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审判长,你也先闭嘴,等我说完!(1/2)
钱正明脸色微变,正要开口反驳。
宋贵忽然举起一只手。
“别急,我还没说完。”
“你方主张安全保障义务,那我方主张无因管理。”
他转身面朝审判长,从文件夹里抽出一页纸,双手呈递。
“《民法典》第九百七十九条:没有法定义务或者约定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而管理他人事务的,管理人有权请求受益人偿还由此支出的必要费用,并有权请求受益人赔偿因管理事务而遭受的损失。”
“我母亲刘桂芳,对赵志刚老人没有任何法定或约定的救助义务。”
“她主动施救,让座、倒水、拨打120、垫付医药费,这就是在管理他人的事务,即挽救赵志刚的生命。”
“根据无因管理的规定,我母亲有权向受益人,也就是赵志刚的继承人赵勇、赵梅,主张两项权利:”
“一、必要费用:拨打120产生的通讯费、施救过程中垫付的医药费、以及因施救导致自身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
“二、因管理事务遭受的损失:我母亲因被起诉而承受的巨大精神压力,导致失眠、焦虑、血压升高,这是有医院病历可查的。”
“同时,因为这场诉讼,我家面馆被迫停业,损失了的营业收入。”
“都应该由对方所出!”
“这是法律给我的权利。”
冯文文的直播间,在宋贵话音落下的那一刻,瞬间安静了。
然后弹幕像被点燃的火药桶一样炸裂开来。
“???????”
“无因管理?????”
“卧槽!这个操作!!”
“冯律师你不是说必输吗???这反诉好像有点东西啊?”
“妈呀,这小子嘴皮子也太利索了,刚才那段话我连反应都没反应过来。”
“他把法条背得跟念经似的,钱正明那个老律师脸都绿了。”
“这节奏感太强了,完全不像第一次开庭的人。”
冯文文盯着屏幕,嘴巴微微张开,好半天没有合上。
她伸手把摄像头的角度调了一下,凑近了屏幕,反复回放刚才宋贵发言的那段录音。
弹幕还在疯狂滚动,她深吸一口气,坐直了身体,表情变得极其严肃。
“朋友们、朋友们听我说一句。”
她清了清嗓子,带着一种被事实打脸后努力稳住专业形象的口吻。
“我刚才说他的反诉必输,那句话......可能说早了。”
“准确地说,不是可能,是确实说早了。”
“他刚才引用的是《民法典》第九百七十九条,无因管理的构成要件,我快速核查一下。”
“没有法定或约定义务,主动管理他人事务,为他人利益,这三个要件,他用事实完全套上了。”
“那个面馆老板对老人确实没有法定义务,因为老人没消费,双方不存在合同关系。”
“他主动让座、倒水、打120、垫付医药费,这些行为完全符合无因管理的构成。”
“那按照法律逻辑,管理人有权向受益人主张必要费用和因此遭受的损失。”
“他的反诉,理论上是有请求权基础的。”
她顿了一下,看了一眼弹幕。
“冯律师你输了。”
“打脸来得太快。”
“冯律师你是内鬼吧。”
她苦笑了一下,摇摇头。
“别说我了,继续看庭审吧。”
旁边的赵勇侧过头跟钱正明低声说了句什么,钱正明脸色铁青,没有回应。
赵梅则整个人往后靠在椅背上,双臂抱胸,眼神从刚才的志得意满变成了不安。
钱正明没有理会赵勇的耳语,摘下金丝眼镜,用拇指和食指捏了一下鼻梁。
再戴上时,目光已经沉了下来。
他翻了一页自已面前的文件夹,不紧不慢地站起身。
“审判长,我方对上诉人宋卫国一方提出的无因管理主张,有异议。”
“《民法典》第九百七十九条写了,因管理事务而遭受的损失,管理人有权请求赔偿。”
“但各位有没有想过,这个管理事务本身,如果做错了呢?”
他转身面向法官席:
“根据我方调取的急诊科医生证言,赵志刚老人入院时,医生明确记录:患者系高龄,既往有冠心病史,入店后情绪平稳,未见明显异常激动。”
“但遗体转运过程中存在体位变动,可能诱发二次心肌损伤。”
钱正明从文件夹里抽出一页纸,举起来朝法官席示意:
“这是洪市第一人民医院急诊科副主任医师在事发后第四天出具的补充说明。”
“他说得很清楚,老人当时的状态本就是临界状态,轻微搬动未必致死。”
“但你们有没有想过,为什么宋卫国要搬动老人?”
“你父亲发现老人趴在桌上不动,第一反应不是原地观察、呼叫120,而是把老人从椅子上扶起来、拖到店门口的通风处!”
“这一个动作,直接导致老人本来还能维持的生命体征发生了不可逆的加速衰竭!”
“对方当事人的无因管理,没有错!但如果管理行为本身因为操作不当导致损害后果扩大,那么这个管理就变成了损害!”
“一审法院判四成责任,正是因为考虑了这一点!”
“你父亲确实是出于好心。好心办坏事,一样要承担责任!”
冯文文的直播间里,弹幕短暂停滞了一瞬,然后爆发式地滚动。
“卧槽!这招狠!”
“好心办坏事也要担责?”
“钱正明这老狐狸果然不是吃素的,这手反打太毒了!”
“宋贵怎么接?我感觉他要被将一军了!”
“楼上的别急,我看宋贵那表情根本没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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