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2章 我方有一份新证据(2/2)
他说着把一份聊天记录公布出来。
旁听席哗然。
审判长没有立刻让原告质证,先问:“共同被告,该证据为何庭前未提交?”
萧文忠:“刚刚取得。”
宋贵眯起眼睛:“刚刚取得?萧律师,你当法庭是菜市场,想什么时候拿就什么时候拿?
审判长,原告对这份证据的取证程序有异议。
微信聊天记录属于电子数据,被告只提交一张截屏打印件。
没有原始载体,没有完整对话,也没有取证过程说明。
原告无法质证。”
萧文忠:“截图内容很清楚,陈志远索要保研名额,威胁举报。”
宋贵没有接他的话,只转向审判长:
“审判长,原告申请当庭核验原始载体。
请共同被告出示该微信聊天记录的原始手机,或者由陈志远当庭登录微信,核对完整对话。
只截最后一句,说明不了任何问题。”
萧文忠脸色微变:“原始载体涉及隐私,不便提交。”
宋贵:“涉及隐私可以技术处理,但不能只交半截。
萧律师,你既然说记录清楚,那就把完整对话投出来。
前面没有上下文吗?”
审判长:“共同被告,能否当庭出示原始载体?”
萧文忠顿了一下:“......聊天记录在当事人手机里,今天没有带来。”
宋贵:“没带来?那这份打印件从哪来的?
萧律师,你拿一张没有原始载体的截屏,当庭指控原告索要保研名额,这叫证据?”
审判长:“共同被告,共同被告提交原始载体并说明取证过程。原告方可以当庭核验?”
宋贵:“可以。陈志远,登录微信,把和马德兴的完整聊天记录投屏。”
陈志远拿出手机,操作了几下。法庭屏幕亮起来。
宋贵:“审判长,请书记员记录。这是陈志远和马德兴的微信对话。
大家看时间顺序:
马德兴先发:你撤回举报,保研名额我给你留着。
陈志远回:我不撤回,数据是假的。
马德兴再发:你识相点。
陈志远最后才说:我不撤回。你要是继续逼我,我就把录音和原始数据交给基金委。”
他转向萧文忠:
“萧律师,你提交的那张截图,正好从最后一句开始。
前面的威胁、撤回举报换保研,全没了。
这叫刚刚取得?这叫掐头去尾。”
萧文忠额头冒汗:“可能......可能取证有误。”
宋贵:“有误?萧律师,伪造证据、妨害诉讼,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原告请求法庭记录在案,并对该截屏的形成时间、取证过程进行审查。”
萧文忠坐下,脸色灰白。
审判长环视法庭,敲了一下法槌。
“法庭辩论结束。现在由各方当事人作最后陈述。”
省教育厅刘正:“请求法庭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南城理工大学萧文忠:“请求法庭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
陈志远站起来。
“审判长,我举报导师学术不端却被退学,申诉无门,只求法院依法给个公道,也给以后敢举报的学生留一条路。”
陈志远说完。
审判长沉默了几秒。
“原告代理人有无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