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4章 这一次,就该问老板(2/2)
“只对这份年度协作安排的谈判和后续具体事项接收有效。具体承诺逐项走。”
“客户希望紧急事项能直接答复。”
“能答‘收到、评估、几点回复’,不能一句‘先做’把公司义务签出去。”
孙浩把授权文件按这个范围改完。
陆沉舟签字前,又看了一遍客户草案里那句“授权代表回复视为公司有效承诺”。
“这句删不掉?”
“客户不同意删,但可以在我们的授权附件里限定什么回复属于有效承诺。”
“那把格式也锁住。”
有效承诺必须明确引用具体事项编号、资源范围、时间、现金边界和内部确认编号。普通接收、询问、预约会议不构成承诺。
孙浩另做了一份公司回复模板。模板不是让每次都填满一页,而是防止授权代表在手机上随口回一句“可以”。
接受,要写接受什么、由谁执行、到什么时候、哪些条件未满足则不生效。
拒绝,只写当前不能承担的范围和事实影响,不替客户编解决方案。
需要补充,则列缺失信息和新的最晚回复点。
秦薇要求在涉及现金义务时必须挂她的确认编号;郭明远要求安全许可永远不写成“随后补”。项目负责人则在执行资源栏签字,证明公司回复没有替他虚构现场可用性。
下午一点,文件发给客户。
客户商务先回:“权限太窄,紧急响应意义不大。”
孙浩没有立刻让陆沉舟放宽,只问客户真正需要缩短的是哪一段。
对方说,过去临时项在项目、商务和财务之间来回确认,现场不知道谁能给最终答复。客户需要的是明确回复时间和公司结论,不是每次都找不同人。
陆沉舟说:“那就承诺回复时限,不承诺未核事项。”
双方把紧急响应改成:授权代表收到完整信息后,在约定时间内给出接受、拒绝或需要补充条件的公司回复。没有完整范围、最晚决定时间和现场条件,回复时限不开始计算。
客户仍想把“原则同意”视为可以准备施工。
韩春明把前几次临时项的实际记录拿出来。
“准备能做到哪,必须写明。现场核查可以,采购、领料和施工不能靠原则同意。”
客户合同负责人最终接受分层:可撤销核查可以由项目负责人按现有权限决定;会形成公司义务的动作必须由有效承诺触发。
下午两点四十,客户回签授权边界。
陆沉舟作为本次公司授权代表生效。
不是总经理任命,也不是法定代表人变更。他只在这份合作安排内承担公司级接收和经内部确认后的回复,现有项目负责人权限不被替代。
三点前,名字和边界一起交付。
孙浩把客户回签、正舟授权附件和有效回复格式放进同一文件夹,旧草案标记为未生效。赵启明负责索引时,没有把陆沉舟的名字录成所有项目的上级签字人,只挂在这份年度协作安排下。
秦薇的现金权限、郭明远的停工权、韩春明和邱建东的项目权限仍按原文件生效时间运行。
多了一名公司授权代表,没有让已经分出去的决定重新往上收。
牛庆山看着回签文件。
“这回问你,算问对了。”
陆沉舟说:“跨项目、长期条件、公司义务,本来就该报。”
“以后也都报你?”
“现在是。”
“你要是再走两天呢?”
“我可以远程签。”
“走得更久,或者联系不上呢?”
陆沉舟没有马上回答。
公司已经证明项目能在他离开两天时继续运转,也证明现有负责人可以吵完后把资源决定关掉。
但客户现在问的是公司承诺。
这张授权书上,仍然只有陆沉舟一个名字。
他看向孙浩。
“下一次我不止离开两天,谁签?”
这不是今天客户要求他回答的问题,却是公司已经不能再往后拖的问题。下一份公司级承诺,未必会等他回到桌前,也不能永远只留一个签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