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7章 十五个工作日(1/2)
项目方收件人员没有立即盖章,而是从孙浩带来的资料里抽出几页关键签字。
这是整体验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上午。
孙浩已经到了项目方收件窗口。
这次资料是否完整收件,决定三十四万三千元的十五个工作日付款期限,能不能从次日起算。
资料按照项目方目录装订。
原合同、补充合同、阶段计量、整体验收、金额确认、发票资料和付款申请,都有对应索引。
发票资料已经按照收件目录准备。孙浩只核对它是否符合本次付款申请要求,没有因为附件里出现发票资料,就擅自改变付款台账中的金额状态。
翻到此前接口整改涉及的资料时,收件人员发现照片目录仍然使用了两个编号。
孙浩把已经签收的编号对照页放到后面。
现场原编号、新增计量编号、点位图和照片目录,都能回到同一个实体位置。
收件人员核完,没有因此退回资料。
补充合同附件也重新检查了一遍。
八万元已经在第三十天完成实体、验收和金额确认,不再写成控制方向。
上午十一点二十,收件人员在完整资料清单上盖章。
孙浩没有拿起资料就走。
“付款期限从哪一天开始算?”他当面问。
“完整资料收件的次日起,十五个工作日。”
“周末和法定非工作日不计?”
“按照工作日计算。”
孙浩把起算方式写在收件章旁,请对方核对。
对方确认无误后,在旁边签了名字。
回到公司,孙浩按照双方确认的工作日口径逐日排期,排除周末和法定非工作日,将第十五个工作日的具体日期发给项目方商务人员确认。
对方回复:
日期无异议。
到这一步,三十四万三千元正式进入付款流程,但距离到期还有十五个工作日。
孙浩没有只保存聊天回复。
完整资料收件日期、期限起算方式和最后付款日,被打印出来,与收件章和付款台账放在一起归档。
项目方内部流程页面只显示申请走到了哪个节点,不显示合同付款期限如何计算。
以后若系统状态和双方确认的日期出现差异,仍要回到这份书面记录。
下午,收件窗口又打来电话。
扫描目录中少了一页带有分项名称的分隔页。
孙浩先确认:
“这页是否承载合同、验收、金额或者付款内容?”
“不承载,只是区分后面的附件。”
“资料完整状态是否改变?”
“不改变。补一份电子目录就行。”
孙浩补发电子目录,同时要求对方在流程备注中写明:
本次补充分隔目录页,不影响原完整收件日期。
收到书面回复后,他才在自己的收件台账里将这项问题关闭。
秦薇把三十四万三千元放进应收计划。
状态写的是:
资料完整,付款期限内。
可用余额一栏没有增加。
牛庆山正好来公司核班组工程量,看见台账里的最后付款日。
“活都做完了,还要等十五个工作日?”
“合同约定就是十五个工作日。”孙浩说。
“现在问他们什么时候付,不算催款?”
“可以问流程走到哪里。期限还没到,不能先说对方逾期。”
牛庆山把材料清单翻回第一页,没有把采购申请收走。
他原本想趁项目收尾,锁一批常用底漆。供应商的现货保留时间不长,错过以后可能需要重新排货。
秦薇没有批准。
“先把正式工作单和库存缺口拿来。”她说,“三十四万三千元还没到账,不能既把它当现金来源,又把预计使用当采购理由。”
“材料迟早会用。”
“用在哪个已经确认的项目?”
牛庆山没有拿出工作单。
采购申请被退回,不是永远不买。等使用项目、库存缺口和现金来源都能够确认,再重新审核。
付款流程进入第一周后,系统状态停在项目部门复核。
孙浩没有一天给冯经理打几次电话。
每天上午,他只核一次系统状态。
没有变化,就只保留当天查询记录;出现补件或者节点变化,再单独跟进。
第四个工作日,项目方要求再次确认银行账户信息。
孙浩用原付款申请、开户证明和公司账户资料完成核对。
对方确认账户资料有效,没有要求重新提交整套付款文件。
第六个工作日,流程转入商务复核。
第七个工作日,冯经理问陆沉舟,能不能先安排一支小班组,处理另一处零星事项。
“付款反正已经在走。”他说。
陆沉舟没有把现场关系和回款流程做成交换。
“先给正式工作单、施工范围和付款条件。”他说,“文件没形成以前,不安排人。”
冯经理没有因此翻脸,只说等内部范围明确后再联系。
这次没有人员进场,没有形成施工成本,也没有新增应收。
原付款流程继续按照已经确认的期限运行。
第八个工作日,系统显示商务复核完成,进入财务审核。
期间,公司有一笔材料款到期。
供应商发来的对账单里,混进了一张尚未完成收货签认的运输单。
秦薇没有因为三十四万三千元还在流程中,就拖延全部材料款;也没有按照供应商给出的总额直接支付。
孙浩找到收货记录。
已经签收的部分按合同期限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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