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章 八万八的价格,谁报谁来签(2/2)
梁振海回答得很实在:“表面能好看一阵。水出不去,外护还会返鼓;管托继续锈,最后再拆一次。”
低价负责人提出可以局部更换,不必按正舟的方案处理全部湿损。
“可以。”陆沉舟把踏勘记录推过去,“你按八万八包干,处理范围由你定。合同加两条:质保期内外护返鼓、渗水和保温失效,你免费返修;未处理管托和支架造成二次腐蚀,也由你负责。你们公司肯签,正舟今天撤场。”
这不是让对方认输,而是把便宜方案省掉的成本重新放回责任里。
对方盯着管托看了一会儿:“八万八是踏勘报价,还没经过公司最终审批。现在现场条件清楚了,我们需要重算。”
采购人员同意给他十分钟。
负责人走到警戒线外打了两个电话。第一次同公司确认材料和人工,第二次问质保部门是否接受未全部更换湿损棉的返修责任。
电话里显然没有人愿意只凭现场口头描述拍板。他重新回到管线下,把湿损范围按现有拆样放大估算,又把外护恢复和管托基层列进计算表。
这十分钟不是给对手凑一个更难看的数字,而是让他的公司在看见完整责任后重新作商业选择。
重新报价十一万二千元。
对方把计算表一并交给采购。湿损保温、外护恢复、管托基层和质保风险都列出了单价,数字并非随口加上去。只是这些成本一旦诚实进入报价,八万八便再也回不来。
赵明亮问:“为什么比八万八多两万四?”
“湿损保温和管托处理都增加了,材料与人工必须计入。”
这个新价格证明对方并非不会算成本。真正的问题,是他用没有覆盖隐藏责任的八万八质疑正舟九万八,重算后却比正舟还高一万四。
采购人员作出结论:八万八不具备当前范围的履约条件;十一万二高于正在执行的九万八方案;投诉不成立,循环水东段继续由正舟实施。
对方提出最后一个条件:“如果正舟后续实际总额超过两个阶段预算,采购应重新核,不该一直用今天的投诉结果排除我们。”
许清如同意把这句话写入复核记录。正舟赢的是当前第一阶段和剩余范围优先权,不是以后所有循环水保温都免竞争。
陆沉舟没有反对。接受这条限制,放弃的是长期锁单的想象,换来眼前九万八和第二阶段资格经得住采购复核。
低价负责人争取后续资格:“一次报价偏差,不该把我们排除。”
“不是因为报低。”采购人员说,“是低价的责任边界和重报价互相对不上。剩余东段需要连续质保,不能再换一家重新解释已拆范围。”
对方接受结果,带走了自己的踏勘记录副本。恒定的低价没有成立,但他的重算也逼甲方把正舟的范围、责任和总额重新审了一遍。
许清如随后把话说在前面:“正舟拿的是剩余范围优先,不是第二阶段无条件成交。第一阶段质量、九万八控制额和拆后签认有一项失守,采购仍可以重新选择。”
“应该。”陆沉舟回答。
没有对手报价,不等于后面的价格可以随便报。正舟只是省掉一次重复比价,没省掉甲方审核。
下午三点,第三处低点核完。
孙浩和维护人员沿开口重新测量。新增十一点六平方米湿损保温、三处腐蚀点分别对应照片和位置,低价公司的负责人离场前也看过原状,没有再对这部分提出异议。
梁振海准备往后再开一块,认为只差两百元,不如顺手把控制额做满。工人和工具都在,停下来意味着下一次进场还要重新布置。
新增湿损保温十一点六平方米,新增腐蚀点三处。第一阶段累计签认工程量暂算金额达到九万七千八百元,距离九万八控制额只差两百元。
梁振海指着后面尚未拆开的管线:“还开吗?”
“不开。”陆沉舟说,“第一阶段做到这里。两百块不是必须凑满的利润,剩余范围等第二阶段确认。”
“就差两百,拆一块肯定超。”梁振海说。
“所以更不能拆。今天为凑满九万八打开第二阶段的量,明天甲方就有理由说两个阶段还是混在一起。”
短期少拿两百元可确认空间,还要多一次进场组织;长期保住的,是第一阶段从未越过控制额,刚刚结束的投诉不会在下一张确认单上重新成立。
梁振海最终让人把未拆位置重新标记,只完成已打开处的临时防护。停下来的动作,本身也成了正舟遵守九万八边界的证据。
赵明亮在确认单上签字。许清如随后把第二阶段踏勘通知发给陆沉舟,通知里没有再邀请其他施工单位:
“由正舟根据剩余湿损范围提交实施方案。”
孙浩把九万七千八百元累计签认同九万八控制额并排归档,又单独标出尚未施工、不得提前计入的两百元。价格差得再小,没发生的工程量也不能拿来把数字凑整。
八万八没有替对手抢走第一阶段。
它把价格背后的返修、腐蚀和质保责任都摆上桌后,反而替正舟省掉了第二轮竞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