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章 第四十八章 我問心無愧(2/2)
一再糾結中,太子想起羊軒色兩次為了小孩子做出違背本心的決定。
羊軒色明明就是個不谙世事的小孩,他的年紀至少比大虞的孩子虛長十歲,但他毫不猶豫沖上去替那個細作小孩兒擋刀;第二次,是他決心要走,卻還是能為了那個小沙彌留下來,小心翼翼地哄着他叫虞哥,生怕他一個不高興就不救人了。
明明羊軒色前一天還怒斥他是封建時代的人不懂什麽叫和平世界人人平等。
嘴上罵着羊軒色不懂這個世界、不懂現實,但太子自己心裏明白,他心底同樣好奇着,羊軒色嘴裏的那個世界。
如果朝廷不能讓百姓安居樂業,那算什麽君父?何談愛民如子?
可大虞不是羊軒色身處的世界,這裏就是講誰的拳頭大,他今天拳頭不夠大,出了這一拳,明天就得跟着羊軒色一塊逃命去,到時候自己都保不住,講什麽為百姓謀福祉?
兩邊為難,一面是不夠強大的自己,一面是難以舍棄的善心與悲憫。
太子甚至覺得,皇後這次被貴妃跟皇帝設計之後一聲不響,就是算準了還有這一關,在看他怎麽過。
是想看他狠厲反擊運籌帷幄,還是覺得他舍不掉婦人之仁沒有帝王之心?
時間一點點過去,太子捏着鋼筆的手逐漸繃緊,他深吸一口氣,說:“樂九,點人,去左大将軍府求令,剿匪。”
樂九眼睛驀地睜大一瞬,随後猛地叩首:“臣,定不辱命!”
話音剛落,書房門猛地被撞開,樂五完全就是被踢進來的,不僅撞開了門,還撞到了書架才停下,他吐出一口血,死死盯着門外。
喜秋看都不看被自己打傷的樂五一眼,而是進來沖着太子行禮:“殿下三思,那羊軒色并不是什麽值得您冒險的人才,而且他為人粗鄙無禮,何必為了這種人抗旨?”
在喜秋看來,太子就是失心瘋了,居然為了一個毫不相乾的人想抗旨,如今命令才下了四天不到,太子就想抗旨不尊。
而且,樂九一旦點了人去找左大将軍,這就是在說,太子能越過皇帝點兵,這是要謀反啊!
皇帝還沒死呢,太子就這麽着急想取而代之嗎?
歷史上任何一個能點兵的太子不是早死就是被皇帝弄死,太子是多想不開才在這個節骨眼上動手?
再不濟,太子願意去問一問宮內的皇後呢?
或者把這個剿匪的功勞讓給其他皇子算了,土匪能在皇城來去自如,背後一定有人助力,到時候得罪那些權貴的就是其他皇子,太子清清白白安安分分地當他的太子,必要時候再把皇帝拉下馬繼承大統不好嗎?
都已經是太子了,傻子都知道等皇帝死才是最重要的啊。
太子深深看了喜秋一眼,手上将鋼筆藏進腰封裏,說:“樂九,十二個時辰之內,我要見到羊軒色回來。”
樂九這回應都不敢應,直接用輕功就跑了,跑得比來時還快,樂五也捂着胸口對太子行禮,追着樂九出去了,他們都算太子說的人頭裏,樂字輩還有幾個兄弟是完全聽命太子的,他們都得去,才夠分量請左大将軍的兵。
喜秋憤恨地看着太子:“殿下啊……”
“從你出現在書房裏,我就知道,這一趟,非去不可。”太子第一次,用這種平和的、不端着的語氣跟喜秋說話,仿佛一個終于意識到自己已經長大的少年。
“為什麽?”喜秋依舊不明白。
太子沒回答,徑直走到桌邊坐下,長出一口氣:“出去,把門修好。”
且說樂九這邊,他們在喜秋總管反應過來前,迅速調集了幾個兄弟,他們跟別的仆從還是不一樣的,因為他們曾經訓練時,幾乎已經喪命,是太子陪着他們活下來的。
對他們來說,太子不僅是主人,還是救命恩人,這一條命就是太子救的,自然可以為了太子去做任何事。
點完人頭,樂九二話不說直接抄小路帶他們去了左大将軍府,路上稍微做了僞裝,盡量不被人看出來。
左大将軍有一個妹妹,嫁給了皇後的娘家當主母,那是個世家大族,整個大虞真正的名門望族有五個,皇族虞姓只能排第五,還是因為當了皇帝才算進去的,不然真正的世家只有四個。
四個世家自有排序,目前皇後的娘家是第一,所以左大将軍府是支持皇後的,算作太子助力,其中左大将軍的兒子跟太子算青梅竹馬從小一起被摔打長大的,勉強可以算太子的表哥。
表哥前幾年去邊關鍍金,回來人稱小将軍,太子讓樂九去求,主要是求這個表哥的幫忙,對方脾氣暴躁嫉惡如仇,聽說城中有土匪,肯定會沖動地帶兵去剿匪。
成功後名聲都是表哥的,但太子怕是依舊會被皇帝遷怒。
可此時太子已經找不到人去救羊軒色的命了,他怕找其他人,又要拉扯、思考利弊,一拖再拖,會把羊軒色拖死。
只有表哥能夠立馬帶兵出城去救人,他是軍隊裏混出來的,明白行軍永遠是時機最重要,不會拖延半點。
太子執筆在紙上寫下“百姓”二字,凝視良久,輕聲說:“我問心無愧。”
作者有話說:
多年後——太子:你覺得,我是合格的皇帝了嗎?小羊:從你決定一切以百姓出發開始,你就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