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5章 新客户优先,旧承诺就会有人往后排(1/2)
孙浩把两张责任卡放进平台条款。
一张是正舟已经生效的年度责任。
一张是平台重点客户未来可能形成的新工作。
平台文本只有一句:重大资源冲突时,重点客户工作优先于正舟其他安排。
“其他安排包括前面这张?”孙浩问。
“包括需要协调的现有工作。”平台答。
他没有再问原则,把第一组冲突样例放上去。
上午,正舟现有年度责任下的一张工作单已经有效。范围、人员、工具和目标窗口形成,现场许可随后生效。正舟已经向客户承担到场与结果责任。
中午,平台重点客户发出新触发,需要同一套关键设备。平台提供的专项设备可更快覆盖新客户,却要求正舟把原安排往后调。
“平台协调现有客户。”尽调负责人说。
孙浩把现有客户拒绝顺延的情况加进去。
“协调不成呢?”
“重大冲突由平台最终决定。”
“平台的决定能不能修改已经生效的工作单?”
“不能直接修改合同。”
“那设备调走以后,正舟对旧客户算不算迟延?”
“需要按责任核。”
“客户评价落谁?”
“合同主体还是正舟。”
平台取得排序权,旧客户合同后果却仍落在正舟身上。
尽调负责人也有自己的理由。
资本方投入设备和资金,就是为了让重点客户真正拿到稳定能力。如果正舟总以已有工作为由拒绝调度,平台资源只会填补正舟原来的缺口,无法形成新增业务价值。
“我们不是要你们无条件违约。”他说,“是要重大冲突时有最终排序人。”
“排序人要带着后果。”陆沉舟说。
第二组样例换了资源来源。
现有工作使用正舟自有设备,平台重点客户使用平台专项设备。两边人员不同,只有一个关键负责人重叠。
平台仍要求负责人优先新客户,因为专项能力验收将他列为关键岗位。
牛庆山问:“设备都不冲突,只冲一个人,也要旧工作让?”
“可以换同条件负责人。”
“替补名单还没形成。”
“那说明固定能力不足。”
平台的判断并非完全错误。正舟如果拿到资源包,却仍只有一个人能作关键决定,扩容就没有真正完成。
问题是替补能力没有形成以前,平台是否可以先把现有项目负责人调走,再让正舟承担旧项目结果。
孙浩把责任拆开。
平台可以把“关键岗位替补不足”记入能力评价。
不能在替补未形成时,直接以评价条款修改一个已生效工作单的负责人。
第三组样例由平台专项资金参与。
正舟已经用专项资金建立固定队伍,后来用这支队伍接受了一个非平台客户工作。新平台重点客户触发时,资本方要求队伍优先回到平台项目。
“使用专项能力接受非平台工作,事前有没有同意?”平台问。
孙浩把条件分成两种。
如果协议明确这支队伍只服务平台,正舟就不应先对外形成冲突承诺。
如果协议允许在平台没有有效工作时使用剩余能力,那么非平台工作一旦确认,就不能因为新客户后来出现自动失效。
“剩余能力可以用,不能承诺到平台随时叫不回来。”平台说。
“那就不是可以用,只是可以等。”牛庆山答。
双方真正的分歧落在一个时间点上。
新增重点客户什么时候取得优先。
平台希望从重点触发生效起,正舟已有安排进入协调。
正舟坚持,新增机会只能占用尚未对外形成有效责任的剩余能力。已经形成的合同、工作单和许可责任,必须先履行;除非原客户有效同意变更,或者平台提供替代并承担写明后果。
孙浩把正舟版本写进条款。
已生效责任优先。
平台重点客户在剩余能力中优先。
平台专项资源的排他范围必须在正舟对外承诺前清楚,不能事后扩大。
平台要求变更既有责任时,必须取得客户有效确认,并明确替代、成本、迟延与评价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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