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工期能顺延,责任不能往后拖(1/2)
下午一点四十,两套方案摆上桌。
第一套维持八个人和一套移动平台。剩余十九处重新分组:后续窗口若恢复两小时,预计四个标准窗口完成;持续九十分钟,则至少五个。
第二套增加六个人和一套平台,人员准入后分两个方向施工,预计三天完成。新增费用一万三千八:人员五千四,设备及运输六千二,培训、保险和临时组织两千二。
牛庆山把六个人的来源写在附件上。其中两名高处熟手已有别的项目,甲方若当天选择赶工,他只能保住次日培训名额,不能保证当天进场。方案有资源基础,却不是一张“随时到齐”的空头名单。
他还把每个人的最晚答复时间写在名字后。两名熟手只能保留到当晚,监护人的保险正在核,第二套平台则需在设备商下班前锁档。甲方若次日才决定,这份名单和价格都必须重新确认,不能把今天的资源状态复制过去。
韩春明拿名单对照路线,发现新增组即使到齐,前两个上午也只能做后半段,不可能替原班组直接分担狭窄通道点。孙浩因此把赶工收益按真正可并行的窗口计算,没有按六个人两天全时产出来报。
韩春明在第二套路线图上改了三处。两组若按原顺序推进,清场路线会相撞;他让新增组先做最远端,原班组守中段。
孙浩把“确保原工期完成”改成“具备按原计划完成的条件”。两套设备也会受区域封闭、审批和天气影响,他不愿把商务承诺写得比现场更满。
两点,刘建成、韩广发、程海峰和许清如开始评估。
程海峰先问第二套方案:“新增七个人里,协调人员是谁?”
“牛庆山。”陆沉舟答。
许清如翻到原八人名单:“他本来就是机动协调,为什么又算一次人工?”
孙浩把报价页抽回来,脸一下热了。他做双班组测算时,把牛庆山在原八人中的人工保留,又在协调项中重复列了六百元。
重复项来自两张表:人员表按姓名计,赶工组织表按岗位计。孙浩合并总价时只核了分类小计,没有用姓名反查岗位。牛庆山既是原八人里的机动协调,又被新方案写成两组总协调,六百元便在两个入口各出现一次。
他当场给所有人员加上唯一编号,再用编号回查人工和补贴。其他人没有重复,设备运输次数也与路线一致,错误被限定在这一项,而不是只把总价减六百就结束。
陆沉舟没有替他解释成排版问题:“费用重复。总价从一万三千八改为一万三千二。”
“如果没人问呢?”刘建成说。
“就会多收六百。”陆沉舟答,“孙浩做表,韩春明排人,我终审,三道都没发现。责任在正舟。”
孙浩没有低头等陆沉舟替他收场:“改价由我出正式版,并在说明里标原数、错项和修订时间。不能直接换一张干净表,当这六百从没出现。”
刘建成没有因为他们认错就夸一句诚实:“观察期看的是能不能把错挡在合同前。今天是六百,下次可能是六万。”
这句话把会议里的压力留在正舟身上。认错只拦住了错误进合同,那六百元仍得留下修订痕迹。
许清如这才继续往下审。
现场条件也不支持盲目加人。新增人员最快一天后才能通过准入;两个作业组真正能同时展开的,只在后半段。程海峰倾向单班组顺延,韩广发确认这批隐患不是当日不做就停产,没必要花一万多追回几个窗口。
刘建成问:“顺延怎么记?”
孙浩把原澄清条款和两天记录放到一起:“以两小时为一个标准有效施工窗口。九十分钟按零点七五折算;正舟迟到、工具不齐和内部配合损失不折算,只记甲方生产操作、区域协调或临时封闭造成的时间。”
第一天九点十二才开工,其中既有甲方手续,也有正舟首日磨合,不能整段都拿来顺延;第二天生产操作延迟放行,则有明确通知和现场记录。孙浩把两类时间分开,程海峰才同意按当天签认执行。
程海峰补上现场条件:“当天签。不能月底拿一张表,让设备部回忆哪天几点放行。”
甲方又问顺延费用。窗口缩短以后,八个人仍要整日待命,平台租赁也按天发生。陆沉舟原先只想承担一部分风险,没有想清承担到哪里。
他转头问韩春明:“现有十九处,最差需要几个标准窗口?”
“五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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