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章 窗口被压缩,不能拿工人硬填(2/2)
“如果甲方坚持原日历时间?”
“我们提交第二套设备和新增人员的赶工价。价格、工期不能同时当作没有变化。”
许清如没有替他判断,只要求第二天的放行、开工和清场时间由现场当天签认。
她又问了一句:“第一天少做一处,也准备算甲方影响?”
孙浩翻着记录回答:“不算。第一天有我们自己的人员磨合和转点损失,只把九点十二分后的过程留作效率样本。第二天窗口被通知压缩,才单独列条件变化。”
这条区分让甲方愿意继续谈,也让正舟失去了把所有慢都装进顺延的退路。
第二天七点四十二,八个人到齐。
韩春明把九十分钟拆成三个不能挪的区段:开工前防护复核、实际作业、十点五十二后的清场。前一天少做第四处后留下的材料包直接对应今天第一处,但仍重新核封口和点位号,不能把“昨天准备过”当成今天免检。
刘海发现警戒区内多了两只检修箱,没有自己搬,先找赵明亮协调。生产操作九点二十七才放行,手续九点三十一完成,第一处九点三十八开工。
王磊把平台每次只转一个角度,周成、马立新则把刷具和小包装材料放到下一处外侧,不占高处作业人的手。刘海盯通道和高处,没再被叫去搬设备。
第一处作业时,第二处的材料只能放在其未来警戒线外,不能为了省一步提前堵住巡检通道。等第一处停机,地面人员才移动挡火布和材料,刘海始终留在监护位。每个人少兼一件事,衔接反而比首日更快。
韩春明没有让高处人员加快打磨,而是让地面人员提前完成下一处遮挡。前三处之间只停了几分钟。
十点三十三,第三处完成。
韩春明核了剩余十九分钟,确认第四处与当前平台共用落脚点,才决定继续。若第四处需要整体转平台,他会在这里收工;集中点路线省下的,正是这一次可控的开工机会。
第四处十点三十七开工。十点五十二,韩春明下令收工具;十一点整,平台撤回指定区域。
九十分钟窗口完成四处,没有超时。
赵明亮在记录上写下九点二十七放行、九点三十八开工、十一点清场。孙浩把这三个时间同第一天并排,不用“效率明显提升”做结论,只让甲方看见点位重组究竟换回了多少分钟。
孙浩同时标出九点三十一手续完成、九点三十八实际开工之间的七分钟。这部分是正舟复核防护和人员就位所用,不能全部归到生产放行。窗口变化由甲方造成,施工准备效率仍由正舟承担。
牛庆山拍了下平台:“照这个速度,未必非加一组人。”
韩春明却看向剩余点位:“今天四处都集中。好做的已经少了,后面的移动会更慢。”
两种判断都成立。
项目已完成七处,还剩十九处。程海峰带来新的通知:第三天仍是九点半到十一点,后续能否恢复两小时继续等生产安排。
“下午项目部协调。”他说,“正舟交两套方案:单班组要顺延多少标准窗口;维持原日历计划,要增加多少人和设备。”
牛庆山负责把能调的人、设备档期报实;韩春明重排两套点位路线;孙浩核人工、运输和合同边界。
三份材料必须互相咬合:牛庆山报的人若第二天进不了门,韩春明的双班路线就无效;路线只有后半段能并行,孙浩便不能把整段工期都按双平台节省;合同允许顺延,也不代表正舟首日磨合损失能一起推给甲方。
陆沉舟看着三个人各自拿走一部分工作,第一次没有把文件再收回自己桌上复做一遍。他仍要对最终方案签字,但在签字前,已经必须相信牛庆山报的人真能来、韩春明画的路线真能走、孙浩写的条件真能追款。
窗口少掉的时间,第一次不再只压在陆沉舟一个人的判断上。
下午甲方要选的,也不是听谁更有道理。
是多给时间,还是多付赶工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