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7章 辩护人保留上诉意见(2/2)
你骗人的时候热不热?你打了三十多下,热了三十多次?”
审判长:“被害人诉讼代理人,请让被告人陈述。”
马强:“我......我愿意赔钱......”
宋贵:“赔钱?你拿什么赔?
你爸妈在外面打工,一年挣多少钱?
你赔得起一条命吗?”
马强哭了:“我......我真的知道错了......”
宋贵:“你知道错了。可被害人不知道。
他死的时候,可能都不知道自己为什么死。”
审判长:“被害人诉讼代理人,请控制情绪。”
宋贵坐下来,不再说话。
审判长:“休庭。合议庭评议。”
三十分钟后,复庭。
审判长:“本院认为,被告人马强、张浩、李磊,经预谋后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均已构成故意杀人罪。
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
三名被告人犯罪时均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根据刑法第十七条第三款,应当负刑事责任。
本案中,三名被告人提前挖坑、诱骗被害人、持铁锹击打三十余处、事后串供,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不属于从轻处罚的情形。
辩护人提出的精神病鉴定、过失、社会调查报告等辩护意见,与查明事实不符,本院不予采纳。”
他停了一下,目光扫过三名被告人。
敲下法槌。
“判决如下:”
“被告人马强,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马强猛地抬头,嘴巴张开。
他身后的旁听席上,一个中年女人尖叫一声,被法警按住。
“被告人张浩,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钱大中手里的笔掉在桌上。
张浩转过头看向律师,眼里全是茫然。
“被告人李磊,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李磊哇地一声哭出来,哭得撕心裂肺,边哭边喊:
“我不想死......我不想死......”
法警上前按住他的肩膀。
他整个人瘫软在被告席上。
钱大中站起来:
“审判长,辩护人认为量刑过重,三名被告人均系未成年人,依法应当从轻......”
审判长厉声打断他:“辩护人,合议庭已经充分考虑了未成年人因素。
本案手段特别残忍,后果特别严重,三名被告人虽未成年,但预谋之深、分工之明确、事后串供之周密,足以说明其主观恶性极深。
无期徒刑已经是法律框架内对未成年人犯罪所能判处的最高刑罚。
辩护人如有异议,可依法上诉。”
钱大中张了张嘴,最终只说了句:
“......辩护人保留上诉意见。”
法槌再次落下。
“判决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