襟上。

华筝从马鞍后的皮囊里取出三块风干的羊肉和几张胡饼,又拿出奶茶砖掰下一小块。

用随身带的小铜壶煮了一壶奶茶,先倒了一杯,双手捧着递到赵志敬面前:“敬哥哥,喝杯奶茶暖暖身子。”

黄蓉凑过来闻了闻,又做了个鬼脸:“还是喝不惯咸奶茶,我要喝清茶。”

说着自己跑到泉水边,接了壶清水烧开泡茶。

日落时分,三人抵达了德兴府。

这是一座依山而建的山间小城,城墙不高,但街巷整洁。因地处南北商道交汇处,城中的集市颇为热闹。

客栈掌柜是个五十来岁的妇人,见三人气度不凡,殷勤地将他们引到楼上靠窗的雅座。

窗外正对着德兴府的主街,街对面的酒楼门口挂着两盏红灯笼。灯下几个老者在石桌上下棋,棋子落盘的声音清脆可闻。

晚膳是德兴府特有的小米饭配芥末拌肉。

小米饭颗粒饱满,蒸得恰到好处,粒粒分明却又不硬,散发着谷物独有的清香。

芥末拌肉则是将煮熟的羊肉切成薄片,拌上芥末、蒜泥、醋和少许盐,码在青花瓷盘里端上来。肉片纹理分明,瘦肉部分泛着淡粉,肥肉部分晶莹剔透。

芥末的辛辣冲鼻而来,入口后却与羊肉的醇厚交织出奇妙的滋味。辣得眼泪都快流出来,却偏偏停不下筷子。

黄蓉不习惯芥末的冲劲,第一口就被呛得直咳嗽,眼泪都呛了出来,可怜巴巴地看着赵志敬。

“傻丫头。”赵志敬无奈地笑了,立刻让店家上了一碟烤羊肝。

羊肝切得极薄,在铁板上炙得外焦里嫩,撒上孜然和盐,入口即化。

黄蓉连吃了好几片才缓过来,又恢复了往日的神采,开始叽叽喳喳地点评:“这个烤羊肝比御膳房做的还地道!敬哥哥你也多吃点。”

华筝则吃得习以为常。

她将芥末拌肉夹在小米饭上,一口肉一口饭,吃得很慢很安静。

吃着吃着,她夹了一片最瘦的芥末拌肉,轻轻放在赵志敬碗里,小声说:“敬哥哥,这个肉瘦,不腻。”

赵志敬低头咬了一口,冲她点了点头。

华筝便低下头继续吃饭,脸上没什么特别的表情。

但赵志敬注意到,她藏在桌下的左手,正无意识地揪着衣角。

这个细微的动作,和她在皇宫里每次替他盛好奶茶、看他喝下第一口时,一模一样。

赵志敬心头一软,悄悄在桌下握住了她的手。

华筝的手指轻轻颤了一下,却没有抽回,反而悄悄反握住了他的。

山里的夜比中都冷得多。

秋风从窗缝里钻进来,带着松脂和枯叶的清冽气味。

黄蓉裹着被子窝在赵志敬左边,一个劲地往他怀里钻:“好冷好冷,敬哥哥抱抱我。”

赵志敬手臂一伸,将她捞进怀里,又把另一边的华筝也揽了过来。

三人挤在狭窄的客栈床铺上,黄蓉额头抵着他的下巴,华筝将脸藏在他温暖的颈窝。

两床棉被叠在一起压在身上,三个人挤得连翻身都困难。

却比皇宫里任何一张宽敞的龙床,都睡得安稳香甜。

从德兴府出发,经宣德州,一路向西北。

地势渐渐平坦,山岭退到了天边,取而代之的是一望无际的草原边缘。

宣德州是汉地最后一座像样的州城,再往北走,便是野狐岭——那是燕山山脉与蒙古高原的分界线。

过了野狐岭,就真正踏上了草原。

三人没有在宣德州多做停留,只是在城门口的茶摊上喝了碗粗茶,买了几个炊饼揣在怀里,便继续赶路。

午后,野狐岭的隘口出现在视野中。

那隘口是两座巨大的山岭之间一道天然的缺口,风从缺口中灌过来,带着草原特有的干燥和寒意。

山岭两侧的植被已经从金黄的桦树变成了低矮的灌木和枯黄的野草。再往北看,便是一片无边无际的苍茫。

赵志敬勒马在隘口前停了片刻。

黄蓉和华筝并骑在他身后,一起望着北方的地平线。

“过了这道岭,就是草原了。”

华筝说,声音很轻,像是在自言自语。

她的目光越过那道缺口,落在远处苍茫的地平线上,瞳孔里倒映着天空的灰蓝。

她在心中默默算过——过了野狐岭,再往北穿过大漠戈壁,便是三河之源。然后沿怯绿连河上溯,就能望见父汗的金帐。

赵志敬侧头看了她一眼,忽然策马靠近她。

伸出手,将她被风吹乱的一缕辫子,轻轻拢到耳后。

他的指尖擦过她耳廓时,她微微颤了一下,抬起头,对上他温柔的目光。

“想家了?”他问。

华筝咬了咬嘴唇,摇了摇头。

又点了点头。

她深吸一口气,认真地看着他的眼睛,一字一句道:“是想草原了。想草原的风,想三河之源的水。可那个生我养我的家,是金帐。而能让我安心的家,永远是你。”

她说完这句话,便红着脸催马向前,率先冲过了隘口。

风将她白色长袍的下摆吹得猎猎作响,辫梢的绿松石在风中剧烈摇晃,闪着细碎的光。

赵志敬和黄蓉对视一眼,都笑了。

两人同时一夹马腹,策马跟上。

出了野狐岭,天地豁然开朗。

官道在这里变成了一条蜿蜒的土路,路两旁不再是庄稼和村庄,而是一片接一片的草场。

草已经黄了大半,在风中起伏如浪。

偶尔能看见远处有一两顶牧民的帐篷,炊烟袅袅升起,在空旷的天地间显得格外孤寂。

一群黄羊从路旁窜出来,横穿过土路,马蹄声惊得它们飞快地消失在草丛深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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