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0章 这叫核查?这叫盖章(2/2)
宋贵把证据一份一份递上。
“证据一至三,退学通知、成绩单、奖学金证书、打卡记录、课表,以及校内申诉回执、市教育局答复、省教育厅告知书,证明退学理由与事实不符,原告已穷尽救济渠道。
证据四,马德兴论文、原始实验记录及比对材料,证明举报内容真实。
证据五、六,南城理工大学向省教育厅报送的退学处理报告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公告,证明退学处理接受省教育厅监督,马德兴学术不端问题已被国家层面立案核查。”
周海涛质证:“对证据二真实性认可,省教育厅已书面答复。证据五只是备案,不代表省教育厅参与退学处理。”
萧文忠质证:“打卡记录可以代打,图书馆记录不能证明上课。原告不是学术专家,比对没有权威性。”
宋贵站起来:“审判长,原告申请当庭播放录音,并出示司法鉴定意见书。
鉴定机构具有资质,鉴定结论明确:录音未发现剪辑痕迹,声音为马德兴本人。”
审判长:“准许。”
法庭音响里响起马德兴的声音。
“志远啊,你是个聪明孩子。
你手里那些东西,说实话,对我没什么影响。但我可以给你一个机会。
你撤回举报,保研名额我给你留着。
你想想,你一个本科生,跟我斗,你斗得过吗?
学校这边,我打个招呼,你连毕业都难。
你识相点,对大家都好。”
旁听席一阵骚动。
审判长敲槌:“肃静。”
宋贵:“审判长,这段录音,南城理工大学和学术委员会核查时,听过吗?”
萧文忠脸色难看:“录音未在核查阶段提交。”
宋贵:“没提交?陈志远在举报材料里明确写了有录音,并附了文字整理稿。
学校学术委员会核查时,为什么不要求提交?
为什么不听?这叫核查?”
审判长:“共同被告,原告所述是否属实?”
赵明站起来:“审判长,学术委员会主要核查论文数据,录音内容与学术不端无关。”
宋贵:“无关?导师用保研名额换撤回举报,这叫无关?
那什么有关?论文造假有关,威胁举报人无关?
你们是查学术,还是查谁在举报?”
审判长:“原告代理人,注意语气。继续举证。”
宋贵:“审判长,原告申请证人李慧出庭。”
李慧是南城理工大学材料学院辅导员,四十多岁。
宋贵:“李老师,你在电话里说,学院一直在帮陈志远争取,退学通知还没最终定。
请问,学院对陈志远申诉的书面意见,是什么时候出的?”
李慧:“这个......学院内部流程,我不太清楚。”
宋贵:“不清楚?你作为辅导员,学生申诉,学院意见要经过你转交。
你当天给陈志远打电话,说学院在帮他争取。
可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说,学院没有出具意见。
到底学院出了没有?”
李慧:“我......我只是按领导要求打电话。”
宋贵:“哪个领导?”
李慧:“我不能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