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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0章 云清做菜(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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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那么锋利了,没有那么冷硬了,但更沉稳了,更踏实了,更有分量了。

刀是用来战斗的,铁是用来锻造的——此刻的秦岳,是在被什么东西锻造着,虽然他自己可能还没有意识到。

他就那么靠在门框上,看着温云清。

锅里的菜一锅一锅地出锅,灶台上的香味一层一层地叠加。

辣炒兔肉的浓烈香气最先弥漫开来——辣椒的辛香和兔肉的鲜香在高温下完美融合,那股味道霸道得很,顺着空气钻进鼻子里,让人不由自主地分泌唾液。

紧接着是小鸡炖蘑菇的醇厚——野鸡的肉香和榛蘑的菌香在文火的慢炖中慢慢释放,不像辣炒兔肉那样霸道,而是温和地、持续地弥漫,像一条看不见的丝带,将整个灶房缠绕起来。

醋溜白菜的酸香味紧随其后,那股酸不是刺激的酸,而是带着白菜清甜的、让人胃口大开的酸,像一道清新的风,将前面两道大菜的浓烈稍稍中和了一下。

凉拌木耳的蒜香和醋香最后加入,清爽而提神,像是一首乐曲中那段明亮的间奏,让人在饱餐之前先清空了味蕾,做好了迎接一切的准备。

最后是酸菜汆白肉汤的浓郁——酸菜的酸爽和白肉的醇厚在沸水中交融,汤色浓白,香气扑鼻,那股味道光是闻着就让人觉得浑身暖洋洋的。

这些味道混合在一起,在小小的灶房里翻滚、交融、发酵,然后从灶房的窗户缝和门缝里溢出去,将整座小院子填得满满当当。

如果有人从院墙外面路过,一定会停下来吸一吸鼻子,然后在心里想:这家人吃什么好东西呢,也太香了。

但此刻没有路人。

此刻院子里只有秦岳,站在灶房门口,安静地看着温云清,像一座沉默的山。

当最后一道菜——酸菜汆白肉汤——从锅里舀出来,端上桌的时候,堂屋的八仙桌上已经摆得满满当当了。

四菜一汤,每一道菜的分量都很足,用的不是那种小巧精致的碗碟,而是大号的粗瓷碗,碗口比人脸还大。

碗摞着碗,盘挨着盘,将不大的桌面占去了大半,边边角角都塞得满满当当,连放筷子的地方都是好不容易挤出来的。

菜的卖相也好。

不是那种花里胡哨的、雕花摆盘的好看,那是一种朴实扎实的好——颜色正,该红的红,该绿的绿,该白的白,该黑的黑,每一样食材都被烹饪出了它应有的色泽。

香味浓,四菜一汤的香味在堂屋里交织成一张密不透风的网,将整间屋子笼罩在里面,让每一个角落都充满了让人垂涎的气息。

热气腾腾,冬天的饭菜就得热,热了才有灵魂,热了才叫吃饭。

秦岳坐在桌边,看着满桌子的菜。

他的目光在每一道菜上停留了一瞬——从辣炒兔肉的红亮油光,到小鸡炖蘑菇的浓稠汤汁,到醋溜白菜的脆嫩色泽,到凉拌木耳的清爽搭配,最后到酸菜汆白肉汤的那一层漂浮着油花的汤面。

他的喉结微微动了一下。

很轻,很细微的一个动作,如果不是刻意观察根本不会注意到。

但他的喉结确实动了——那是一个吞咽的动作,是在闻到这些香味、看到这些菜肴之后,身体做出的最本能的反应。

很香。

他不知道云清手艺这么好。

以前在知青点一起住的时候,他们不是没有一起吃过饭,但那时的条件有限,柴米油盐都不凑手,做出来的东西只能算是“能吃饱”,远远谈不上“好吃”。

而且知青点的饭菜大多数是女同志负责,他没吃过云清做的饭菜。

他没想到,现在有了自己的灶房,自己的锅,自己的柴,自己的食材,云清的手艺就像一把被尘封了很久的好刀,终于遇到了合适的磨刀石,亮出了它本来的锋芒。

温云清没有注意到秦岳那道在菜上停留的目光。

他正忙着盛饭。

两只粗瓷大碗,一碗是自己的,一碗是给秦岳的。

他给秦岳那碗盛得特别实在——米饭压了又压,压了又压,用铲子背面使劲往下按,按到米粒之间几乎没有空隙了,再往上加一勺,再压。

最后那碗饭堆得冒了尖,像一个倒扣的小山包,压实诚了,压出反光了,压得碗底都快要承受不住了。

在这个年代,白米饭是稀罕东西。

对于绝大多数人来说,能吃上一碗纯白米饭,那得是过年过节、家里来了贵客、或者有什么特别值得庆祝的事情。

平时吃的都是棒子面、高粱米、掺了野菜的糊糊,白米饭是奢侈品,是压箱底的好东西,不到万不得已是不会拿出来的。

对于温云清来说,白米饭倒不算什么稀罕东西——他有的是办法弄到粮食。

但平时他自己吃也比较少,除了给自己开小灶的时候吃。

但今天不一样。

岳哥来了,就得拿最好的东西出来。

这是规矩,不是别人定的规矩,是温云清自己给自己定的规矩。

他将那碗堆得冒了尖的白米饭稳稳地放在秦岳面前,米饭上还冒着热气,白花花的米粒粒分明,在昏黄的灯光下泛着温润的光泽。

然后他在对面坐下了,端起了自己的碗。

他的第一筷子菜,不是夹给自己的。

他甚至没有看自己碗里一眼。

他拿起筷子,目光在桌上的几道菜里扫了一下,准确地落在了小鸡炖蘑菇那个碗里。

他的筷子伸进去,没有翻来翻去地挑拣,而是一筷子就夹中了最好的那块——鸡腿中段,肉最多、骨最少、炖得最烂的那一块。

筷子轻轻一夹,骨肉分离,鸡肉从骨头上脱落下来,带着浓郁的汤汁,颜色是深褐色的,泛着油光。

他将那块鸡肉放进了秦岳的碗里。

放在白米饭的正中间,像是有人在雪地里放了一颗琥珀色的宝石,白色的米饭衬着褐色的鸡肉,颜色对比鲜明,好看得很。

然后他又夹了一筷子炒兔肉。

这次他夹得不多,一小撮,大概五六块的样子,因为他不太确定岳哥能不能吃辣。

他知道秦岳是能吃一些辣的,但不知道底线在哪里,万一炒的这盘兔肉对岳哥来说太辣了,夹多了岳哥吃不了。

所以他只夹了几块,放在碗的边上,算是试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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