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审判长,你也先闭嘴,等我说完!(2/2)
法庭内,宋贵站在原地,嘴角的弧度不仅没有消失,反而慢慢加深了。
他等钱正明话音完全落下,然后轻轻鼓了两下掌。
“精彩。”
他侧过头看向钱正明,眼神里带着一种老猎人打量猎物后背位置时的、饶有兴致的审视。
“钱律师,你是不是觉得自已这手玩得很漂亮?”
“搬动导致加速死亡,好心办坏事。听上去逻辑闭环了,对吧?”
宋贵转过身,面朝法官席,双手插进裤兜里,步伐不紧不慢地在法庭中央踱了两步。
审判长皱了皱眉,但没出声制止。
“审判长,对方律师提到我父亲搬动老人这件事。好,那我们聊聊这件事。”
他停下脚步,抬手向钱正明一指:
“请问钱律师,你方代理人赵志刚老人进店之后,我父亲发现他趴在桌上不动,是什么时候?”
钱正明眉头一紧:“下午两点四十分左右。”
“好的,两点四十分。”宋贵点头,转向书记员,发号施令,“书记员,请记录这个时间。”
书记员看了看正中间的审判长,见他没有表示,低头开始记录。
然后宋贵看向钱正明:
“那我再请问钱律师,你知不知道心源性猝死的黄金抢救时间是几分钟?”
钱正明张了张嘴,没有立刻回答。
宋贵自已接上了话。
“四分钟。”
“医学上公认,心脏骤停后四分钟内进行有效抢救,存活率最高可达百分之五十。”
“超过四分钟,每延迟一分钟,存活率下降百分之十。”
“超过十分钟,基本无力回天。”
他逼近钱正明一步。
“你刚才说,我父亲把老人从椅子上挪到店门口通风处,是操作不当。”
“那我问你钱律师,如果你是宋卫国,你发现一个老人趴在桌上脸色铁青、一动不动,你第一反应是什么?”
钱正明往后退了半步:
“应该原地观察、呼叫专业急救人员。”
宋贵笑了出来。
“原地观察?”
“你让一个没有任何急救知识的面馆老板,看着一个疑似猝死的老人趴在桌上不动,然后站在旁边等、观、察?”
“审判长!《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责任!”
“我父亲当时的全部行为,只有一个目的:挽救赵志刚的生命!”
“他看见老人趴在桌上不动、脸色铁青,他的第一判断是这人可能不行了。”
“他没有等、没有犹豫,他选择了用最快的方式把人搬到空气更流通的店门口!”
宋贵猛地转身,指向钱正明:
“你方现在说搬动导致加速死亡,那我请问钱律师,我父亲当时的判断有没有错?”
钱正明立刻开口:“有错!”
“错在哪儿?!”宋贵的声音像一把刀一样截断了他的话,“错在他不是医生?错在他没有心电监护仪?错在他不知道赵志刚有冠心病史?”
“钱正明,你告诉我,宋卫国是怎么知道赵志刚有冠心病史的?他脑子后面长眼睛了?他会读心术了?”
钱正明脸色涨红:“但他可以不搬!”
宋贵向前跨了半步,几乎贴着钱正明的面门。
“不搬?”
“你问问你自已,如果当时那个老人是你爹,你是希望店主原地站着看,还是希望他拼一把把你爹送到通风处等救护车来?”
钱正明下意识退了一步,后背碰到了旁听席的栏杆。
法庭内所有目光都集中在他们两个人身上。
审判长敲响法槌:“双方代理人注意纪律,保持距离。”
宋贵立刻退后半步,做了一个请的手势。
嘴角的弧度依然挂着,朝钱正明微微颔首:
“抱歉,审判长,我第一次开庭,太紧张了。”
审判长皱眉。
总感觉这小子是故意说这句话的。
宋贵继续说道。
“但我的观点不收回。紧急避险的构成要件只有一个:判断时,以行为人当时能合理掌握的信息为准。”
“我父亲当时知道的信息是:老人突然不动了、脸色铁青。”
“他没有学过医,他不知道什么心肌缺血。他只知道一件事。”
“有个老人需要帮忙。”
“他选择了帮。”
“他选择了做那个在场唯一愿意动起来的人。”
“你们现在告诉我,他做错了?”
钱正明反驳道。
“就算如此,出于人道主义,你也应该......”
宋贵一拍桌子。
“原告律师,你闭嘴,我还没说完呢!”
钱正明立刻看向审判长。
“审判长,被告律师扰乱法庭秩序!”
审判长敲响法槌。
“被告律师,注意......”
“审判长,你也先闭嘴,等我说完!”宋贵打断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