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8章 到期日(2/2)
付款停在资金计划环节,尚未完成。
冯经理随后发来一封简短邮件:
现场部门无新增质量或工程量异议。
陆沉舟问:
“这封邮件能不能算付款承诺?”
“不能。”孙浩说,“它只能证明钱没因为现场问题被卡住,不能证明财务今天一定支付。”
他把现场确认、资金队列页面和银行未到账状态,分别放进三个附件栏。
工程没有争议,不等于钱已经安排。
财务没有付款,也不能反过来说明工程有问题。
秦薇当天按照原计划发出工资支付指令。
一笔材料款按原账期支付。
另一笔材料款尚未到最后期限,她让孙浩当着陆沉舟的面,用免提联系供应商。
“客户款今天到了合同最后付款日,目前还没有入账。”孙浩说,“正舟申请将部分材料款向后调整三天,但不会以客户明天一定付款作为承诺。”
电话那头先问,延期是不是因为材料质量或者结算数量有争议。孙浩说没有,货物已经按原记录入场,正舟也不拿客户未付款作为拒付理由,只申请调整其中一部分时间。
供应商没有接受全部延期。他自己的上游也在等结算,如果正舟把整笔款都往后推,压力只是从一个账户挪到另一个账户。
秦薇没有让孙浩拿“长期合作”压人。她把已经到期的部分、还能协商的部分和正舟能履行的日期分别摊开,只谈这一次怎么落地。
双方最终确认:
已经到期且没有争议的部分,仍按原计划支付;
剩余部分后移三天,另留书面确认。
电话挂断前,孙浩把两项安排重新念了一遍,让对方逐项回应。随后,他把通话结果写成短函发过去,直到供应商回复“按此执行”,秦薇才在现金表上改动日期。
秦薇核过合同、收货状态和调整金额后,才同意这个安排。
负责设备采购的人又来询问定金。
陆沉舟没有拿项目方的流程页面作付款保证,只在申请上签下:
继续暂停。
设备采购没有形成新的现金支出。
晚上七点,公司账户仍没有变化。
孙浩向项目方发出当天最后一次书面提示。
附件包括完整资料收件章、双方确认的最后付款日和当前流程状态。
正文写的是:
截至今日,付款申请仍处于资金计划待支付状态。请于下一工作日上午提供未完成支付的书面原因及后续处理计划。
直到当天结束,三十四万三千元仍未到账。
陆沉舟晚上回到公司时,秦薇桌上的现金表还开着。
“要不要通知所有人压支出?”他问。
“不用把正常经营全部停掉。”秦薇说,“工资照常发,设备定金继续停,材料账期只调整已经取得书面确认的部分。”
“真到逾期满七天,再执行下一档。”
陆沉舟把设备定金申请压回待办夹,没有再往后批。
第二天上午八点四十分,秦薇再次核对银行账户。
余额没有变化。
孙浩同步查看项目方系统。
资料状态仍然完整,没有新增退件,三十四万三千元也没有生成支付凭证。
他将台账状态从:
期限内应收
改为:
已到期未付。
逾期金额登记为三十四万三千元。
秦薇把逾期三天和逾期七天两个节点写入现金应对表。
逾期前三天,工资和法定支出不动,材料账期按已经取得的书面安排执行,设备定金冻结。
逾期满七天仍未回款,所有需要新增垫资的项目重新审核,不能只凭预计利润启动。
陆沉舟在第二档措施旁签了字。
这会让部分机会变慢。
他没有把决定推给秦薇。
签字后,陆沉舟要求孙浩把对外追款联系人锁定在项目方商务和资金协调链条。
牛庆山原本已经翻出项目方现场熟人的号码。他担心商务回复太慢,想从现场再问一遍到底是谁卡着。孙浩拦住了他:“现场能证明工程没问题,但他给不了付款日期。你问来的口头说法要是和资金口径不一样,追款函反而不好写。”
牛庆山把手机扣在桌上。现场负责人不再各自找熟人询问。
这意味着孙浩必须独自承受对方的拖延,也意味着公司只保留一套金额、一套条件和一条可以追溯的答复。对外少了一条看似更快的路,换来的是不被不同口径拆散的证据链。
多头追款一旦出现不同的金额、条件或者让步口径,后面只会更难收回来。
孙浩作为唯一的对外商务接口。
秦薇提供银行账户和现金状态。
只有需要作出经营选择时,陆沉舟才出面。
上午九点,孙浩的电话响了。
项目方资金协调人员没有谈质量,也没有谈工程量。
对方只说,资金计划有一个“当天可以处理的方案”,需要与陆沉舟当面谈。
三十四万三千元,从这一天起正式逾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