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7章 十五个工作日(2/2)
尚未签收的运输单退回核对。
供应商起初担心正舟借故压账。看到分项依据和收货状态后,接受了处理。
客户款尚未到账,正舟仍按照自己的合同支付无争议部分。
存在争议的单据则按照证据处理,不拿客户尚未付款作为全部延期的理由。
前一阶段搁置的设备采购,也到了供应商保留报价的最后期限。
陆沉舟把采购申请重新拿出来。
那套设备能够减少后续项目的租赁等待,成本测算里也存在改善利润率的空间。
秦薇只问了两个问题:
“现在能够对应的确定工作量是多少?”
“如果三十四万三千元到第十五个工作日才到账,这之前的工资和现有材料款,用什么支付?”
陆沉舟没有给出足以支撑付款的答案。
采购申请继续暂停。
半透明光幕在视野边缘显示,设备投入存在潜在收益。
但预计收益没有把尚未到账的应收,变成银行账户里的现金。
第十个工作日,孙浩从项目方流程中看到,财务审核仍在进行。
他给项目方商务发了一条消息,只确认三件事:
是否发生退件;
是否存在金额争议;
是否需要补充材料。
对方回复:
没有退件,没有金额争议,暂不需要补充材料。
孙浩把三项结果写入付款台账,没有追问项目方内部具体由谁先签、谁后签。
第十一个工作日,项目方财务来电核对收款账户名称。
对方读出的是公司以前使用过的一版简称,与付款申请中的完整账户名称不一致。
孙浩没有口头说“都是同一家公司”,就让对方按照简称继续付款。
他重新发送营业执照名称、开户证明和付款申请页,要求项目方按照完整账户名称支付。
项目方财务在系统中更正显示名称。
付款金额、申请编号和原完整收件日期均未改变。
秦薇核过银行资料,将这次沟通标记为付款前账户核验。
若没有这次更正,后续一旦发生银行退汇,很可能会变成正舟账户信息不清造成的延误。
第十二个工作日,项目方系统显示:
资料完整,财务待支付。
金额仍为三十四万三千元。
收款单位和银行账户均正确。
冯经理打来电话,说了一句:
“应该没问题。”
他没有给出确定支付日期。
孙浩也没有把“应该”记录成付款承诺,只保留当日流程状态。
秦薇按照现有现金,重新排列最后三个工作日的支出。
工资和税费保持优先。
已经到期且没有争议的材料款按照合同支付。
能够正常使用账期的材料不提前支付。
设备定金,以及没有正式工作单支撑的采购,继续暂停。
她又把十八万一千六百四十元旧应收放在资金总表的另一行。
那笔应收不属于九十万元项目,也没有新的银行到账证据。
陆沉舟看着两行未收款。
“两个客户的款,总会有一笔先到。”
秦薇把两行状态都标记为未收。
“概率不能发工资。”
陆沉舟没有反驳。
两笔应收同时存在,只会增加现金等待的不确定性,不会互相抵消。
他在付款顺序上签字,没有因为九十万元项目已经确认收入,就把后面的钱全部当成已经握在手里。
第十四个工作日下午,三十四万三千元仍未到账。
项目方没有退回资料,也没有提出扣款、质量或者工程量争议。
当天,系统状态短暂变成“支付复核”。
一个小时后,又回到“财务待支付”。
孙浩保存了两次页面记录,并向项目方商务确认是否发生退回。
对方书面回复:
仅为内部支付批次调整,申请编号和金额不变。
孙浩没有把一次状态跳动写成付款失败,也没有把它当成即将到账的承诺。
陆沉舟问:
“明天要不要直接去项目方财务办公室等?”
“可以现场确认流程。”孙浩说,“但没有预约就去堵资金部门,只会把压力转给不负责审批的人。”
“我先约项目方商务,明天上午确认一次。下午如果仍然没有支付凭证,再要求书面说明。”
“不去堵门,不等于不追。”
陆沉舟接受这个安排。
公司仍然按照合同期限行动,没有提前把正常付款流程写成冲突。
孙浩发出到期提醒。
附件中列明完整资料收件日期、双方确认的最后付款日和当前系统状态。
措辞只有一句:
明日为约定付款期限最后一个工作日,请确认当前支付状态;如存在退件、金额或账户问题,请在系统中明确说明。
他没有提前写“已经逾期”。
秦薇将第二天需要查询的银行账户和项目方付款流程,放在同一张监控表上。
截至当晚,公司实际到账仍为四十五万一千元。
三十四万三千元属于付款期限内应收。
第十五个工作日结束以前,它还不能被称作逾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