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章 这叫借款?(2/2)
“赵大强借给你的?赵大强没有固定职业,过去十二年靠李芳从周建军那儿拿钱生活。他哪来的四十二万借给你?”
刘洋不吭声了。
孙法官把材料合上,推了推眼镜:
“原告的保全申请,事实清楚,证据充分。
本庭予以准许。
被告及第三人如有异议,可在三日内提交书面异议。”
王律师脸色不太好。
孙法官继续:“关于本案的实体审理,本庭归纳争议焦点:
一、李芳是否侵占周建军遗产及死亡赔偿金。
二、赵大强是否参与侵占及转移赃款。
三、第三人王英、赵大梅、刘洋是否应返还相应款项。
双方有无异议?”
宋贵:“没有。”
王律师:“没有。”
孙法官:“那好。十五日后正式开庭。双方交换证据。”
十五天后。
南龙市初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民事审判庭。
本次庭审为公开开庭审理。
冯文文的普法直播间准时开播,直播间弹幕瞬间刷屏。
“宋律的民事庭审!今天看宋律怎么追钱!”
“听说把李芳她妈和赵大强他姐都告了!”
“追着杀!追着杀!”
孙法官坐在审判席上,两名审判员分坐两侧。
原告席上,宋贵和张伟并排坐着,桌上堆着三个文件夹。
被告席上,王律师和赵大强的代理人,一个年轻女律师,各坐一边。
第三人席位上,王英、赵大梅、刘洋都到了,王英今天换了件暗红的外套,金镯子还在手腕上晃。
孙法官敲法槌:“现在开庭。原告,陈述诉讼请求及事实理由。”
宋贵站起来,把诉讼请求念完,然后翻开第一个文件夹。
“审判长,我先说事实。周建军,三十六岁,货车司机,跑长途十二年。
十二年间,他每月收入七到九千元,自已留一千至一千五,其余全部交给妻子李芳。
他以为这些钱用来养他的三个孩子。
但DNA鉴定证明,三个孩子均非周建军亲生,而是李芳与赵大强所生。”
“周建军死亡后,其遗产包括:平安县城房产一套,货车一辆,存款若干。
死亡赔偿金七十八万元。
这些财产,依法应由其配偶李芳、子女、父母周德福、刘兰共同继承。
但李芳在周建军死后,擅自转移、侵占上述财产,具体事实如下,”
宋贵翻开第二个文件夹:
“第一,周建军死后,李芳将死亡赔偿金中的二十八万转给其母王英。
第二,周建军死后第二个月,李芳将三十七万转给赵大强,赵大强用其中四十二万以其外甥刘洋名义购买房产。
第三,周建军死后第四个月,赵大强将其中的十五万转给其姐赵大梅。
第四,周建军名下的货车被李芳以八万元低价变卖,买家是赵大强的表弟,至今未过户。
第五,周建军名下的房产至今被李芳出租,租金收益由李芳收取。”
宋贵合上文件夹,转向被告席:
“这些钱,是周建军用命换来的。
李芳和赵大强已经因刑事犯罪被判刑。
但刑事定罪量刑,无法弥补受害方的民事财产损失与精神损害。
原告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及第三人返还上述财产,并赔偿周建军生前被诈骗的抚养费四十八万三千六百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