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1章 管理责任终于落到了他的名字上(1/2)
正式阶段报告送到启川那天,顾沉舟先看见自己的名字。
它在责任栏第二页,不在直接经办人
会议室里坐着重组管理人、两名董事、员工代表和律师。顾沉舟原来的主位空着,桌牌已经撤掉。他坐在右侧末端,面前只有报告、旧授权和最后一笔可处置股权的估值通知。
管理人没有先谈处分。
“四十八万元分成两部分。”他把设备验收册放到左边,“三十六万元设备,合同、安装、保修和实际使用能够对应,交付成立。”
另一册薄得多。
“十二万元技术协调费中,八万元没有找到实际服务人员、工作记录或交付对象。四万元有零散会议联络和现场沟通,但没有说明为什么值这个价格,也没有披露关联关系。”
杜维章的律师立即出声:“缺少独立报告,不代表现场协调没有发生。项目赶工,很多事都在电话和会议里完成。”
员工代表翻到四万元那页:“有联络的人是谁?”
“两名旧项目人员和供应商联系人。”管理人说,“其中一人只确认参加过会,不确认承担协调服务;另一人的邮件能证明传过场地信息,不能证明这四万元由他完成。”
“那八万元呢?”
“现阶段无法证明实际服务。后续是否返还、返还多少,继续按保全、追偿和责任程序处理。”
律师想把话拉回设备:“整个项目毕竟完成了。”
“设备完成,所以三十六万元成立。”管理人抬起眼,“这不能替十二万元回答。”
报告翻到杜维章及关联经办人,写的是具体付款、关联关系、资金回流和服务交付责任。再往后才是顾沉舟。
他没有被认定直接收款,也没有证据证明他指示回流。
属于他的三项事实依次列着:签署概括授权;没有建立利益冲突审查;收到补交成果与人员材料的提醒后,未继续追查。
律师问他要不要补充当年的项目压力。
顾沉舟看着附件里的旧邮件。
运营线发来汇总提醒时,他只回了六个字:结算时一并补齐。
设备已经装上,进度没有耽误。那时他觉得继续追几张人员表只会拖慢项目。后来结算完成,那句话和三笔钱一起沉进旧账。
“邮件是我回的。”他说。
“你是否知道具体收款企业?”调查组代表问。
“不知道。”
“是否在收到提醒后核过关联关系?”
“没有。”
顾沉舟的律师把笔放下。
管理人将两句话分别记入会议纪要:不知道具体收款安排;收到提醒后未继续追查。
前一句没有被后一句吞掉,后一句也没有被“不知道”免去。
接下来是他剩余经营表决安排。
重组初期,为了保持客户和供应商衔接,顾沉舟在少数经营事项上还保留有限表决权。阶段报告形成后,管理人提议取消,只保留依法享有的知情和陈述权。
一名董事问:“行政处罚已经承担过,再取消表决安排,会不会算重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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