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章 高处方式一变,整份报价都得重算(1/2)
晚上七点二十,韩春明把四处高位点标在车前盖的图纸上。
四处都在管架内侧,最高接近七米。下方一边是仪表管线,一边是旧设备基础,移动平台没有落脚空间,梯子更不能搭在设备和管线上。
“踏勘时我以为平台靠到最近能做。”韩春明说,“设备部重新核位置,水平距离不够。”
陆沉舟也看过这四处,九万九千六的方案由他最后承担。他没有把判断失误推给韩春明:“明早联合看。今晚先算三种办法。”
第一种,小型脚手架。四处若分两组搭设,材料、架子工、搭拆和验收初算接近一万六,还要增加至少两个标准窗口。
脚手架成本高在两次搭拆,不只是一堆钢管。内外侧通道不能同时占用,第一组完成后要退料、清场,再到第二组重新立杆和验收;架体没验收前,八名防腐工也不能提前上去等。
第二种,小型曲臂作业车。牛庆山联系到的首轮口径是一万二,算上运输、司机、厂区等待和额外防护,完整直接成本约一万四到一万八,工期影响最小。
一万二只是设备租赁口径。车辆宽度、重量、最小转弯半径、工作高度、水平伸距和支腿范围若有一项不合现场,运输费与司机等待仍可能照收。牛庆山让三家设备商按同一参数回价,不再只问“七米能不能上”。
第三种,十三处普通点位先做,四处高位另等检修窗口。但合同范围已经包含四处,不能因为难做就单方面摘出去。
这个办法现金压力最小,却会让合同验收被四处点位卡住。若甲方不书面同意拆分,高位点等十天,质保和结算也可能一起等十天。孙浩因此把它列作工期方案,不当成施工方自行决定的减项。
牛庆山偏向曲臂车:“贵是贵,一天做完,班组不用为四个点再等几天。”
韩春明更谨慎:“纸面高度够,不代表车能进。北侧通道有弯,里面还有上方管线。先验证路线,不能把设备订来再想怎么转。”
孙浩则盯着合同:“车若验证失败,运输和调车由谁付?这一项也要在租赁前问。”
陆沉舟听完,才发现自己最初只在比较一万六和一万四到一万八,没有把验证失败本身当作成本。团队不是替他执行一个已经正确的答案,而是在补他没问出的条件。
孙浩没有先问甲方能加多少钱。他把三种方案分别对应到合同范围、工期和付款:“现场方式未定,合同附件就没定。明天看完以前,不能盖章,也不能先报一口新增总价。”
许清如追问为什么实施几天才发现。陆沉舟承认:“踏勘对接近条件判断不足,正舟承担自己没看清的部分。现场是否又有新增限制,明天按四个点分别核。”
第二天八点半,刘建成、韩广发、程海峰和许清如一起进场。
第一处下方多了一台这两天新增的临时测试柜,占掉原平台位置。
赵明亮调出设备进场记录,测试柜确实在原踏勘后临时布置;程海峰同时指出,柜体何时移走没有确定日期,不能把“临时”理解成明天就能恢复原落脚点。
第二处的设备基础一直存在。正舟从通道角度误判了平台伸距,这一处责任没有争议。
韩春明重新把平台停在当初设想的位置,用卷尺量到作业点。高度够,水平距离却差了一截,踏勘照片又只拍到立面,没有把落脚点与设备基础同时收入画面。这不是后续条件变化,而是原证据本身就不完整。
第三、第四处原本能短距离靠近,但设备部最新确认旁边停用旧管线也不得承受碰撞风险,平台必须后退近一米,退完便够不到。
程海峰在两处记录旁分别写明新的安全距离要求,并由设备部标出禁碰管线。甲方新增条件有了位置和日期,正舟误判也有原照片和实测,两类成本才具备分担依据。
牛庆山看到第一处时想立刻把责任归给新增设备,陆沉舟让所有人继续往下看。四处逐一测完,正舟自己的误判和甲方后增条件同时存在,任何一方都不能拿其中一处代替全部。
四处不是同一种原因,新增成本也不能一句“现场变了”全推给甲方。
韩春明先比较作业条件:“脚手架要搭拆、验收、占通道。曲臂车如果路线能过,甲方给完整两小时,四处可以集中做。”
牛庆山拿出车型参数:车宽一米七八,最小转弯半径接近三米,北侧入口可能通过,但必须先做空车路线验证,地面承载也要甲方核。
他没有立即锁最便宜的车,而是把候选车型的整车重量、收车尺寸、工作曲线和司机资料同时要来。设备能穿过入口,只是第一关;到点位后能否展开支腿、抬臂时是否碰上方管线、完工后能否原路退出,都必须由实车和操作员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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