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章 这里是刑事审判庭,不是表彰大会(2/2)
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被告人曾表达认罪认罚意愿,但尚未签署具结书,建议依法审理。”
起诉书读完,审判长看向被告人席:
“被告人赵小军,对起诉书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有无异议?”
小军抬起头:
“人是我捅的,我认。
但刀不是我的,是地上捡的。
他们先打我爸妈,我才动手。”
审判长转向宋贵:“辩护人有无意见?”
宋贵站起来,目光平静地扫过法庭。
“审判长,合议庭,我方对起诉书指控的罪名有异议。”
“被告人赵小军的行为,根本不是故意伤害。
他是看到刀子落在地上,怕伤到人,才去捡的,他是为了保护在场所有人。
而昌隆公司二十余人,见他上前,不分缘由动手殴打,混乱之下,造成了被害人死亡。
所以我方认为,不光不应该判罚,更应该给予他嘉奖!”
宋贵这话一出口,法庭里的空气像突然被抽走了一样。
书记员敲键盘的手停在半空,法警下意识把手按在腰上。
小军坐在被告人席上,整个人僵住了。
他缓缓转过头,盯着宋贵的侧脸,嘴巴张了张,又合上,眉头拧成一个巨大的问号。
那表情分明在说:
宋律师,咱们不是说好疑罪从无吗?
你这怎么直接给我整成见义勇为了?
刚才那话是人能说出来的?
他张了张嘴,想说话,又不知道说什么,最后只从喉咙里挤出一个气音:
“啊?”
审判长拿着法槌。
她低头看了眼起诉书,又抬头看了眼宋贵。
再低头看起诉书,确认自已是不是审错了案子。
“辩护人,你刚才说......给被告人嘉奖?”
宋贵面不改色。
“对。”
“审判长,我方认为,赵小军的行为不仅不构成故意伤害,反而应当依据《龙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由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同时依据《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由相关部门予以表彰。”
审判长深吸了一口气,把法槌轻轻放下,双手交叉撑着桌面。
她办案二十年,见过辩护人做无罪辩护的、做罪轻辩护的、当庭翻供的、哭着认罪的,但把被告人往嘉奖上推的,头一回。
“辩护人,法庭提醒你,这里是刑事审判庭,不是表彰大会。”
宋贵点头,语气诚恳:
“审判长,我理解。
但我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本案有一个被忽视的关键事实。
赵小军扑向那把刀的时候,他不是去拿刀伤人,他是去把刀从地上捡起来,防止那二十多个持械人员捡到刀后对现场群众造成更大伤害。
他的目的,是保护。
他的行为,是制止不法侵害。
至于后来捅伤李长龙,那是李长龙扑向他、他闭眼挥刀的结果,属于正当防卫,甚至特殊防卫。”
“你!”吴律师猛地站起来,脸涨得通红,“你踏马这是胡说八道!赵小军自已都承认捅人了!他是故意伤害!”
宋贵转过头,看着他,一脸无辜:
“吴律师,你急什么?
你刚才不是说李长龙是临时工、个人行为吗?
既然他是个人行为,那他持械参与强拆,赵小军对他进行防卫,跟你昌隆公司有什么关系?
你急什么?”
吴律师嘴唇哆嗦了两下,愣是没接上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