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章 红梅的官司(1/2)
陈守拙跨下长途客车。
三月的风已经没那么割脸了。
红旗街坑洼里的泥水干了一半,踩上去一层硬壳,底下还是软的,一脚下去,泥浆从鞋边挤出来。
他拎着帆布包,没回旧货铺,径直往面馆走。
面馆的铁卷门拉下一半。
门前没生炉子。
门板上贴着一张白纸,纸上盖着大红章。
区法院传票。
陈守拙脚步停住。
对面铺子里,陈广发掀帘子冲出来。手里还攥着半瓶散装白酒,鞋跟踩在泥壳上,嘎吱嘎吱响。
“守拙!”
陈广发喘得胸口直起伏。
“你可算回来了。”
陈守拙盯着那张传票,声音沉下来。
“怎么回事?”
“红梅婆家那帮人,这回长脑子了。”
陈广发咬着牙。
“没来闹,没泼脏水,直接带了个穿西装的律师,把红梅告了。说这铺子是他们老李家的,要法院收回去。”
陈守拙看了一眼传票日期。
今天上午九点。
他抬腕。
十点一刻。
左腕上的上海牌旧手表贴着皮肉,冰了一下。
老白没说话。
陈守拙也没废话。
“材料呢?”
“柜台底下那个铁盒子里。”
陈广发急得跺脚。
“红梅走的时候不让拿,说她自己去扛。那丫头脾气你又不是不知道,牙咬碎了都不喊一声。”
陈守拙转身钻进面馆。
柜台后头还是老样子。
算盘压在账本上,几只粗瓷碗倒扣着,灶台里还有没散尽的大料味。
他弯腰,拉开柜台最底下的抽屉,抱出那个生锈的铁饼干盒。
出门。
拦下一辆人力三轮车。
“区法院。”
陈守拙坐上车,声音不高。
“快。”
蹬三轮的师傅看他脸色不对,没多问,脚下一使劲,车轮碾过泥水,直奔法院。
区法院。
第二审判庭。
木门虚掩着。
陈守拙推门进去的时候,屋里正安静。
他没有出声,先在旁听席最后一排坐下。
法庭里人不多。
原告席上,孙红梅的婆婆穿着件新棉袄,袖口还露着新线头。她旁边坐着个戴金丝眼镜的男人,西装笔挺,皮鞋擦得发亮。
男人面前摆着一摞文件。
厚得像一堵墙。
被告席上,孙红梅一个人坐着。
她穿着那件红格子罩衣。
腰间系着蓝布围裙。
脊背挺得很直。
双手平放在桌面上,指甲剪得干干净净。
那身打扮,不像来打官司。
倒像灶上还煮着一锅面,她只是抽空过来,把这口气咽下去。
金丝眼镜翻开一本厚书,声音又亮又稳。
“审判长,今年元旦刚实施的《民法通则》第七十一条明确规定,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他说完,合上书,看向孙红梅。
“根据我国现行继承法,该面馆铺面,系我当事人儿子李强生前出资盘下,应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金丝眼镜推了推镜框。
“孙红梅女士作为遗孀,仅享有部分继承权,无权独占铺面经营收益。”
“我方请求法院,依法确认铺面权益归原告所有,并要求被告退还这三年的非法经营所得。”
婆婆立刻抹起眼泪。
“法官大老爷,我儿子死得惨啊。”
她一边哭,一边拍大腿。
“她一个外姓人,霸着我们老李家的家业,连口汤都不给我们留啊!”
法官敲了一下法槌。
“原告控制情绪。”
婆婆抽抽搭搭闭了嘴,眼睛却还往孙红梅身上剜。
法官看向被告席。
“被告,你有什么要陈述的?”
孙红梅看着法官。
没说话。
她手里攥着一张写满数字的香烟壳。
那上头不是法条。
是租金、煤钱、面粉钱、卤料钱。
是她这三年一碗面一碗面熬出来的账。
她不懂什么通则,也不懂什么继承。
她只知道,这铺子是她天不亮就开门,半夜才收摊,一点点撑起来的。
金丝眼镜把文件往前推了推,语气放慢。
“审判长,被告沉默,说明其无法就我方主张作出有效反驳。”
那架势,不像在等审。
像在等盖章。
木椅腿摩擦水磨石地面,发出刺耳的“嘎吱”声。
陈守拙站了起来。
法庭里所有人都回头。
孙红梅也抬起眼。
两人的视线隔着半个审判庭撞了一下。
她没问他怎么来了。
陈守拙也没解释。
他拎着铁盒子,顺着过道往前走。
走到书记员桌前,把铁盒子放下。
“法官。”
陈守拙开口,声音很稳。
“我是被告临时委托的代理人。这里有三份补充材料,请求提交。”
金丝眼镜眉头一皱,立刻站起来。
“你是什么人?法庭重地,不是菜市场。你说代理就代理,有委托手续吗?”
陈守拙没看他。
他看向孙红梅。
孙红梅坐在被告席上,手指松开那张香烟壳。
她只说了一句。
“他替我说。”
法官看了她一眼,又看向陈守拙。
“材料先提交。是否采信,本庭核实后再定。”
陈守拙点头。
他掀开铁盒子。
第一张,是泛黄的契约纸。
边角磨得发毛,折痕处都有些发白。
“第一份,原始租赁契约。”
陈守拙把纸推向法官。
“户主,孙红梅。时间是三年前。这间铺面从一开始,就是孙红梅以个人名义租下的。”
“跟李强没有关系。”
金丝眼镜冷笑一声。
“租的又怎样?”
他语速很快。
“租赁契约只能证明她经手,不能证明实际出资。租金若由我当事人儿子支付,铺面经营权益依然应属于男方家庭。”
陈守拙没急。
他从铁盒子里拿出第二沓纸片。
一张一张,摊在桌面上。
纸片有大有小。
有供销社开的,有房管处开的,有手写的,也有盖章的。
“第二份,租金收据。”
陈守拙手指点在最上面那张。
“这三年,一共三十六个月。”
“每一笔租金的收据都在这里。”
“交款人签字,全都是孙红梅。”
法官拿起收据,一张张翻。
书记员也低头记录。
金丝眼镜脸色变了变。
他迅速翻阅自己带来的材料,立刻又抬头。
“这只能证明她去交钱。”
“她作为妻子,替丈夫跑腿交租,并不能否定李强对面馆的实际投入和抵押价值。”
婆婆一听,也反应过来,跟着喊。
“对!钱是我儿子的!她就是跑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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