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0章 概括授权挡不住具体收款人(1/2)
概括授权的原件只有两页。
第一页写适用范围:项目赶工期间,运营线可以在限定金额内安排临时服务付款。第二页是顾沉舟的签字和启川当年的流程章。
杜维章和顾沉舟都没有否认这份文件是真的。
补充约谈分两场进行。
杜维章先到。他的律师把授权推到调查人员面前,仍抓住“临时服务”和“运营线安排”两处。
“顾沉舟把权限交给运营副总,杜维章按项目需要协调供应商。现在公司重组,不能因为顾沉舟不愿承担,就把所有付款重新解释成个人行为。”
杜维章坐在旁边,没有看律师。
“我承认项目会由我主持,也承认转发过费用分配表。”他说,“但付款经过财务,额度在顾总授权内。三家企业由谁最终推荐、关联关系谁负责审查,不是我一个人决定。”
调查人员没有问他“是不是有罪”。
桌上另放了三份材料:收款企业登记信息、协调人员与成果清单、资金回流路径。
“授权允许你安排临时服务。”调查人员说,“哪一条允许不披露亲属关系?”
杜维章看向律师。
“亲属企业没有直接收取三笔费用。”
“远泽回流款支付过亲属企业办公室租金。”
“正常往来。”
“可以。那就说明往来的合同、租赁关系和定价依据。”
律师接过问题,说需要补充材料。
“三笔服务由谁完成?”调查人员继续问。
杜维章报出两个旧项目经理的姓,其中一人已经离开启川,另一人否认负责协调费对应的工作。他又说有些服务由供应商现场口头完成,没有单独成果。
“交付对象是谁?”
“项目组。”
“项目组谁确认?”
杜维章停住。
概括授权能解释他为什么有机会安排付款,解释不了每一笔钱为什么落到这三家公司,更解释不了一项服务没有人员、没有记录、没有明确交付对象。
第二场约谈轮到顾沉舟。
他来得比约定时间早,坐下后先看那两页授权。自己的签字没有变化,过去他看它时只觉得是提高效率,现在每一个省掉的审批节点都成了需要回答的空白。
“授权是你签的吗?”
“是。”
“你是否知道运营线把协调服务拆给三家个人独资企业?”
“不知道具体三家。”
“是否审查过关联关系?”
“没有。”
“收到过补交成果和人员材料的提醒吗?”
顾沉舟沉默片刻:“收到过一次汇总提醒。项目已经完成设备安装,我让运营线在结算时补,没有继续追。”
这句话第一次把他的责任从“授权太宽”推到了“看见问题后仍未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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