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2章 婆婆相当受害者(2/2)
陈慧兰转过身:“就是因为我以前不算,才让她以为每次拿钱都不用还。”
顾建国第一次没有接话。
她的话也正好落回她自己身上。过去林昭把工资、奖金和婚前资产拿出来帮顾家时,陈慧兰也是这样说“一家人不分彼此”。等到林昭开始逐笔追回,她又把这些钱解释成儿媳对家庭的自愿付出。
顾曼的律师在庭上提出,陈慧兰长期向女儿表达“钱就是给你的”,应当承担表意不清的后果。
陈慧兰的律师则强调,顾曼利用母亲信任取得资金,之后以直播、医美和奢侈品消费消耗,不能用一句“没写借条”逃避返还。
法官没有急着表态,只要求双方把资金用途和后续还款记录一一对应。
顾曼交上来一份工作室收入表,想证明自己把钱投入了运营。表上写着直播成交额几百万元,净利润却只有六万多。继续核查后发现,成交额里包含退货订单,合作款和平台补贴也被混在一起,不能作为她已经具备还款能力的证据。
陈慧兰看到这张表,又开始骂女儿:“你把钱全花在这些没用的东西上,还说要还我?”
顾曼反问:“你那时候不也说我红了就能赚回来?”
“我是让你把事业做好,不是让你买包!”
“你给钱的时候看过我买什么吗?”
“我怎么知道你会这样!”
两人的声音在走廊里撞在一起。律师和工作人员分别把她们拉开,围观的人拿出手机,又被法院安保制止。
这一幕很快被人拍到,标题变成“顾家母女法庭外互撕”。
顾曼的团队想把视频剪成母亲逼债的证据,陈慧兰的亲戚则想剪成女儿不孝的证据。林昭的名字又被带上热搜,原因是网友认为她才是顾家所有矛盾的“始作俑者”。
何律把相关链接发给林昭:“热搜已经把你算成本案当事人了。我发一份事实声明,只列案号、当事人和你未参与诉讼,别的一个字不接。”
林昭回了句:“发吧。”
她让昭禾法务用官方邮箱发出三行内容:林昭不是本案当事人;未参与双方资金安排;如需了解案情,以法院公开文书和依法披露的证据为准。
声明没有提顾曼,也没有提陈慧兰。发完后,林昭继续主持供应商复核会。
唐经理看着电脑,憋了半天还是骂了一句:“一家人打官司,还非得把你拖出来垫脚。换我早回过去了。”
林昭把页面关掉:“回了,他们的钱也不会多一分。先让法务存证,你把晚上的尽调材料打开。”
基金尽调会议在当天晚上继续。梁致远把昭禾的事实声明放到投影上:“投委会肯定会问这场官司。你要说完全没影响,没人信。”
“那就照实写。”林昭说,“真影响订单和履约,算项目风险;只是在热搜上骂我,别拿它装成经营事故。”
梁致远没有马上回应。他把这句话记进会议纪要,却没有因此给出认可。
庭前会议结束后,法院要求陈慧兰补充说明一笔五十万元的赠与表述为何在后续变成借款。顾曼则被要求提交直播后台、工作室账户和名下资产清单。
清单里有两套公寓、三只高价手表、一辆登记在工作室名下的车,以及尚未结算的品牌合作款。
双方律师随后分别提出过一次和解方案。
陈慧兰愿意把五十万元争议部分按三十万元确认借款,前提是顾曼在一个月内先支付二十万元,并放弃对其余款项的异议。顾曼的方案则是只承认三十万元,承诺分两年用直播收入返还,要求陈慧兰撤回对工作室资产的保全。
两个方案都没有被接受。陈慧兰担心女儿一旦恢复经营,后续收入仍会被转走;顾曼则认为母亲一旦拿到钱,就会继续用亲情向她施压。律师把和解失败的原因写进记录,没有把母女的不信任包装成“缺乏沟通”。
林昭从何律那里听到结果时,只让他确认自己是否仍被排除在当事人范围外。何律说法院没有把她列为本案共同债务人,也没有要求她承担任何证明责任。
林昭点头:“那就让她们把自己的账说完。”
顾曼看到最后一页时,才意识到这场官司不是谁哭得更久就能结束。
她把资产清单拍了一张照片,想发给自己的粉丝证明“我还有东西”,手指停在发送键上。律师刚说过,资产不是用来证明她过得好不好,而是法院判断履行能力的材料。她最终没有发,转身把照片删掉。
她过去拿“妈妈会帮我”当盾牌。
现在这面盾牌,先被要求摊开来查它到底替谁挡过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